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金融公司的建立与宗旨
国际金融公司(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IFC)是世界银行的附属机构,也是联合国的专门机构之一。由于IMF和世界银行的贷款对象主要是成员国政府,私人企业贷款则必须由政府机构担保,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世界银行业务活动的扩展,而且不利于发展中国家民族经济的发展。因此,为扩大对成员国私人企业的国际贷款,美国国际开发咨询局于1951年3月提出在世界银行下设立国际金融公司的建议。1954年,世界银行同成员国政府协商后拟出创办计划。1956年7月,国际金融公司正式成立,总部设在美国华盛顿。只有世界银行的成员国才能成为国际金融公司的成员国。目前,国际金融公司有成员国184个。
国际金融公司是首个将推动私营企业发展作为其主要目标的国际性金融组织。其宗旨是:配合世界银行的业务活动,向成员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重点私人企业提供无须政府担保的贷款或投资,鼓励国际私人资本流向发展中国家,促进发展中国家资本市场发展和私人企业成长。
2)国际金融公司的组织机构
国际金融公司的组织机构、管理方式与世界银行相同,其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下设执行董事会,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其正副理事、正副执行董事由世界银行正副理事和正副执行董事兼任,公司总经理由世界银行行长兼任。除少数机构和工作人员由世行相关人员兼任外,国际金融公司有自己的组织机构和工作人员,从法律和财务上来讲,它是一个独立的国际金融组织。
3)国际金融公司的资金来源
国际金融公司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成员国认缴的股金、借款和公司业务净收益。成员国认缴的股金是国际金融公司主要资金来源之一。国际金融公司成立时,法定资本为1亿美元,分为10万股,每股1 000美元,成员国认缴的股金须以黄金或可兑换货币缴付。此后,国际金融公司曾几度增资,目前法定资本达到23.5亿美元。成员国缴纳的股金与其投票权成正比,每个成员国有基本投票权250票,每认缴1 000美元,增加1票。截至目前,票权前5位的国家分别为美国(20.96%)、日本(6.01%)、德国(4.77%)、法国(4.48%)、英国(4.48%)。中国位列第10位,占比2.29%。为了补充自有资本的不足,国际金融公司还从世界银行、成员国政府和其他金融市场筹借资金,其中发行国际债券是借款的主要方式。国际金融公司对贷款和投资业务管理得力,基本上年年有盈利,积累的业务净收益成为公司的一部分资金来源。
4)国际金融公司的主要业务
国际金融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对成员国的私营企业提供贷款或参与投资,并协助私人企业筹措国内外资金。此外,还从事其他旨在促进私人企业效率提升和发展的活动,如提供项目技术援助和政策咨询。国际金融公司2018财年一年的融资就达到了109亿美元。与世界银行相比,国际金融公司的贷款和投资有以下特点:(www.xing528.com)
①贷款对象仅限于成员国生产性私营企业或公私联营企业,无须成员国政府提供担保,贷款一般不得用于公共基础工程,主要用于制造业、加工业、开采业、旅游业等预期收益较好的部门。
②一般只对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贷款额度较小,一般在200万~400万美元,最高不超过3 000万美元。
③贷款期限一般为7~15年,还款时须用原借入货币偿还,贷款利率视投资对象风险和预期收益而定,但一般高于世界银行贷款利率,每年对已安排未提用的贷款资金收取1%的承诺费。
④提供资金时,采取贷款和资本投资相结合的方式,即购买借款方的公司股票,但股份投资不超过资本额的25%,不参与投资企业经营管理。
⑤通常与私人投资者共同对成员国私营生产性企业进行联合投资,以促进私人资本在国际范围的流动。
⑥在进行投资时,向项目主办企业提供必要的技术援助,向成员国政府提供政策咨询服务,以协助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投资目标的实现。
2018年10月13日,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的世界银行年会上,国际金融公司和支付宝联合宣布:启动10×1 000科技普惠计划,计划在未来10年,每年为新兴市场国家培训1 000名科技领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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