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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则:货币+信息的影响

时间:2023-07-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虽然Brandt先生的“雅虎法则”只是在说明事实,而不是分析成因和机理,然而我却宁愿把它解释为:货币转移方向,将是在信息资产支配物质资产中形成的名义价格对传统财务收入保持较高比率的地方。当然,新法则不可能是无条件有效的。正好有一个例子:7月14日,张树新在辞去瀛海威一切职务的第二天,与我深入探讨的,正是“信息与货币”这个主题。瀛海威的资产结构,就是货币力量在支配信息力量。

新法则:货币+信息的影响

在我看来,Glassman和Williams的观点是不对的。现在让我们来看一看传统法则背后的保守实质。

价格/收入比(P/E)无疑是一个现成的分析框架。从传统工业价值观看,收入是指物质资产的实际收益,而股票价格应是前者的名义形式。Glassman和Williams等人,显然是这样理解的。

但是从信息价值观看,股票价格虽然是一种名义形式,但它代表的不是“物质资产”,而是“物质资产+信息资产”。信息资产包括品牌、心灵市场占有率(Mindshare)等无形资产。事实上,后者更加起着决定的作用。这从雅虎的市场能力与收入之间高达40的倍数比就可以看出来。

这样我们就解释了为什么互联网股票会在增长过程中超过其财务收入多倍。互联网股票价格中,不仅包含了工业财会标准衡量的物质资产的作用,更包含着信息资产的贡献。显然,这里的财务收入,只是一个工业价值的概念,是工业性质的财富,它并不能对应整个财富。人们看好雅虎股票,不光是看它的工业市场能力,更是在肯定它的信息市场能力,这种能力早已通过1.15亿的日页面访问率证明了。许多人都不能确知靠信息力量到底怎么能实现财富的转移,雅虎的案例不是已经够实证的了吗?

信息资产的贡献恰恰是用传统工业财会报表无法确切衡量的。Williams发明了一个倍数计算方法,这很好,但她并没有正确解释“倍数”的含义,相反她提出倍数只是为了否定它。让我们来说吧:倍数实质就是信息的力量。它说明着信息在多大程度上支配货币。信息经济越发达,这种倍数就可能越高。因为它是与GDP中和个人支出结构中信息所占份额呈正相关的。(www.xing528.com)

感谢Upside杂志的主编Richard L.Brandt,7月10日他在网上专栏Inside Upside中提出一个“雅虎法则”。按照Brandt的说法,“雅虎法则”是指:“只要雅虎继续控制着挑战所有历史先例和逻辑的价格/收入比,互联网将继续是投放金钱的巨大场所。”虽然Brandt先生的“雅虎法则”只是在说明事实,而不是分析成因和机理,然而我却宁愿把它解释为:货币转移方向,将是在信息资产支配物质资产中形成的名义价格对传统财务收入保持较高比率的地方。

这才是新法则。新法则能够解释的第二种现象,是股票波动的度。Glassman由于看到一种互联网股可以在一天内涨落26个百分点而感到惊骇。他们由此不适当地得出了一个错误的结论,似乎如果股票价格不能围绕财务收入上下浮动,那么它就一定是没有规则的,是疯狂的。但这不是事实。他们的工业价值观使他们漏掉一个把握真理的机会:信息股票是在围绕“信息资产+物质资产”这条主线上下浮动,而不是在单纯围绕物质资产形成的财务收入上下浮动,也不是无规则发散。这可以说明,为什么7月8日亚马逊股会在雅虎公布收入报告后,从107.125点上升到113点。雅虎的收入报告对亚马逊的收入本身并没有影响,但它影响了亚马逊的无形资产,举例来说,影响了人们对互联网股整体上的信心。看到了这个底层的决定因素,我们就不会再像股票专家Glassman,甚至巴菲特那样,把购买互联网股票当作“猜谜或打赌”了。

当然,新法则不可能是无条件有效的。比如,对一个传统的工业社会,它就难以发挥作用。因为工业社会中,货币资产是起决定作用的。正好有一个例子:7月14日,张树新在辞去瀛海威一切职务的第二天,与我深入探讨的,正是“信息与货币”这个主题。瀛海威的资产结构,就是货币力量在支配信息力量。在重大方向的决策上,起决定作用的是中兴发持有的股份;而张树新的无形资产,在关键的投票中没起决定作用。难怪张树新感慨道:按照工业时代的价值观,金钱是资本,是力量;但知识不是,知识一分钱不值,是花瓶,是金钱经济的花边。这种事放在历史的发展中来看,也许有某种必然性,至少是有一种象征意味。

值得欣慰的是,既然信息的力量战胜货币的力量,是一个不可阻挡的,有方向、有规律的过程,那么我们至少拥有一个底线:信息经济规律,可以使人感觉到,什么将是带来价值的,什么将是带走价值的;什么将是越来越有价值的,什么将是越来越缺少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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