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The Structure of Scientific Revolutions)中提到,缓慢渐增的新知识常常是在能够超越以前的假定(assumption)的新范式出现以后产生的。范式(paradigm)是“某种理论与方法交织在一起的、比较含蓄的看法,它允许被选择、评估与批评。”[9]在心理学领域范式多被翻译为范型,即在学科基本问题上大家共同接受的观点,它指导着科学的研究活动,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研究什么和如何研究。人格心理学六个流派中存在着4个主要的研究范型。而且在心理学发展史上,人格心理学是唯一建立在多种不同范型之上的研究领域。
1.精神分析论范型(psychoanalytic paradigm)。最早由弗洛伊德创立,后经荣格、阿德勒、艾里克森等发展,倾向于研究人格动力,寻求人们的特征性行为的内在根源,即解释人们为什么会发生特定的思想、情感和行为,强调潜意识、性本能等人格动力的重要性。重要研究内容包括焦虑、依恋、催眠、宗教、防卫机制、早期经验对人格成长和发展的重要影响,也强调个体处理内部驱力和外部刺激的适应能力。弗洛伊德多使用临床个案研究。新精神分析论强调自我的重要性和社会、文化因素对人类行为的重大影响。但是在基本概念、研究主题、研究方法和评鉴技术上没有脱离弗洛伊德的经典精神分析论。精神分析论范型由于没有经验研究成果作为支撑,从其诞生之日起就不断受到质疑。但随着人格研究的不断深入,人们越来越发现个体无意识的想法对个体行为的影响其实是被低估的。另外潜意识、前意识和意识的分类观也预示了当前认知的平行分类模型的存在。这使得精神分析论范型虽然饱受争议,但仍长盛不衰。
2.特质论范型(trait paradigm)。最早由奥尔波特发起,其后的研究者有卡特尔、艾森克和“大五”因素模型的研究者。该范型强调人的个别差异和个体的整体功能,采用特质这一概念来表述行为的跨情境的一致性和跨时间的持续性。认为人们在一些基本的人格特质维度上存在稳定的差异,并形成了不同特质构型。该范型的基本任务是探寻基本人格特质的分类、维度以及对人格特质的行为表现和形成原因的解释,主要采用因素分析、多变量分析以及自陈测量人格的评鉴技术等方法和技术进行研究,研究侧重于描述人格的静态画面,即解释人们的思想、情感和行为的个别差异。在具体的研究策略上,从建构大而全的理论已经转为注重在具体情境中的具体特质问题。
3.学习论范型(learning paradigm)。起初产生于华生和斯金纳等的行为主义,然后发展到班杜拉、罗特、米切尔等学者的社会认知理论,更多地强调个体的外部力量,认为个体行为的差异来自于个体在成长过程中所经历的学习经验差异,研究主题是个体行为是如何习得的。学习论范型所采用的研究方法是严格的实验法,与其他范型相比倾向于研究人格过程,试图揭示人格发生和形成的心理机制及其影响因素。从最初的行为主义研究范型,强调外部环境的作用,把人格看成各种行为的总和和各种习惯系统的最后产物因而忽视个体内在力量,到米切尔提出了“认知—情感的人格系统理论”,强调个体对客观情境赋予自己的认识和情感,人对情境的解释是主观和客观的结合,是人与环境互动的结果。从而把认知的概念置于了人格研究的核心地位。(www.xing528.com)
4.现象学范型(phenomenological paradigm),也称人本主义范型,主要代表人物有马斯洛、罗杰斯、罗洛·梅等。关注人的主观经验、关注个人对世界的看法,通过研究人的经验、自我、自我实现、生命的意义等重要问题解释个人存在和发展的终极性价值问题。在研究方法上采用访谈、自我报告等技术描述。马斯洛曾指出,我们必须研究最好的、最健康的、最成熟的人类榜样。这在某种程度上是对行为主义范型的机械性的纠正,也是对精神分析论范型本身所具有的悲观主义的纠正。虽然在对人格的理解上存在主观主义的倾向,但作为一种在新的哲学思想——现象学和存在主义——指导下出现的新的研究范型,研究人的“自我意识”和“主观性存在”,因而成为心理学跨文化研究的理论基础。
尚未发现能够可以解释所有事实的范型。按照库恩的解释,即使在规范科学阶段,存在着一个被普遍接受的范型,它确定了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领域和研究方法,使得研究领域更加严格,研究方法更加规范和受限,科学家们都按照同一种范型从事科学研究,学术对立的局面已经结束;也会出现一些与这个公认的范型不符合的观察结果,推动新的科学革命,最后新的范型再次确立地位,进入下一时期的科学发展阶段。在人格研究领域,心理学家对待一些重大问题仍然存在意见分歧,导致各学派对立纷争的局面,这不可能由辩论或实证证据增多而很快消除。不应当为人格理论家的意见分歧而感到惊异。应该说,人格研究的不同范型都可能对该领域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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