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时间来算,德隆属于我国第一代民营企业。1986年,唐氏兄弟往返于广州和乌鲁木齐之间,以冲扩胶卷赚辛苦钱。对于当时在大洋彼岸风起云涌的第四次并购浪潮、米尔肯以“垃圾债券”大显神威的情形,也许还很陌生。即使他们有所了解,也无济于事。因为当时的中国经济正处于改革开放之后的高速增长阶段,市场机会频现,用不着并购也能赚到钱。按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1978年至1989年间,大多数工业品处于严重短缺状态。在这种严重供不应求的市场状况下,各产业的发展模式基本上是粗放型的总量快速扩张,不但在较短的时
间内形成了相当可观的生产能力,而且工业企业的财务状况也相对较好。
德隆的成长完全得益于时代发展的趋势。靠冲洗胶卷就很快赚了100万元,攒卖电脑也能把赔的钱很快再补回来,购买新股认购表更是让德隆赚了大钱。
20世纪90年代开始工业产品逐步由短缺转向宽松,到了90年代中期,我国工业形成了门类齐全、规模可观的庞大的产业体系。市场由宽松开始转向过剩。
投资房地产项目失败后,德隆走出新疆到北京去寻找商机,建起了北京JJ迪厅,由于抓住了需求,获取了大把的现金。但是,这只是德隆前期创业的延续。
许多产业陆续出现生产能力过剩,市场由卖方向买方过渡。
由于我国买方市场是市场经济尚不成熟的情况下形成的,或者说是高额群众消费远未形成的情况下的买方市场,因此具有突出的结构性特点。具体在企业主体上,则表现为生产集中度低下,规模小而分散,难以获得规模效益。如1994年汽车行业共有整车厂126家,1994年生产汽车140万辆,平均每家仅生产1万多辆。技术水平低的产品严重过剩,高性能、高附加价值的产品却很紧缺。如1994年电视机、电冰箱和纱的生产能力利用率分别为75%、70%和70%,规模而不经济。而高技术含量的产品份额,其产值仅占国民生产总值的3%左右。企业大而全或者小而全,缺乏合理的专业化分工与协作。
所以到了1995年,国家提出对“长线”产品实行限产、压库、促销政策,对那些质量低劣、技术落后、大量积压、没有市场前景的产品坚决淘汰。由此,解决产业当中的结构性问题,根本改变经济增长方式,成为我国产业发展政策的一条主线。
唐氏兄弟具有极为敏感的商业头脑,而且能从国家政策的变化中迅速“嗅”出商机。德隆的宣传资料说,德隆整合传统产业的战略理念,是1995年唐万新出国考察后的产物。其实由政府主导的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已经大张旗鼓地向前推进了,相比之下,德隆的反应更加迅捷而已。
1996年,国家提出鼓励企业间的专业化协作,通过联合、合并和兼并扩大经营规模。当年10月,德隆入主屯河股份;1997年,有关部门在总结组建试点企业集团经验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企业集团。德隆分别于当年6月、11月入主沈阳合金和湘火炬。虽然不能机械地把德隆所做的每一件事与国家政策来意义对应分析,但大体可以看出一个具体企业和国家客观政策的同步性特征。
德隆真正地成为“德隆”,可谓时势使然。(www.xing528.com)
在产业政策的推动下,1994年18个优化资本结构城市试点正式启动,共兼并企业129家,1995年兼并企业数为209家,增幅65%;1996年作为国有企业改革力度较大的一年,试点城市增加到58个,兼并了1192个企业,比1995年增长了470%。1997年仅沪深两市700多家上市公司中,企业重组活动达200多起,到了1998年上市公司共发生企业重组657起,涉及金额339亿元人民币,被称为“资产重组年”。
其实,我国企业的并购活动,自德隆创业开始就出现了。从1984年到1987年一般被认为是国内并购活动的第一阶段,时间与美国第四次并购浪潮重叠。1984年7月,保定纺织机械厂和保定市锅炉厂以承担被兼并企业全部债权债务的方式,分别兼并了保定市针织器材厂和保定市风机厂,开创了我国国有企业兼并的先河。同年9月,保定市钢窗厂又以出资110万元的形式,购买了保定市煤灰砖厂的产权,这是我国集体企业兼并国有企业的最早记录。以上被称作“保定模式”;同年12月,武汉市牛奶公司出资12万元,购买了汉口体育餐馆的产权,又被称为“武汉模式”。
这一阶段的并购有两个特点:一、企业的自发性和政府干预并存。政府的出发点是拯救亏损企业。1984年10月,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要求企业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进一步扩大了企业的自主经营权。这也使得一些优势企业萌发兼并机制。当时的理论界,把“武汉模式”归纳为企业自发性的并购,即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报主管部门批准;把“保定模式”归结为政府自上而下的干预,牵线搭桥,促进兼并。第二个特点是,这个阶段的并购只有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参与,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受体制限制,没有涉足并购。
到了1987年,中共中央的十三大报告明确提出,小型国有企业产权可以有偿转让给集体和个人。1989年2月,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联合颁布《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这是我国第一部有关企业兼并的行政法规,对企业兼并活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仅1989年这一年,共有2315家企业兼并了2559家企业。这一阶段,企业兼并的目标由单纯的拯救亏损企业,向自觉优化经济结构的方向发展。
但是到了1989年下半年,由于宏观经济紧缩,企业资金短缺,企业并购势头减缓。随着治理整顿,亏损企业数量增加,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压力加大,为此,政府再次加大了企业并购中的行政干预作用,出现了“拉郎配”的现象。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产权改革成为企业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兼并无论从规模上还是形式上都有了新的突破。1993年,
上海、武汉、成都等16个城市有2000多家企业被兼并和出售。由于股票市场的建立(1990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建立,1991年7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建立——编者注),企业并购形式开始多元化,如上市公司并购、外商并购国有企业、国有企业跨国并购。
1993年9月,“宝延事件”拉开了我国上市公司并购的序幕。深圳宝安集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购买股票方式,收购了上海延中实业公司16.8%的流通股票。之后又陆续发生了深圳万科集团试图控股上海申华公司、深圳天极公司试图控股上海“小飞乐”公司。一汽集团巨资收购沈阳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事件。
同一年,首钢收购了美国加州钢厂、秘鲁铁矿等海外企业,华北制药股份公司收购了德国纽勃兰登堡一个年产500吨的青霉素厂。海外“借壳上市”收购活动更加频繁。1993年底,共有青岛啤酒、上海石化、广州造船、北人机械、马鞍山钢铁、昆明机床等6家企业在香港发行H股,筹集资金84.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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