今天,几乎无法想象,在中世纪和近代早期的社会中,伯国、公国和王国的命运与他们统治王朝的联系有这么紧密。一次联姻、出生或死亡都可以决定它们是分是合。当然,在《大特权》和《欢乐入境》的条款中,面对不符合自身利益的联姻,人民可以保护自身利益,如明确要求王子的婚姻需征得他们同意。长期以来,欧洲显赫的贵族家庭从另一个国家乃至从遥远的土地寻找新娘或新郎的现象并不罕见。腓力(善良的)娶了一位葡萄牙公主,而查理(大胆的)则娶了一位英格兰公主。
如上所述,玛丽(勃艮第的)和马克西米利安的婚约已经得到了双方父亲的同意。在查理(大胆的)突然去世之后,毫不拖延地进行这场婚姻似乎是明智的选择——马克西米利安的力量可以有效地牵制法兰西国王的野心。然而,事实证明,马克西米利安不可能实行纯粹的“民族”政策。这一点在他于1486年当选罗马人的国王(即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继承人)之后更加确定。尽管法兰西国王路易十一占领了勃艮第公国,弗朗什-孔泰却仍是勃艮第家族的领土,而在玛丽(勃艮第的)和马克西米利安结婚后,勃艮第家族也可以被称为哈布斯堡家族。现在,弗朗什-孔泰将由布鲁塞尔管辖。从此,议会制定了自己的“尼德兰政策”。马克西米利安有自己的计划,而这些计划常与低地国家臣民们的利益相冲突。在马克西米利安的统治下,议会学会了如何与在其他地方也有利益的领主合作。在玛丽(勃艮第的)于1482年意外死亡之后,议会成功地将马克西米利安对其幼子美男子腓力(Philip the Fair,1482—1506的摄政权降到最低。1494年,他们宣布腓力(美男子)已经到了亲政的年纪,能够以“自然王子”的身份接管尼德兰政府。当然,这位年轻的统治者受到了许多当地顾问大臣的密切监督。
马克西米利安能做的只是为腓力(美男子)娶一位国王的女儿为妻。因此,腓力(美男子)于1496年迎娶了胡安娜(Joanna)胡安娜是阿拉贡国王斐迪南二世(FerdinandⅡ)和卡斯蒂利亚女王伊莎贝拉(Isabella)的女儿。阿拉贡和卡斯蒂利亚是两个最重要的西班牙王国。这场婚姻促使新娘和新郎的领地合并的可能性非常渺茫,因为胡安娜的继承顺位在一个哥哥和一个姐姐之后,但是,无巧不成书,这两位均英年早逝。自从腓力(美男子)和胡安娜(后来患上了精神疾病)有望登上卡斯蒂利亚和阿拉贡的王位,腓力(美男子)的“尼德兰政策”就差不多结束了。或许是1506年腓力(美男子)的早逝缓和了他与尼德兰臣民之间的冲突,可能还缓和了他与西班牙王国之间难以避免的冲突——他偏爱低地国家的贵族,激起了西班牙王国的愤怒。(www.xing528.com)
历史重演,“自然王子”还太年幼,无法执政:腓力(美男子)的长子查理于1500年2月24日出生在根特。与他父亲生前的情况一样,议会决定在查理还非常年轻的时候就宣布其足以亲政——1515年,查理接受了尼德兰统治者的角色。1516年,查理的外祖父阿拉贡的斐迪南二世去世后,查理又继承了阿拉贡和卡斯蒂利亚的西班牙王位。哈布斯堡的黄金——借自德意志银行世家富格尔(Fugger)家族——又帮助查理在1519年当选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史称查理五世。现在,欧洲的一半要么是他的领地,要么在他的影响范围之内:包括近一半意大利在内的西班牙王国、富有的低地国家以及奥地利和周边地区。哥伦布的发现之旅使南美洲和中美洲被西班牙王室(即卡斯蒂利亚)收入囊中,从而使其能够从秘鲁和墨西哥开采金银矿。这样一个由许多完全不同的部分组成的国家,其制度被称为复合君主制。[5]查理五世的盾形纹章其实只能代表他的这些领地中最重要的部分:尼德兰的领地中,盾形纹章仅仅凸显了象征布拉班特和佛兰德的狮子。
为了在所有领地中都有代理人,查理五世在西班牙王国设立了摄政王,在那不勒斯设置了一位总督(viceroy),在尼德兰也设立了总督(governor-general)。查理五世首先将在尼德兰的权力委托给了他的姑母——奥地利的玛格丽特(1507年至1530年担任总督)接着是他的妹妹——匈牙利的玛丽(1531年至1555年继任总督)可以说,她们的家族自豪感甚至比皇帝本人还要高。尽管她们没有任何政治野心,却非常致力于维护哈布斯堡的利益,当然她们也以坚决的态度捍卫着尼德兰的利益。[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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