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
律师声明
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授权委托,指派本所张××律师、郭××律师,发表以下律师声明:
1.根据截至本声明发布之日的工商登记文件记载,崔×先生有效持有公司50%股权,为公司大股东。崔×先生是公司的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除崔×先生授权的人士外,其他任何人士均无权代表公司。
2.依据一份签署于2018年11月16日的授权书,崔×先生已将其所持有的公司的全部股权所对应的股东权利委托崔××女士代为行使,委托期限自2018年11月16日起直至崔×先生书面撤销委托止。
3.依据一份签署于2018年11月20日的任命书,崔×先生作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已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第十六条第(9)项的规定,聘任崔××女士为公司经理。崔××女士依法有权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除崔××女士外,其他任何人士均无权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4.依据2019年3月15日的《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成×先生已被免去公司监事职务,陈×先生被选举为新的监事,任期三年,自2019年3月15日至2022年3月14日止。
5.崔×先生已将其保管的公司唯一经合法程序刻制并备案的公章交崔××女士保管,除崔××女士保管的公司公章外,其他任何所谓的公司公章,均涉嫌伪造,将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6.本律师是唯一经公司合法授权的法律代表,本律师将依据公司的授权依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特此声明
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律师
二〇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范文二:
律师声明
北京××律师事务所接受冯××先生的委托,指派徐××律师就部分网络用户针对冯××先生发布负面不实信息一事发布本律师声明。
近日,冯××先生向本律师事务所称,名为“老C队长”的新浪微博用户公然发布造谣信息,严重侮辱、诽谤冯××先生,如“冯裤子被罚20亿”“我说的就是大导演冯××,20亿……”等。该等微博内容以侮辱的方式恶意诽谤冯××先生被有关部门罚款20亿元,并被众多网络用户转载、评论,已然演变为网络暴力。
经本律师向冯先生求证,确认绝无此事,前述微博内容纯属无中生有,恶意捏造。该等虚假信息已严重贬低了冯××先生的社会形象,扰乱了冯××先生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同时给冯××先生精神上造成了极大的损害。
基于上述事实,本律师接受冯××先生的委托,针对上述侮辱、诽谤信息的发布者及转载者公开发布本律师声明。
一、自然人享有名誉权,其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本律师严厉谴责并抵制一切针对冯小刚先生的网络暴力,同时依法保护冯××先生的人格权益;
二、严正警告相关网络用户,即刻删除所有诽谤、侮辱、造谣冯小刚先生的博文,并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侵权法律责任。
三、本律师已接受冯××先生的委托,将依法采取法律途径追究“老C队长”等微博用户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
×年×月×日
范文三:
律师声明
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依法接受运动员孙×的委托,就2019年1月27日英国星期日泰晤士报The Sunday Times关孙××违反世界反兴奋剂条例面临终身禁赛的不实报道,郑重发表律师声明如下:
2018年9月4日晚,DTM公司三名工作人员至孙×住处对其进行赛外反兴奋剂检查,整个检查过程存在多项违规操作:第一包括血检官、尿检官在内的三名工作人员均无法提供IDTM公司对此次检查的授权文件;第二,血检官和尿检官均无法提供反兴奋剂检查官资格证明,且血检官无法提供护士执业证:第三,三名工作人员在检查报告中虚假陈述,恶意捏造孙×违反《世界反兴奋剂条例》的事实
随后,IDTM公司将三名工作人员的不实报告提交至国际泳联。2018年11月19日,国际泳联针对此事在瑞洛桑举行了长达13个小时的听证会,本律师出席了此次听证会,孙×本人、孙×和IDTM公司的证人均接受了询问。2019年1月3日,国际泳联做出裁决,认定孙×不存在违反《世界反兴奋剂条例》的行为。(www.xing528.com)
国际泳联在裁决中明确指出此次听证会的内容绝对保密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优秀运动员,是世界纪录、奥运会纪录的保持者,目前正积极备战国际赛事英国星期日泰晤士报 The Sunday Times及别有用心的人士择此时间恶意报道此事,居心回测,且已严重侵犯了孙×的隐私权和名誉权。孙×保留追究英国星期日泰晤士报The Sunday Times及报道、宣扬此事的其他媒体和个人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孙×是国家和民族的骄傲,遵守反兴奋剂条例。作为中国人,包括孙××、本律师在内的所有公民坚决维护国家的荣誉;作为个人,孙×坚决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国内各传统媒体和自媒体平台停止转发、传播,为孙×、为中国游泳和中国运动员在国际赛事中取得更优异的成绩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环境。
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
×年×月×日
范文四:
律师声明(网站声明)
网(www.,以下简称“网”)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合法网站,所有者为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经公司授权,特发表如下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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