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交通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概念界定。财政事权是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因易于量化,一般倾向于用支出责任反映和衡量事权(冯兴元,2010)。那么,我们认为交通领域财政事权是指一级政府在提供交通基础设施以及相关公共服务中应承担的任务和职责;交通领域支出责任主要是指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履行交通领域上述财政事权过程中的支出义务和保障。政府间事权划分最重要一项任务是中央和地方政府管理职能的界定和划分(其中交叉事权是指各级政府共同拥有的权责),财权划分则根据由事权划分而产生的财权划分理论、财政转移支付理论、财政管理体制理论进行。事权划分是处理政府财政关系的关键所在,只有科学界定事权范围,进而以此为基础划分财政支出范围,才能确定以主体税种为核心的税收体系和科学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冯勤超,2006)。
二是交通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主管部门界定。交通领域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涉及的中央主管部门主要包括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司局、中央军委、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等(吴学东,2016)。具体来说:从交通运输部来看,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协调、道路、水路运输及建设市场监管、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相关责任、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和监测、公路、水路国际合作与外事以及指导航运、海事、港口公安等工作由交通部和其他部门共同负责,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民航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仅由交通部负责。从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来看,主要负责铁路运输统一调度指挥和运输经营管理,以及拟订铁路投资建设计划、管理建设项目和保障铁路运输安全。从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司局来看,基础产业司负责研究提出交通运输(含城市轨道交通)战略、规划、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加强交通运输趋势发展研判,审核重大建设项目,监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拟订国防交通发展规划和计划,提出交通领域中央财政性建设投资安排意见;经济运行调节局负责关系经济社会运行的交通运输协调和衔接,参与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工程质量监督、财税价格、体制改革等方面工作。中央军委、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主要负责组织领导全国的交通战备工作,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成员单位就包括交通运输部,国家交通战备办公室负责拟订国防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草拟法律法规,规划全国国防交通网路布局,拟订全国国防交通保障计划,为重大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组织交通保障,指导检查国防交通工作等。(www.xing528.com)
三是交通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细分领域。根据主管部门职责可以看出,交通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细分领域如下:从行业上说,包括公路、铁路等道路运输(含城市轨道交通),海事、港口等水路运输,民航等航空运输,邮政以及综合交通领域。从政府职责方面说,主要包括(1)决策,即拟订行业战略规划、政策标准,草拟相关法律法规等;(2)管理,交通运输的调度指挥、经营和建设管理、重大项目和紧急任务组织保障等;(3)财政支出,交通领域中央财政性建设投资安排,包括建设、经营养护管理、应急预案方面的财政支出责任及基础设施相关的财政补贴等;(4)监管,即监督检查,包括上述各环节的过程和结果监督,及运输和建设领域的市场监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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