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马法》的成书和述作者
《司马法》不仅是先秦齐国兵书的代表作之一,而且在整个中国古代历史中也是一部极为重要的兵家著作。关于《司马法》的成书和述作者,最早进行记载的是太史公司马迁。他先是在《史记·司马穰苴列传》中说:“齐威王使大夫追论古者《司马兵法》,而附穰苴于其中,因号曰《司马穰苴兵法》。”接着又在《史记·太史公自序》中提出:“《司马法》所从来尚矣,太公、孙、吴、王子能绍而明之……自古王者而有《司马法》,穰苴能申明之。”
司马迁的这些记述,为后人研究《司马法》的时代特征提供了重要线索。但由于语焉不详,表述得不是很清楚,也给后人的研究工作造成了一些困难,致使学者们对《司马法》的成书和述作者产生了诸多分歧。我们也曾对此作过一些初步的考证工作[45],在此基础上,笔者认为至少可以提出如下几点认识。
第一,早在春秋时期以前,就存在着被称为“古者《司马兵法》”的军事典籍,其性质可能同《左传》《孙子》等书中所提到或引用的《军志》《军政》《令典》诸书接近,这从其他先秦文献资料中也能得到印证。《周礼·夏官司马·司兵》云:“及授兵,从司马之法以颁之。”这就是说早在春秋以前,很可能已有供武官学习或必须遵循的法典、兵法一类的典籍,就叫做“司马法”或“司马兵法”。清人张澍曾对此考辨说:
按《孙子注》云《司马法》者,周大司马之法也。周武既平殷乱,封太公于齐,故其法传于齐……是古者即有《司马法》,非穰苴始作,亦威王时附《穰苴兵法》于《司马法》中,非附《司马法》于《穰苴兵法》中也,《周礼疏》误矣……考《周官·县师》将有军旅田役会同之戒,则受法于司马以作其众庶,小司马掌事如大司马之法,司马授兵,从司马之法以颁之,此《司马法》即周之政典也。[46]
近人余嘉锡也认为:
盖《司马法》为古者军礼之一,不始于齐威王之大夫,并不始于穰苴。穰苴之兵法,盖特就《司马法》而申明之,而非其所创作,其后因附入《司马法》之中。古书随时增益,不出于一人之手。类皆如此。至于齐威王使大夫追论,疑不过汇辑论次之,如任宏之校兵书而已。[47]
笔者认为,虽然他们的某些观点可能有偏颇,但考证细致、深入,毕竟可以使人得到很多启发。
第二,司马穰苴是春秋中后期齐景公在位时重要的军事家[48],他对古本《司马兵法》有过深入的研究和论述,是一位能够“申明”古者《司马兵法》的人。这应该就是后来齐威王的大夫们在追论古者《司马兵法》时,要“附穰苴于其中”[49],并“号曰《司马穰苴兵法》”[50]的原因。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司马穰苴的有关论述也是今本《司马法》主体内容及军事思想的来源之一。但需要指出的是,司马穰苴在“申明”古者《司马兵法》方面的作用不宜过分夸大,那种认为“穰苴是唯一能够申明古者《司马兵法》的人”[51]的观点显然是值得商榷的。因为能够“申明”古者《司马兵法》的并不仅仅是司马穰苴一人,对此司马迁早就说得很明确:“太公、孙、吴、王子能绍而明之。”而那种将《司马法》一书的作者简单地冠以司马穰苴之名的做法,也是很不妥当的。其实,司马迁在写《史记》时,就已对司马穰苴的撰著者身份表示过怀疑:“若夫穰苴,区区为小国行师,何暇及《司马兵法》之揖让乎?”[52]我们认为,《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判定“《隋》《唐》诸志,皆以为穰苴之所自撰者”之成说为“非也”的观点,是很有道理的。
第三,《司马法》在长期的流传过程中,时有增删散佚。至战国中期,一般人对该书已比较陌生和隔膜了,所以齐威王才“使大夫追论古者《司马兵法》”,从而使得“自古王者《司马兵法》”得以在一定程度上恢复和保持基本原貌,并使其书最主要的内容和核心精神未被历史的风尘所湮没。客观地说,齐威王及其手下的大夫们为保存古代齐国的优秀军事文化传统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现存的《司马法》既系战国中期时人们整理成书,那么书中自然带有一定成分的战国时代色彩,但这并不足以抹煞全书中保留有相当部分的“三代”精神特征和春秋军事思想。(www.xing528.com)
总之,早在春秋时期以前,《司马法》的原型“古者《司马兵法》”作为重要的军事典籍就已存在,而《司马法》一书在形式上辑次成书,最终确定于战国中期的齐威王时代。因此,我们认为《司马法》可以被称之为一部综述古今的混合型兵书,其基本内容则是由三个部分组成:(1)古代“王者《司马兵法》”,即春秋时期以前供武官学习或遵循的法典类兵学典籍。(2)春秋中后期齐国著名军事家司马穰苴的兵学观点以及他对古代“王者《司马兵法》”的诠释。(3)战国中期齐威王统治时的稷下大夫们在追论“古者《司马兵法》”时,根据战国时代军事思想的发展和新的战争特点加入的某些兵家语言。[53]
(二)《司马法》的著录和流传
经过秦始皇焚书的浩劫,《司马法》得以幸存并在汉代以后广为流传,要归功于河间献王。[54]在现在已佚的刘歆《七略》中,《司马法》被著录在《兵书略》,而在《汉书·艺文志》中,则发生了引人注目的变化,在《兵书略》“权谋”类下注有“出《司马法》入礼也”的字样,而在《六艺略》“礼”类下则注明:“入《司马法》一家,百五十五篇。”在后来的《隋书·经籍志》《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宋史·艺文志》等各史书,以及晁公武的《郡斋读书志》、陈振孙的《直斋书录解题》等私家目录书中,均将其书列入子部“兵家”类中。
《司马法》在汉代以后的流传过程中,篇目也出现了重要的变化,至唐初《隋书·经籍志》成书时,仅存3卷,此后基本定型,这就是我们今天所能见到的今本3卷5篇《司马法》。汉唐之间,《司马法》由原来的155篇减为5篇,变化如此之大,不能不引起后人颇多猜测。有人提出:“这可能和古书由简策递变为雕印书籍所引起的名称不同有关,但仍不能排除亡佚情况严重的可能。”[55]有人则怀疑:“今本《司马法》三卷五篇,很可能就是隋以来的删节本。”[56]笔者认为,上述几种可能性虽然都不能排除,但从今本的内容来分析,其书在流传过程中出现过严重散佚应该是确定无疑的。
除了今本《司马法》中所保存的《仁本》《天子之义》《定爵》《严位》《用众》五篇外,尚有一定数量的《司马法》佚文流传下来,主要散见于《北堂书钞》《太平御览》《通典》《文选》《群书治要》等类书和政书之中。清代学者进行了大量卓有成效的辑佚工作,张澍、钱熙祚、黄以周、王仁俊等人曾从各种古书的引文及注疏中辑得《司马法》佚文约60余条,共1600多字,分别收入在《二酉堂丛书》《指海》《玉函山房辑佚书续编》等书中。近年来有些学者在清人辑本的基础上又做了一些补充、订正工作,并取得了新的进展。[57]这些佚文对于了解《司马法》原书的全貌,研究先秦时代齐国的军事制度和军事思想,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
《司马法》虽然散佚严重,但该书自西汉时起,几乎一直受到当朝政府的重视。汉武帝时“置尚武之官,以《司马法》选任,秩比博士”[58]。东汉以来,马融、郑玄、曹操、许慎、杜预、贾公彦、杜佑、杜牧等著名的经学家、史学家、文学家、军事家,都曾把《司马法》作为重要的文献资料加以征引,用以考证上古军制,并且引为自己讨论军事问题的立论依据。到北宋神宗元丰年间,《司马法》虽已成残本,仍同《孙子》《吴子》《六韬》《尉缭子》《黄石公三略》《李卫公问对》一起被列为《武经七书》,颁行于武学,成为将校们必读的兵书之一。金代施子美的《武经七书讲义》和明代刘寅的《武经七书直解》中所收的《司马法》注释,是现存最早的对该书完整的注释。明清时代,为《司马法》作注者30余家,版本60余种。
所有这些情况表明,《司马法》一书虽然历经坎坷,但长期以来始终享有军事学权威著作的声誉,在历史上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作为我国古代优秀兵学著作的代表作之一,《司马法》在世界上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早在18世纪,日本就已有多种版本的《司马法》的注文出现,在法国也有该书的译本出版。随着中外文化交流的发展,《司马法》一书已经陆续被译成多国文字,蜚声海外,广为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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