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界定文化概念之观念考量
当下,文化是一个非常普遍而且泛滥的词汇,“普遍”是对文化被使用情况的客观描述,譬如有人称文化的概念达上万条之多[11];“泛滥”是指文化一词已经远远脱离了其源初的含义,什么都可能被冠以文化之名,譬如在饭桌上如何把别人喝醉而自己保持清醒的“本领”都被冠名为“酒桌文化”。如果在如此泛化的意义上使用文化一词,那么文化就在学术研究上失去了意义。同时,文化的概念不可与相近概念混淆。譬如目前,包括本书对于文明和文化的概念未做词源考据角度的精确区分,但是文明在本质上和文化是不同的概念。譬如我们经常说农耕文明、商工文明、游牧文明等,这里面的文明就和文化不是一个层次的含义,文明是一个中性词。很多时候,文明是指一种生产生活方式脱离了野蛮状态,比如,西方认为文字、城邦和青铜器的出现是文明出现的标志,当然这不是唯一的标准,中国文明的标志要素就与此不同。但是文明不代表文化,如以掠夺和杀戮为特征的文明中就没有本书意义上的文化。另外,诸如亚文化、文化糟粕等用法,也是对文化的误用。笔者前文已经表述过,不优秀的东西实际上不应该称其为文化。至此,在本书所指的意义上,笔者对文化做一个明确的定义标准以便阐明文化为何是国家治理的根基。文化是指人文化育,文化是直指人心的,是做人的理想标准。文化是人生至理的追寻过程,也与人一生的实践时时结合在一起,因此可以说文化就是人生。“文”是人文,即人的根本特质,是文化的根基和起点,“化”是行为和过程,“文化”是人文化育的整体过程或者结果状态。文化是实证之学,是需要每个人的亲自体悟和修行证得的人生真谛,而不是文字游戏和嘴皮子功夫。优美的文字所表达的激动人心的道理,只是文化的载体,不是文化本身。
(二)文化概念例举分析
古今中外的文化概念非常多,在此例举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概念,以便形成感官印象并作为比较研究之样本。
我们先考察西方的文化概念。文化的英文对应词汇是“Culture”或者“Civilization”,其中“Culture”原意为耕种,而“Civilization”在很多时候被翻译为文明。英国学者泰勒认为:“文化或文明,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来说,乃是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惯和任何人作为一名社会成员而获得的能力和习惯在内的复杂整体。”[12]美国学者哈维兰认为:“文化不是可见的行为,而是人们用以解释经验和导致行为并为行为所反映的价值观和信仰。”[13]学者奇森认为:“文化是由学习得到的,由社会传递而来的行为或风俗。”[14]学者克鲁伯认为:“一堆学得的和传承的自动反应、习惯、技术和价值以及由此而导出的行为,乃构成文化的东西。”[15]不用过多列举,此处我们可以发现,在西方的“有对”思维下,文化定义所呈现出的普遍状态是“由观念到观念”的鲜明特点,而未能抓住根本与体用之要旨。笔者认为,西方文化在西方范畴内是无法超越苏格拉底的,所谓文化与哲学的区分,实在是让文化走偏了方向。
再看中国人的文化定义。工具书所做的定义是:文化在广义上指人类在社会实践过程中所获得的物质、精神的生产能力和创造的物质、精神财富的总和。狭义指精神生产能力和精神产品,包括一切社会意识形态: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社会意识形态。[16]“中国古代封建王朝所施的文治和教化的总称。”[17]这样的定义实际上是一种解释,看似大而全或者简而精,但是实质上却没能说出什么是文化。钱穆认为:文化只是“人生”,是人类的“生活”,文化指的是“时空凝合的某一大群的生活之各部门、各方面的整一全体”[18]。梁漱溟认为:“文化,就是吾人生活所依靠之一切。”[19]梁漱溟在《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一书中又表述称:“文化的根本是思想,即精神方面。”辜鸿铭在《春秋大义》中认为:“文化不是房子,不是道路,不是器具,不是制度,不是科学,不是艺术,而是人格。”[20]梁启超认为:“文化者,人类心灵所能开释出来之有价值的共业也。”[21]还有论者对文化和文化精神进行了区分:文化有复杂的内容,包括哲学、宗教、科学、技术、文学、艺术、教育、风俗等,并认为文化分为三个层次:思想、意识、观念等为第一层次;表现文化的实物为第二个层次;制度、风俗是第三个层次。其中文化按照其所面对的问题可以分为三个方面,即人与自然的关系、人和人的关系以及人和自身的关系。[22]器物、制度、精神作为文化的三个层次是钱穆先生所赞同的;将文化区分为文化和文化精神是楼宇烈先生、许倬云先生等学术大家经常使用的。其根本在于表明:文化之无形本体与有形之显现。
其实,中西所有这些文化(精神)的定义可以用一句话进行总括理解:“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我们看日月星辰、山川大地、动物植物,似乎都有自己固定的规律和轨迹,按照一种非创造性的“道”在周而复始、循环往复。在我们所思所见的范畴内,似乎只有人类存在着一种变量。如白天黑夜交替出现、动物植物界自然形成循环的食物链和生长链,这些自在的规律并不是人类可以改变并且无须接受人类之善恶评判的,但是人类却呈现出极大的可变性,所谓“一念成佛、一念成魔”。这种仅存于人类身上的“变量”如何生成、发展、控制?从生而有之的本能、到生存生活的技能、到逐步累积的知识、到体现人生之升华的思想、到修炼而成的人生境界,这其中都有一个主线在起作用,这个主线就是文化。因此,人类的文化出发点和最终归宿都是人类这个主体,因此文化的内容就是指人生的根本问题,文化当然涉及器物、制度和精神观念的有形/无形划分,如果说从关系角度划分,文化则可以分为人与自身的关系——人性之善恶、人的生死问题、人生的价值和意义;人和社会的关系——人对社会的意义、人与他人应当确立之关系、社会需要塑造什么样的人;人和宇宙的关系——宇宙观,包含宇宙的本质以及人和宇宙的关系。但是所有这些文化的范畴和形式,归结到每个个体自身,就体现为所有的关系在个体处的实际感悟,此感悟体现为人格作为表现和集中。因此,笔者很赞同辜鸿铭先生切中要害、简洁明了的表述:“文化即人格。”
同时,我们如何形成人格?也就是文化的路径是什么?人在社会中面对他人,人在宇宙中面对自然界,人在自我中面对自心,这都是以“分别心”为前提的设定,没有人随便就会认为人我无别、人物无别。但是当我们不再执着于“小我”的时候,也就是放弃了“执着心”之后的“无(小)我”,则其自心已经量同天地之“无私而无不私、无有而无不有”,在原来自心设定的各种“分别”维度中走出来,因此在本无可分的一个宇宙整体中(这是脱离了一己之私的维度,西方人称之为“上帝视角”)不再有分别,则达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天人合一”[23],也就是在终极视角体悟了宇宙的终极实相和本真,这个时候就是人的最高境界,其人格境界可称之为“圣贤”。这就是一个整体的“文化路径”的表述,这个实现过程就是贯穿人生的“文化过程”。因此,中国人说文化就是人生、文化就是人格,此并非虚言。如此,本书采用文化即是人格或者文化即是人生根本问题(人生至理)的定义。因此,文化可以无所不包,所谓“其大无外”,文化也可以至精至微、无形无相、存乎一心,所谓“其小无内”。
(三)笔者的文化观
文化就是人类“求道”的一门“实证之学”,由于其本体乃形而上之存在,因此与形而下之存在相比,增添了很多扑朔迷离的玄虚之感。
首先对文化本体[24]进行理解:第一,文化本身是一种实有的本体存在。从词源上看,中国古代较早关于文化二字的表述见于《周易·贲卦》所言:“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将文和化分别进行理解,可以将“文”看作一个原点或起点,“文”是人之所以为人而与动物的根本区别、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和特质,此原点必不在肉体而在精神,是一种终极的永恒的存在;“化”看作一个“教化”的过程;“文化”是一个结果状态。无论原点、过程或者结果状态,都是一种实有的存在。第二,文化之本体无形无相。实有的存在不代表有形有相,形与相系文化的载体和表现形式,但是并非文化本身。文化作为一种结果状态而言,要具备认同人数众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基本特征,亦即知行合一。认同者寡、内心不认同、行为与之不一致,皆不能称之为文化。将文化分为器物、制度和精神三个层面的观点,其所言为文化之用,而非文化之体[25]。如果将器物、制度、精神都归于文化本体,则容易出现认知混淆。第三,文化之定义都不能代表文化本身。“道可道,非常道”,世间万有,经过人的思想提炼和语言加工,已经不是万有的本身,亦无法涵盖万有之一切,此理对文化亦是适用。我们通过语言、文字对文化的解释、定义、描述,只是能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接近文化本身。第四,文化需要被每个人亲身感悟。文化是实有的存在,却又无形无相,而且语言文字不能完全传递文化的本体存在。那么文化何在?文化存在于每一个人的内心和行为中,亲身证悟的才是文化。外界对文化之阐释解说,只是有助于主体理解文化本体,文化本体最终需要被主体自身感知证悟,才是主体自己的文化。(www.xing528.com)
其次对文化的内涵范畴进行理解:上述对文化本体的描述,系对文化解读的思维方式之一。依据不同的思维方式和概括方法,文化的内涵千差万别。本书认为文化主要包含三个大的方面:第一,对人自身的认知。文化的本体,有赖于每个个体自身的感悟,而其首要问题便是自我认知。人生是一个不断丰富、成长的过程,由生而有之的本能,到生存发展的技能,到日积月累的知识,到不断完善的思想,达到不断提升的境界。[26]而在人生的过程中,除了出于本能的活下去、被欲望驱动的“活得好”,更有什么是“活明白”的问题萦绕在人的心头挥之不去。活明白,亦即通透人生,需要解答的问题如人生从何来死往何去、灵魂与肉体的本质是什么、为什么我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存在、人生的终极意义是什么等。这些都是人类自古以来就面临的并且每个人都可能终其一生思考的问题。我对“我”的认知,千古以来就是文化的主要范畴之一。第二,对人与社会关系的认知。我们都熟知人同时具备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人作为社会动物,生存于社会组织中,需要思考自我与他人关系的问题[27]。如果说“食色,性也”作为本能凡人皆相同,那么如何对待他人却有天壤之别。有“拔一毛利天下而不为”之极端自私自利者,有以“无我”之境界胸怀利天下者。人世间呈现的是善恶并存的现实,于善恶如何分辨和选择以待他人?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还是信奉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这些都是人与社会关系的重要问题,更是自古以来文化的主要范畴之一。第三,对人与宇宙关系的认知。宇宙,本为一个时空概念,“宇”代表所有空间,“宙”代表所有时间,因此宇宙代表所有时间空间之整体以及时空之中的存在和过程。人存在于宇宙之中,自然要形成对宇宙的认知,我们称之为宇宙观。时间是否有起点和终点、空间是否有尽头、浩瀚星空如何形成、宇宙运行遵循何种规律、人类在宇宙中是否独一无二、人是宇宙偶然的产物还是有一种主宰的力量使然等。这些都涉及人和宇宙的关系,也是人类千百年来不断思索的问题,是人类文化的主要范畴之一。如果对于宇宙规律进行的探求——如天文学——不关乎人的内心世界,那么这只是知识而非文化,如果通过宇宙秩序的了解进而更加明了人的自心,这就具有了文化意义。
再次对文化的分野原因进行分析:对文化范畴的探讨,观点甚多,但是无碍乎人和自身、人和社会、人和宇宙的问题。以对上述范畴的不同认知结论和认知方法为标准,形成了历史上和现存的不同文化分野。第一,天行有常的宇宙秩序。天地万物,本自一体,也就是事物是普遍联系的。“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宇宙和天地万物的有序运行,自有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内在规律。那么,宇宙的本体是物质还是精神?宇宙的出现以及运行的主宰力量是什么?宇宙运行的规律是什么?宇宙运行的规律能否被认识?宇宙运行的规律通过什么方法才能被认识?虽然这些问题自古以来就没有统一答案,人类也在积极寻找和证实这些答案,但是宇宙的规律的恒常性却基本是共识,这种共识是不同人类文化群体形成的前提。第二,自主选择的人类秩序。人类之所以自认为具有特殊性,就是因为人类社会的秩序具有非常大的自主选择空间,也可以称之为创造性。即使同为生灵的动植物界,食物链中的循环不可避免地厮杀不会被加以任何道德评价,人类接受了人类以外动植物界这种状态的“自然[28]性”。而人类社会秩序却可以因为人的一念之间发生重大差异,选择战争还是和平、稳定还是混乱、平等还是奴役、为善还是从恶,无论每个个体还是每个人类群体,都可以进行选择而不是“绝对的”不得不为之。这是人类社会的特殊性,也是文化产生和存在的必要性条件。第三,对“第一因”的不同认知导致文化分野。所谓“第一因”,是指最为根本和最初始的动因。譬如宇宙的生成问题,有观点认为宇宙最初是一个“奇点”,发生了大爆炸,逐步膨胀扩张形成了现今的由星体和空间构成的宇宙存在[29]。这种理论假说被很多人接受,但依然无法解决这个“奇点”为什么会存在?这个“奇点”为什么会爆炸?爆炸以前时间和空间是否存在?如果存在,时间起始在哪里和空间边界在哪里?这些问题就是宇宙形成的“第一因”也就是原始动因的问题。很显然,属于自然科学领域的“宇宙大爆炸理论”未能回答这些问题,因此从宗教、哲学、科学等多领域角度探寻和解释第一因仍然是当下人类社会同时共存的现象。信奉上帝/神创造了宇宙的宗教,进行思辨探求终极真理的西方哲学,笃信“实证研究、眼见为实”的科学,阐释“道法自然[30]”的道家,追求“天人合一”的儒家,等等学说和阐释,因为第一因问题将文化分成了不同的“阵营”和“派别”,文化因此而分野。在人类产生原因的不同学说中,同样因为人类产生的第一因问题[31],导致文化分野。第一因的最终极问题,是宇宙和人类是由什么力量或者“谁”来主宰的问题。第四,文化的使命是社会秩序与宇宙秩序的协同。宇宙自然和人类之外的生物界各自依据其不可选择的秩序规则循环往复,而人类社会的秩序却面临着多种选择和可能性[32]。人类需要一种什么样的共存秩序?文化的使命就是通过人类的内心认同形成人的内心秩序,通过对人类外在行为进行规范形成行为秩序,内心秩序和行为秩序共同构成良好的社会秩序。文化的理想目标和不变使命是围绕着人的最根本特质,形成文化理想下的人与自身、人与他人和社会、人与自然和宇宙的和谐共生的秩序。因此,文化的使命是让人类社会的秩序和“宇宙的秩序[33]”相协同。
文化是一种主体内心的认同,在不同主体和不同文化群体的内心认同不一致的时候,要么秉承求同存异的态度,要么保持“君子和而不同”的态度,要么进行文化扩张和斗争等。但是纵观不同文化群体,能否发现所有文化的共通之处?文化都是与人有关的,而所有文化类型最终都集中到“人的良知”作为共通。第一,良知是连接天人的纽带。此处所讲的“天”,当然并非天空,而是特指文化意义上的“天”,即最高主宰、最高准则之意。在不同的信仰[34]或者文化中,天有不同的称谓。如儒家“天人合一”、庄子“独与天地精神往来”、古代皇帝称为“真命天子”、老百姓通俗所言“天地良心”;另外的称谓如基督教称之为上帝、佛家称之为佛、道家称之为道、哲学家如康德称之为“绝对意志”、智者毕达哥拉斯称之为数等[35]。纵观各种文化,落实到人的层面,都是要求或倡导人向善,而向善的共同处就是人要秉承良知[36]。因此,良知是连接最高主宰和人的纽带。第二,良知是贯通古今中西的纽带。无论是东方的圣人,还是西方的智者,无论是中国的文化,还是西方的宗教、哲学,都在倡导一个核心观念就是人的良知。虽然文化教化的表述可能是“最高的善”“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自由、平等、博爱”,其核心都是在传递人的良知。“东方有圣人出,西方有圣人出,此心同,此理同。”这句表述是良知为贯通中西的纽带的最佳写照。人之所以为人,因人有共性,人之所以区别于动物,在人心。东方中国、西方世界的人,身处空间不同,习俗各异,共通处核心莫过于良知的追求。否则,人类社会将陷于丛林法则,与动物界无异。若有差别,唯其人类智识过高加之欲望无限,必然导致人类社会彻底失序。
(四)文化意义的理论推演
对个体而言,文化是人格,伴随整个人生,终极目标在于发现人生至理,明了人生的意义,而这个过程就是在人性善恶相较中,明辨义利,弘扬人性之善,以致至善之境界。因此,文化是每个个体一生之根本,会让每个人都有机会活出属于自己的精彩,让自己成为自己的主宰,而不再如风雨中的浮萍。对于个体而言,并不是在遥远的人生终点有一个叫“文化”的东西作为目标,也不是在自己之外有一个叫“文化”的法宝,文化就在每个人须臾不可分离的一切意念、行为、生活之中,在心中、在身中,在每一念之间,在一呼一吸之间。这就好比“色空不异——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的道理。很多启蒙者用水来做比喻:湖面上波光粼粼、海面上浪花朵朵且形状各异,但是其浪花之形状无碍乎是水作为本质,只是由于外因将其引发此形状之展现;我们不能说浪花不是水,也不能说水与浪花本质有别,水是本真而形是本真的种种变化,二者永远同时共存而无分离。当水不再由外因而引起种种变化的时候,就是“心如止水”般“明心见性”,而外因引起形状变化的时候,我们也不能说“水”这一本真消失了,只是我们不能误以形状是本真而忽略了“水”才是本真。因此,个体的文化与人生之关系道理相同。
对于社会而言,当人文化育达到理想状态,则人与人之间实现了人格上的同质化,人和人实现了至善境界的平等,无有过分的分别心而在你我他之间设定观念的藩篱,没有执着心而减少“贪、嗔、痴”之心,因而人和人之间就会视人如己、众生平等,就可以构建出一种发自内心的仁爱主导、引领的秩序——仁爱秩序,这种仁爱秩序的出现,无论是以“小国寡民”之状态出现,还是以“天下大同”之名义示人,一定是一个和谐、安乐的人间世界。这就是文化对社会这个人与人的集合体的意义。当然,文化永远是一个过程,其实现之程度决定了社会的状态,当“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之时,自然不再尔虞我诈,人人心中都有礼义廉耻,因而丛林法则就会消失,法律作为一种校正恶的法则,在普遍善念的社会,就会很快形成一种仁爱秩序之下的法治秩序。这就是文化对社会的意义。儒家以人类之天然情感出发,将伦理秩序作为仁爱秩序形成的最为深厚的基础,进而由家而国、由国而天下,形成了中国人独有的天下观。
文化对于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同样有着更为深远的意义。我们常说教育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教育与学习知识是两个层级的概念,知识不等同于人格。而文化就是对人格养成之教育的根本内容。中国传统文化的教育理念,在于从人格之形成入手,知识是人格形成的必要内容。西方教育中,虽然知识教育未必加入人格的内容,但是在宗教信仰中培养人格是其一大特色。反观现代中国社会,教育几乎等同于知识学习,而在人格养成部分所倚重的理论中的“文化”成分却偏低。譬如说你要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这才是一个高尚的人,但是其中依据的道理在哪里?显然我们还要从文化上寻根。当文化教育真正发挥社会功用的时候,这个国家、民族自然就有了共同的追求和人本信仰,自然就会互相仁爱、更加团结,对身边人的认同扩展至对社会的认同,进而扩展为对国家、民族这样的集体概念的认同,这样才能形成社会自身的和谐和强大凝聚力,进而自然增强一致性、组织性,才能具备强大的对外感召力和战斗力。国家、民族概念上的向心力的形成,才能保障现代国际秩序中的国家安全和民族利益。一个以仁德、人本立根的国家和民族,自然会形成感召善的力量,形成一面全民性、国家意义上的文化旗帜,这才能具有道义担当的实力和底气。有很多人担心,一个充满仁慈的国家是否会失去对抗恶的战斗力,这是一种误会。仁爱、仁慈不等于懦弱,以纵容、惧怕、无视恶行为体现的“仁爱”是一种懦弱,是对至善的抛弃,是伪善而根本不是仁爱。因此,那种以“法治秩序”作为社会理想的观点,无论其理论论证多么自洽,最多是对社会现实的种种矛盾寻求一种自认为已经比较完美的对策,而不可能成为根本。后文在国家总体文化战略的论述中,笔者将进一步论述对文化战略的意义。
当然,笔者上述文字是一种理论推演,而不是一种现实推进,现实推进的复杂性人尽皆知。但是,如果文化不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而是永远唾手可得,那么文化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至少无须如此般被重视。正如我们可以好奇天地造化及其与人生之存在的关系,但是这个“安排”好的造化机制无须我们去设计、改变和干预,因此我们只存在对其认知的困难而不存在身体力行的艰难,但是文化却是我们每个人都要身体力行的,无人可以替代。先贤只能告诉我们方法和路径及对理想状态予以描述,但是绝对无法代替每个人自己的人生修行。
(五)中西文化的共同主题
总之,人类文化的主题始终围绕着人的善恶和义利进行,所有文化的共通处和核心问题是良知。对于善恶和义利,中西文化有着不同的表达方式,中国传统关于文化的总表述就是天道,落实于人类社会就是人道,人类社会的治理就是政道,政道采取的具体政治模式、法律、制度等属于治术,政道为本、治术为用,本末不可倒置或互相取代。治术如果是基于人道合于天道,我们称之为得道多助,秉承良知为善,以良知为基准求利为义;反之称为失道寡助,抛弃良知为恶,以恶求利为不义,不义者偏离人道悖离天道。在西方文化中,上帝及上帝的法则就是天道,尊崇上帝之要求即为人道,以上帝律法施政即为政道,政道亦须相关治术配和。中国文化所言人性本善众所周知;西方文化通常被理解为人性本恶,但是这是错解。《圣经》的原罪说,并不能被理解为人性本恶,否则造人的上帝就没有必要创造出性本恶的人类并且引导其向善。这也正如佛家虽然用“六道轮回”表达了人如果不能觉悟就会在轮回苦海中不能了生脱死、无法离苦得乐,但是人的自性“本自具足”因而绝不是人性本恶,儒家也秉承人性本善学说,即使提出“性恶论”的荀子,也并不是说人性是“本恶”的,而是致力于纠正现实中人性恶的一面作为理论起点,但是理论根本还是人性本善。亚里士多德也认为学问的最高目标是人间至善。纵观古今中外,对人性本善的假设和真实体悟构成了主流。那种认为人性本恶的学说,一是不符合事实,二是其流行起来将贻害无穷——倘若人人都认为世界是恶的,谁还敢以善待人呢?现实的善又是从何处生出来的呢?宣扬人性本恶,无论其目的如何,其效果必然是加速人类秩序的坍塌。恶是良知被欲望遮蔽的结果,不是人性的本体。因此,中西文化可以统一于良知文化。下文中西文化的差异部分,笔者将围绕良知进行详细论证和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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