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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文化互通:人本良知与中国传统法治文化的价值

时间:2023-07-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们看待中西文化的根本问题,就会理解中西大历史上文化交融中出现的现象,虽然基督教经过传教士传入中国多次,但是始终未能成为中国文化的主流。这是需要仔细琢磨的,但是无论如何,良知文化应该是消解中西文化分歧的起点和终点。

中西文化互通:人本良知与中国传统法治文化的价值

(一)殊途最应同归处——人类良知

1.无良社会极其可怕

理想人格发端于人性之良知,此即人本文化之要义。前文已经对文化的社会根本地位、作用进行了描述,文化就是人心问题。如果社会整体陷入信任危机和人性危机,社会成员由彼此互助的和谐关系变成彼此防范、互相伤害的敌对关系。每个人,包括对恶沉默纵容的人,都觉得自己积极的恶或者消极的沉默行为是不会伤及自己的,结果最终谁都难免受伤害,也就是社会整体性的堕落、撕裂和崩溃。而这一切,都发端于每个人的善恶取舍,每个人都不可能是局外人,都是戏中人。人心之善恶取舍,虽然无形无相,但是却构成了人类社会一个无形的法则和因果规律。如果有天道和上帝法则,这种人类社会的因果律难道不就是天道或者上帝法则的一部分或者表现之一吗?它并非如种瓜得瓜般真实可见,也并非如声波、光波般可以观测,但是却以非物理存在的形式左右着人类社会的共同命运——推而广之,人类的命运在自己手中,在人类共同体的心中。见利忘义的结果如此,如果是播下仇恨的种子,那这个世界就会更加不堪,各种人类战争宗教流血冲突、民族种族冲突等人类之灾难,往往更多的是为了利益而深埋仇恨的种子以便获得正义之名,难道不更值得警惕吗?当然,其结果却是以人类社会共同承担代价为必然,历史总是在不断地往复轮回。因此,根植于人性和良知的政治治理理论才是政道,外乎人性与良知的理论只能是治术。

2.分歧不除纷争难止

关于良知,普通人都会有时刻的切身感受自己的良知以及他人的良知,也在时刻享受着良知带来的社会美好和心灵自由。但是如何更加深刻的认识良知?中国的天道和西方的上帝就是解决良知问题的一个最高准则和根据。如果不从天道和上帝的角度论述良知,当然也可以自成体系。但是为何中西文化偏偏出现了天道和上帝的问题?中国的天道和西方的上帝是否真实存在以及是何种存在?天道和上帝是什么关系?如何才能悟道或者与上帝对话?一种观点认为,天道和上帝就是一种愚民之说辞,另一种观点却认为,天道和上帝是真实存在的。我们首先对“自然上帝”进行一个简单归纳:在自然上帝将宇宙归之为“物理之自然界”的观点中,虽然可以参照日月星辰、四季轮回等做出万物循环往复、周而复始、和谐有序的启迪,并因此推定人类社会应该效法“物理”之自然安排生活、探寻规律,但是这种认识并没有真正建立宇宙法则和人类社会的因果联系。自然上帝理论中加入了宇宙法则和人类社会因果联系和共同法则的学说,可以归入信仰上帝的类别。西方的上帝,有将其视为最完美的人——人格神的认识,也有将上帝视为并无人的形象但是具有人格特质的认识,也有认为上帝不具备人的形象和人格特征、无形无相的认识,但是只要认为上帝的法则具有统摄人类社会之因果联系,便可认为是信仰上帝。信仰上帝的人,也试图证明上帝的存在以及存在形态,但是以人类思维的方式却是无法证明上帝存在的,只有相信无法证明的上帝的存在才能探求上帝之法。因此,在西方的观念中,上帝始终是在人心之外并且统治人的,也因此,上帝往往伴随着神学色彩,良知的终极也就存在于人之外的上帝,这就会导致不信仰上帝的人认为上帝之说是愚民。我们在转而看起源于印度[51]的佛家,佛家表述了“天人”即神的存在,但是佛家却认为人的最高主宰不在人之外,而在人的自心,因此将心外求法的教义称之为“外道”,亦即虽然天地间有神,但是人是人自己的主宰。佛家在认为人是人的主宰的基础上,在逻辑上确无必要再“虚构”出高于人的宇宙终极实相,因此佛家的宇宙观无法被无神论者武断地认为是故弄玄虚,而是认为这是普通人没有获知的真相。如佛陀通过禅定之观想方法,认为宇宙是由三千大千世界组成——也就是现代科学所观察到的宇宙模型,这就让人无法认为这是一种猜想或者巧合[52]。再看中国儒家,比如孔子相信鬼神吗?有论者从“子不语怪力乱神”这句话推断孔子是无神论者,但是孔子恰恰是认同鬼神存在的,认为鬼神是另一种生命形式,只是孔子构建的是人本的学说,因此不需要将鬼神作为前提,老子道家亦是如此。所以说,中国文化为何被称为儒释道文化,其中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儒释道都讲求人的主宰是人自己,而不是外在于人的神秘权威。当然,人自己真正明心见性之后,能够感知到的宇宙实相是什么,这是修身的体悟结果,而不是修身的前提信仰。因此,中西文化最大的差异是人的主宰是人本身还是外在于人,而中国传统文化讲求的是自身的真实体悟,西方文化无论真实体悟与否,更注重的是虔诚信仰和上帝的神启。我们看待中西文化的根本问题,就会理解中西大历史上文化交融中出现的现象,虽然基督教经过传教士传入中国多次,但是始终未能成为中国文化的主流。中西文化互通始终是一个大问题,比如,其中的关键:“道”就是“上帝”吗?这是需要仔细琢磨的,但是无论如何,良知文化应该是消解中西文化分歧的起点和终点。(www.xing528.com)

(二)天道与上帝本自同一

古希腊的观念中,诸神虽然居于人之上,但是诸神并不是终极的主宰,诸神也要听从“命运”的主宰。在犹太民族确立耶和华神作为自己民族的上帝之后,上帝就是宇宙和人间的终极主宰。在西方文化流变过程中,上帝由最初的无形无相的神变成了观念中人格化的神,但西方上帝的观念按照其本源却应该是非人格化的宇宙主宰。我们虽然不能武断地认为摩西在西奈山上与上帝对话的过程可以理解为佛陀在菩提树下禅定而最终“睹明星而悟道”一样的过程,也不能随意的猜测柏拉图的洞穴理论是否是在以自己的方式“悟道”之后告知人们的天道原理,也不能完全肯定孔子在七十岁能够“从心所欲而不逾矩”是否也是对最高精神境界的表达,但是笔者认为轴心时代的圣贤们达到人类精神世界的巅峰应该是殊途而同归的。因此,笔者认为中国的天道与西方的上帝是同一所指,只是表达方式和圣贤采取不同的传道方式造成了后人理解中的差别。譬如上述圣贤们基本都在表述着人与人之间要做到“无人我分别”的教导,那么对于同在一个宇宙中、同样为人的人类,当然在同一个最高主宰中。当然,中西方对最高主宰采取了不同的认知途径,如中国传统文化一直讲求的是向自心求法的“内求”,而西方采取的是尊崇外在上帝的“外求”,这样的差别决定了其包容性的不同。中国的天道与人道合一的方式就是人的仁德即是天道,其核心始终在人本身,因此具有包容性,也就是人只要是追求仁德、秉承良知,就是合道的,人心即是道心;但是西方却以宗教方式进行,人心在上帝之下,人心不能直接等同于道心,宗教作为一种人的组织具有排他性,因而就不具备中国传统文化的包容性。

这是一个中西互通的大问题,因此需要进一步进行学理考证和深入分析。南怀瑾曾说,在21世纪,所有的宗教应该都脱去宗教的外衣,这样才能够实现各自教义所倡导的精神,这也就是寻求对宇宙的“最高主宰”的共同理解而无须以宗教等形式分宗立派的意诣。这是一个非常大的、非常复杂的问题。笔者在此以人类的起源为视角做一个简单的猜想:犹太教教义中的上帝形象,前文已经描述过,应该是非人格化的存在,甚至没有具体形象。在基督教的学说中,因为是上帝造人,而且有一个具体过程的描述广为流传,那就是上帝用泥土捏出人类形体并且吹一口气让泥人变成了活生生的人类,所以这个说法暗含着一个“人格化上帝”存在的前提。当然,这和女娲补天、女娲造人是同一个故事的不同版本而已,“故事”中的上帝和女娲,与无形无相的上帝就有了分别。而达尔文伊始的生物进化论之所以说人是猿猴变的否定了“上帝造人”说,是因为如果人是猿猴变的,则人格化上帝造人就被否定了,进而上帝就被否定了。而西方的自然神或者自然宗教学说,是在否认了人格化上帝的基础上,认为有一个非人格化的宇宙最高主宰,称之为自然神或者自然法则。在中国的学说中,道家将“道”作为宇宙的最高主宰,儒家也将“道”作为最高主宰。儒家道家的学说中,“道”是先天地而生的,因此更加无形无相,更不可能是人格化的存在。佛家的学说对人类的起源也有自己的描述,如人是从光音天(有人猜测是外星球或者其他维度的时空)来到地球的,而且佛家也不认为宇宙最高主宰是人格化的存在。虽然以上中、印、西的学说中对于最高主宰的认知不同,但是基本都承认“神”或者“仙”或者“天人”的存在。唯有达尔文派和自然神论者不明确承认神仙的存在。同时,中、印文化中认为人应该自己成为自己的主宰;而在西方观念中,人永远无法成为自己的主宰,唯有顺从上帝和神。

上述论证背景澄清之后,我们可以发现,所有学说在人类起源问题上,其核心差别在于是否有一位“人格化”的最高主宰存在并决定和安排了一切,包括人类的出现。当我们仔细考证西方宗教的历史时会发现,人格化上帝在西方应该是一种对“上帝”的误传,因此“上帝造人”应该是一种文字描述的问题导致了这个“故事”的流传。如果这样的前提成立,那么所有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如果我们认为人类是以宇宙大爆炸之后的无机物—有机物—单细胞—多细胞—植物动物—猿猴—人这样的顺序出现,那么谁又能说这样的过程是真实的?假定这是真实的,那么谁又能说这一切都是在人类所谓的“巧合”下发生的?一切都“迷迷糊糊”地发生了,人类也“迷迷糊糊”地来到宇宙间,然后又“迷迷糊糊”地离开了,我们每个个体都如此无奈地被这个世界带来又被这个世界带走?这背后的机理、本原的存在是肯定的,只是达尔文们没有发现并且因为没有发现而否定其存在。如果我们肯定了本原(包括本体、实相、动因、动力、规律、因果)的存在,那么所有的宗教和自然神论、道家、儒家等就完全统一起来了。只是在西方出现了一个争论,一派认为最高主宰不可认识因此无条件信奉即可,另一派认为最高主宰可以认识,并且认为认识了之后才信奉,这就是可知论和不可知论。其实二者的无差别之处在于,都在一个求道的过程中,谁也没证道而已。反而当我们去读尼采这个“疯子”的书,却发现尼采似乎是一个“明白人”。总之,对于宇宙的本原,你可以称之为自然神、上帝、混沌、道……称之为什么合适?称之为任何名称都对其没有任何影响,只是影响我们自己而已。因此,老子在两千五百年前就告诉我们了:“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因为“吾不知其名”,所以“字之曰道”。“道”是老子为最高主宰和宇宙本原所起的一个“代号”,这和“上帝”这个代号有分别吗?因此,说上帝造人也好,说人是天地化育而成也好,不都是一个意思吗?只是老子、佛陀、孔子体悟道了宇宙本原的真实面貌,也就是宇宙实相。所以,世间哪里需要有那么多纷争?人类,天地化育并且与天地本为同体、断无可分者也。所以“独与天地精神往来”“为天地立心”“天人合一”才不是虚言诳语,而这一切,都无非“回归人本”并且“以仁为本”而已。世间的道理其实就是如此简单,所以说:大道至简。求道证道之法,内求良知最为简便易行。这就建立了一个完全无障碍的中西互通、所有人类互通、天人互通、人和终极法则以及终极实相互通的学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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