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程目标的陈述方式
在数学课程标准中,课程目标的陈述方式可以分为结果性目标的陈述方式和体验性或表现性目标的陈述方式两类:
结果性目标的陈述方式,即明确告诉人们学生的数学学习结果是什么,所采用的行为动词要求明确、可测量、可评价,如了解、认识、理解、掌握、灵活运用等。这种方式指向可以结果化的课程目标,主要应用于“知识与技能”领域。
体验性或表现性目标的陈述方式,即描述学生自己的心理感受、体验或明确安排学生表现的机会,所采用的行为动词往往是体验性、过程性的,如经历、感受、体会、探索等。这种方式指向无须结果化或难以结果化的课程目标,主要应用于“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领域。
(二)课堂教学目标的陈述
1.知识与技能目标的陈述
行为目标陈述指采用可观察和可测量的学生的具体行为来陈述教学目标,即指明经历教学过程后,学生身上所发生的行为变化及其程度。常常适用于“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类教学目标的陈述。规范的课堂教学目标一般包括四个要素:行为主体、行为动词、行为条件和表现程度。
(1)行为主体。行为主体必须是学生而不是教师,目标描述的是学生的行为,而不是教师的行为。因为判断教学效果好不好主要是看学生有没有获得具体的进步,而不是看教师有没有完成任务。比如有的教师将教学目标写成“使学生……”“培养学生……”“让学生……”等,这都是错误的表述。应将其规范地表述成类似于“学生能……”“学生会……”等。
(2)行为动词。行为动词是指用以描述学生所形成的、可观察的、可测量的,或者是体验性的、过程性的具体行为的动词。说明学生在数学教学过程结束后应达到什么要求,比如“画出直角三角形、锐角三角形”。
(3)行为条件。行为条件是指影响学生产生学习结果的特定限制范围,为评价提供参照的依据,也就是指出行为变化是在什么样的约束条件下产生的。这些约束条件有时间限制、完成方式、使用工具等。例如,“使用三角尺画出直角三角形”中的“使用三角尺”就是“画出”这一行为的条件,在句中作状语用。
(4)表现程度。表现程度通常是指学生通过学习所应达到的最低水准,用以衡量学习表现或学习结果所达到的程度。目标表述的是基本的、共同的、可达到的教学标准,而不是无法实现的最高要求。例如,“10次中若有8次能正确画出直角三角形”就算基本认识了直角三角形,但这里的表现程度往往是省略的。(www.xing528.com)
2.过程与方法目标的陈述
过程与方法目标的陈述重在明确规定学生应参与和经历的活动及情境,描述学生在活动中应表现出来的行为和态度,而不必说明学生在从事活动后学到了什么。具体陈述方法是先说明学生参与的是什么样的活动或情境,然后选用某一目标水平下恰当的行为动词,明确其相对的教学内容,两者构成动宾短语来陈述。常见的表现形式类似于“在……活动中,学生感受……”“在……过程中,学生体验……”“在……情境下,学生讨论……”“经历……探索活动,形成……”“亲历……探究过程,发现……”“尝试……解决……”等基本形式来陈述。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的陈述
一些教学目标无法用行为来描述,比如学生内在心理发生的变化、情感态度的变化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可分两步来陈述:一是用描述内容过程的术语来陈述一个“过程性”的一般性学习目标,以反映理解、运用、分析、创造、欣赏、尊重等内在的心理变化;二是列举反映这些内在变化的行为表现以阐述具体化目标,作为达到“一般目标”的证据,使内在心理变化可以观察和测量。这种陈述既强调了学生在情感和态度等方面不易被觉察的内在心理变化,又克服了其不可直接测量和操作的弊端,实现了“心理”和“行为”两者的灵活结合和相互渗透。
如何确定“5以内数的认识”这节课的教学目标?《标准》在课程总目标中与“数的认识”相关的要求是“经历将一些实际问题抽象为数与代数的问题的过程,掌握数与代数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经历运用数学符号和图形描述现实世界的过程,建立初步的敏感和符号感,发展抽象思维”“学会与人合作,并能与他人交流思维的过程和结果”等。在第一学段课程目标中,要求“能认、读、写万以内的数,套用数表示物体的个数或事物的顺序和位置”“能用数表示日常生活中的一些事物,并进行交流”。
分析教材,我们可以看到,教科书突破了以知识为主线的呈现方式,为学生提供了如下活动:找出野生动物园各种动物→数出图中的每一种动物→将1~5物化成小棒→抽象出1~5各数→认读1~5各数→摆自己经验中的图形等。
编写意图:通过“实物—图像—符号”的学习过程,逐渐舍去了现实对象的其他无关属性,让学生关注物体数量的多少,感知自然数基数的含义,初步建立起关于自然数的概念,这实质上是一个数学化的过程。这一过程中,也渗透了教学中的分类思想、对应思想和符号化思想。
教学内容的数学核心思想:①分类(构建集合)。按照不同的属性,将观察到的动物进行分类;②建立图像模型。用小棒表示相应集合中对应元素,引导学生从物体数量的角度观察事物,进而初步形成关于自然数的表象;③建立符号模型。用数字刻画集合中元素的个数;④自然数的应用。用数表达现实生活中事物的多少。
分析学生,我们知道对于刚入学的儿童来说,他们对数的感知是模糊的。虽然他们大都能数出“1,2,3,4……”,也可以用数表达“几个人”“几朵花”“几颗糖”等具体数量,但不能离开这些具体事物抽象出数,对数的基数和序数含义也不太清楚。在教学中通过“实物—图像—符号”这种知识的呈现方式,让学生经历从日常生活中抽象出数的过程,体会自然数的含义,有助于培养学生的数感和符号感,体现数学的教育价值。
由此,本节课的教学目标可以定位为:①了解5以内数字表示的数的含义;②会读5以内各数,能按物数数、按数取物,会用数字、实物或图形等多种方式表示物体的个数;③经历通过“实物—图像—符号”过程从日常生活中抽象出数的过程,体会1~5各数之间的顺序关系,初步培养用数学的眼光观察事物的习惯;④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数学学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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