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交易风险,可供选择的管理方法有3类:
1)签订合同时选择的防范措施
(1)选择好合同货币
在有关对外贸易和借贷等经济交易中,选择何种货币签订合同作为计价结算的货币或计值清偿的货币,直接关系到经济主体是否承担汇率风险。在选择合同货币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争取使用本国货币作为合同货币。选择本币作为计价货币,不涉及货币的兑换,进出口商则没有外汇风险。目前主要工业国家尤其是一些储备货币发行国的出口贸易,很大部分是以本币计价结算的,如英国和德国分别高达73%和87%。随着日元国际化,日本企业以日元计价的出口也与日俱增。当然,并不是任何国家的货币都可以用于国际支付,即使可以,对方也不一定能接受。
②选择有利的外币计价。选择有利的外币计价,注意货币汇率变化趋势,选择有利的货币作为计价结算货币,这是一种根本性的防范措施。其基本原则是“收硬付软”,即应收外汇应选择汇率相对稳定并具有上浮趋势的“硬货币”,而应付外汇则应选择汇率相对不稳定且有贬值趋势的“软货币”。对于资产、债权用硬货币,对于负债、债务用软货币,以减少外汇风险。
遵循这一原则,其实质在于将汇率风险的损失转嫁给交易对方。在实际业务中,货币选择对交易双方来说是对立的,选择何种货币并非一厢情愿,双方往往各持己见。因此,采用这种方法只有在对方处于被动(或劣势)的交易情况下进行,否则难以成交。
(2)在合同中加列货币保值条款
货币保值是指选择某种与合同货币不一致的、价值稳定的货币,将合同金额转换用所选货币来表示,在结算或清偿时,按所选货币表示的金额以合同货币来完成收付。目前,各国所使用的货币保值条款主要是“一篮子”货币保值条款,就是选择多种货币对合同货币保值,即在签订合同时,确定好所选择多种货币与合同货币之间的汇率,并规定每种所选货币的权数,如果汇率发生变动,则在结算或清偿时,根据当时汇率变动幅度和每种所选货币的权数,对收付的合同货币金额作相应调整。
例题:某出口商有一出口合同金额为90万美元,依瑞士法郎、英镑、澳元3种货币为“一篮子”货币加以保值。它们所占的权数分别为1/3,与美元的汇率分别为:5SFR/USD,0.5GBP/USD,2AUD/USD,则以这3种货币计算的合同金额各为30万美元,相当于150万瑞士法郎,15万英镑和60万澳元。如到期结算时,3种货币的汇率分别为:5.5SFR/USD,0.45GBP/USD,1.8AUD/USD,按这些汇率将以法国法郎、英镑和德国加元计算的部分折成美元,分别为27.3万美元(150/5.5),33.3万美元(15/0.45)和33.3万美元(60/1.8),合计93.9万美元,即到期付款时,进口商支付给出口商93.9万美元。
(3)调整价格或利率
在一笔交易中,交易双方都争取到对己有利的合同货币是不可能的,当一方不得不接受对己不利的货币作为合同货币时,可以争取对谈判中的价格或利率作适当调整:如要求适当提高以软币计价结算的出口价格,或以软币计值清偿的贷款利率;要求适当降低以硬币计价结算的进口价格,或以硬币计值清偿的借款利率。
2)金融市场操作
交易合同签订后,涉外经济实体可以利用外汇市场和货币市场来消除外汇风险。主要方法有:
(1)现汇交易
这里主要是指外汇银行在外汇市场上利用即期交易对自己每日的外汇头寸进行平衡性外汇买卖,是指具有近期外汇债权或债务的公司与外汇银行签订出卖或购买外汇的即期合同,以消除外汇风险的方法。即期交易防范外汇风险需要实现资金的反向流动。企业若在近期预定时间有出口收汇,就应卖出手中相应的外汇头寸;企业若在近期预定的时间有进口付汇,则应买入相应的即期外汇。
例如,美国A公司在两天内要支付进口货款10 000英镑,可立即进行英镑的即期买进,即期汇率为GBP 1=USD 1.520 6/1.521 6,两天后交割时公司付银行美元,银行付公司英镑,公司把英镑付给出口商。A公司以USD 152 16购进GBP 10 000,实现了外汇资金的反向流动,消除了两天内的汇率风险。
(2)远期合同法
远期合同法是指具有外汇债权或债务的公司与银行签订卖出或买进远期外汇的合同,以消除外汇风险的方法。
具体做法:出口商在签订贸易合同后,按当时的远期汇率预先卖出合同金额和币种的远期,在收到货款时再按原定汇率进行交割。进口商则预先买进所需外汇的远期,到支付货款时按原定汇率进行交割。这种方法的优点在于:一方面将防范外汇风险的成本固定在一定的范围内;另一方面,将不确定的汇率变动因素转化为可计算的因素,有利于成本核算。
例题:一家意大利企业向美国某公司出口货物,该企业3个月后将从美国公司获得80 000美元的货款。为了防范3个月后美元汇率价格的波动风险,意大利企业可与该国外汇银行签订出卖80 000美元的3个月远期合同。假设签订此远期合同时美元对欧元的远期汇率为US$1.000 0=EUR 0.890 0,3个月后,意大利公司履行远期合同,与银行进行交割,将收进的80 000美元售予外汇银行,获得本币71 200欧元;如此操作就消除了时间风险与货币风险,最后得到了本币的流入。
利用远期合同法,通过合同的签订把时间结构从将来转移到现在,并在规定时间内实现本币与外币的冲销,因此该法能消除所有风险,即时间风险和价值风险。
(3)LSI法
LSI法是提早收付—即期合同—投资法(Lead-Spot-Invest)。具有应收外汇账款或应付外汇账款的公司,在征得债务方或债权方同意后,通过提前或延期收付货款、即期外汇交易和投资的程序,争取消除汇率风险的管理方法。具体做法如下:
①具有应收账款的企业,在征得债务方同意后,以一定折扣为条件提前收回货款(以此消除时间风险),并通过在即期外汇市场上将外汇兑换成本币(以此消除价值风险)。然后,将换回的本币进行投资,所获的收益用以抵补因提前收汇的折扣损失。
例如,2014年6月德国的A公司90天后有一笔USD 100 000的应收货款。为防止届时美元贬值给公司带来损失,该公司征得美国进口商的同意,在给其一定付现折扣的情况下,要求其在两天内付清款项(暂不考虑折扣数额)。A公司提前取得美元货款后,立即进行即期外汇交易换成欧元,随即A公司用兑换回的欧元进行90天的投资(暂不考虑利息因素)。
②具有应付账款的企业,在征得债权方同意后,先从银行借入本币,并通过在即期外汇市场上将本币兑换成应付外汇(以此消除价值风险);紧接着以一定折扣为条件提前支付账款(以此消除时间风险);所获的折扣可完全或部分抵补借款利息的损失。
LSI法消除外汇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汇率风险的操作程序都是三部曲,其收入和支出的外币完全抵消,付出的成本以投资收益可完全或部分抵补。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是请付款方提前支付货款,将外币换本币,用本币投资;后者是借本币,将本币换外币,提前支付账款。
(4)外币票据贴现
这种方法既有利于加速出口商的资金周转,又能达到消除外汇风险的目的。出口商在向进口商提供资金融通,而在拥有远期外汇票据的情形下,可以拿远期外汇票据到银行贴现,提前获取外汇,并将其出售,取得本币现款。
(5)BSI法(www.xing528.com)
BSI法就是借款—即期合同—投资法(Borrow-Spot-Invest)。拥有外汇应收账款或应付账款的公司,为了防止汇率变动,通过借款、即期外汇交易和投资的程序。争取消除外汇风险的管理方法,其做法如下:
①拥有应收账款的出口商,为了防止汇率变动,先借入与应收外汇等值的外币。同时,通过即期交易把外币兑换成本币。然后,将本币存入银行或进行投资,以投资收益来贴补借款利息和其他费用。届时应收款到期,就以外汇归还银行贷款。
例如,2014年7月德国A公司在90天后有一笔US$100 000的应收款。为防止将来收汇时美元贬值带来损失,该公司向银行借入90天期限的US$100 000借款。该公司借款后用美元在外汇市场兑换成欧元,随即将所得本币进行90天的投资。90天后,A公司以收回的US$100 000应收款归还银行贷款,用欧元投资所得收益贴补借款利息和其他费用。
②拥有应付账款的公司,在签订贸易合同后,借入相应数量的本币,同时以此购买结算时的外币,消除了价值风险。然后,以这笔外币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做相应期限的短期投资,改变时间风险。付款期限到期时,该企业收回外币投资,并向出口商支付货款。
上述消除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汇率风险的操作程序,虽然都是借款—即期外汇交易一投资三部曲,使收入和支出的外币完全抵消,但币种操作顺序不同。前者借款是借外币,投资用本币;后者借款是借本币,投资用外币。
BSI法与借款法的主要区别在于操作中多出一道投资程序,既能提前利用资金,也可以投资收益完全或部分抵补承担借款利息的代价。
(6)期货交易合同法
期货交易合同法是指具有远期外汇债务或债券的公司,委托银行或经纪人购买或出售相应的外汇期货,借以消除外汇风险的方法。这种方法主要有多头套期保值和空头套期保值。
例如,美国向英国出口货物,价格为10万英镑。美国出口商为防止6个月后英镑汇率下跌带来的损失,可到外汇期货市场卖出6个月期英镑期货。6个月后,如果外汇市场的英镑现汇汇率下跌,期货市场上的英镑价格也会下跌,这样该企业可以低价买回英镑期货合约,用期货上的赢利抵消出口货款的损失。
(7)期权合同法
与远期外汇合同法相比,期权合同法更具有保值作用。因为远期法届时必须按约定的汇率履约,保现在值不保将来值。但期权合同法可以根据市场汇率变动作任何选择,即既可履约,也可不履约,最多损失期权费。进出口商利用期权合同法的具体做法是:进口商应买进看涨期权,出口商应买进看跌期权。
案例:美国公司从加拿大进口设备,3个月支付价款140万加元。即期汇率为:1.4 CAD/USD。按现货价计算,该公司须支付100万美元。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该公司以2万美元费用为条件,按1.4 CAD/USD的协议价,买进140万加元期权。3个月后合同到期,加元汇率可能出现的情况如下:
①仍为1.4 CAD/USD,此时,该公司除支付2万美元的费用外,无任何损益,也无所谓是否执行弃权合同。
②加元升值,汇率为:1.2 CAD/USD,如果该公司没有签订期权合同,在市场上购买加元需要支付116.67美元,与3个月前相比,多支付16.67万美元。现由于签订了期权合同,公司执行合约,以2万美元代价,防范了16.67万美元的损失。
③加元贬值,汇率为1.6 CAD/USD。显然,该公司从市场上购买加元合算,买进140万加元支付87.5万美元。与3个月前相比,少付12.5万美元。扣除2万美元之后,实际还赚了10.5万美元。
(8)掉期合同法
掉期合同法是指具有远期的债务或债权的公司,在与银行签订卖出或买进即期外汇的同时,再买进或卖出相应的远期外汇,以防范风险的一种方法。它与套期保值的区别在于:套期保值是在已有的一笔交易基础上所做的反方向交易,而掉期则是两笔反方向的交易同时进行。掉期交易中两笔外汇买卖币种、金额相同,买卖方向相反,交割日不同。这种交易常见于短期投资或短期借贷业务外汇风险的防范上。
案例:日本某公司现筹得资金100万美元,在美国订购价值100万美元的机械设备,3个月后支付货款。当前国际金融市场上汇率为153日元/美元,而3个月日元远期为150日元/美元。为获取汇率差价的收益,又保证将来按时支付美元货款,防止汇价风险,该公司按1∶153的比价与银行签订以100万美元购买1.53亿日元的即期外汇合同。与此同时,还按日元对美元3个月远期1∶150比价,出卖1.5亿日元,购回100万美元的远期合同。掉期合同的签订保证美元付款义务的按期完成不致遭到汇价损失,同时又能盈利300万日元和存300万日元的利息。
3)其他管理方法
除上述签订合同的方法、借助金融操作的方法外,还有一些方法,主要是提前或错后、配对、保险。
(1)提前或错后收付外汇
提前或错后收付外汇是指涉外经济实体根据对计价货币汇率的走势预测,将收付外汇的结算日或清偿日提前或错后,以达到防范外汇风险或获取汇率变动收益的目的。提前错后法的一般原则如下:
①外币债权人和出口商在预测外币汇率将要上升时,争取延期收汇,以获得计价货币汇率上涨的利益;预期汇率下降时,争取提前收汇。
②外币债务人和进口商在预期外币将要上升时,争取提前付汇,以免受该计价货币升值的损失;预期外币汇率将要下降时,争取推迟付汇。汇率变化与结汇日期变化的关系如表7.3所示。
表7.3 汇率变化与结汇日期变化的关系
(2)配对
配对是指涉外主体在一笔交易发生时或发生后,再进行一笔与该笔交易在币种、金额、收付日上完全相同,但资金流向正好相反的交易,使两笔交易所面临汇率变动的影响相互抵消的一种做法。
在一般情况下,一个国际企业取得每笔交易的应收应付货币“完全平衡”是难以实现的。一个国际公司采用配对法,依赖于公司领导下的采购部门、销售部门与财务部门的密切配合。金额较大的、存在一次性外汇风险的贸易,可以采取平衡法。
(3)保险
保险是指涉外主体向有关保险公司投保汇率变动险,一旦因汇率变动而蒙受损失,便由保险公司给予合理的赔偿。汇率风险的保险一般由国家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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