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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湖广移民:洪武二年奉旨入川

时间:2023-07-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例如仁寿《胡氏族谱》称:明洪武二年,始祖定公由湖广麻城孝感乡奉檄入川。例如:简阳《江氏族谱》称其祖于“明朝洪武四年”,“奉旨入川”[11]。内江永福《熊氏族谱》称其祖于“前明季初”,“奉旨入川”[12]。在元明之际麻城移民迁川问题上,一方面是入蜀的家族动辄将迁入时间记述为洪武二年;另一方面又有诸多家族将迁移原因称之为“奉旨入川”。二者结合起来,很容易在四川移民史上形成一种“洪武二年奉旨入川”现象。

明代湖广移民:洪武二年奉旨入川

在洪武二年入蜀的家族中,又有不少人将自己祖先迁川原因记述为“奉檄入川”“奉旨入川”“奉诏入川”,更有将“奉檄入川”的年代记述为洪武二年者。例如仁寿《胡氏族谱》称:

明洪武二年,始祖定公由湖广麻城孝感乡奉檄入川。[9]

内江《晏氏家乘》云:

内邑旧户,多称祖籍系楚麻城,沿明洪武二年奉诏徙麻城,实蜀语故也。[10]

当然需要指出的是,由于明初距离族谱书写时代较为久远,家族记忆很可能失真。因此,在迁川时间和原因的记述上,必然出现各种形式的版本。就以同一个川中地区为例,族谱中在有关家族祖先奉旨入川的形式和入蜀时间的表述上,就五花八门,多种多样。

例如:简阳《江氏族谱》称其祖于“明朝洪武四年”,“奉旨入川”[11]。内江永福《熊氏族谱》称其祖于“前明季初”,“奉旨入川”[12]。内江凌家场《张氏族谱》称其祖于“大明宣德元年丙午岁(1426年)”,“奉旨……填实西蜀,故吾家之入川者不可胜数”[13]。内江《周氏族谱》称其祖于“洪武出治”,“奉命襁负其子入川”[14]。此外,在新修的地方志中,如《宣汉县志》1994年版,韩氏祖先于“明初奉旨入川”;《彭县县志》1989年版载,周氏祖先于“明初奉旨入川”[15]。上述这些入蜀家族,虽然入蜀时间表述不一,但均属于“前明侨户多籍楚麻城”的范畴,这是毫无疑义的。

在元明之际麻城移民迁川问题上,一方面是入蜀的家族动辄将迁入时间记述为洪武二年;另一方面又有诸多家族将迁移原因称之为“奉旨入川”。二者结合起来,很容易在四川移民史上形成一种“洪武二年奉旨入川”现象。

众所周知,洪武二年(1369年),为明夏纪年开熙三年,四川尚为明夏政权所控制。四川既非明朝所有,那么,为什么民间族谱普遍将其家族由湖广迁入四川的时间书写为“洪武二年”?在洪武二年迁入现象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奥秘?既以“奉檄入川”相传,那么,他们究竟奉的是谁的旨意?是明昇之大夏政权的旨意,还是朱元璋之明朝的旨意,还是另有原因?对此,学界有三种观点:

第一,明夏说。

民国年间,内江《晏氏家乘》的作者对此进行了一番考证:

内邑旧户,多称祖籍系楚麻城,沿明洪武二年奉诏徙麻城,实蜀语故也。今考《明史》,太祖平蜀在洪武四年,先尚为伪夏明玉珍所据,何由有此诏?且咏化等书于明事□微毕注,亦无徙楚事。后阅升庵谱注,及本邑王侍御墓志,皆云先世籍楚麻城,元末避红巾乱来此,余书类此甚多。始元季,大江南北,干戈猬起,明玉珍以至正乙未入蜀,据有诸郡。东人避乱者归之,玉珍又楚北随州人,招乡人以自固其势,然也。迄明平蜀革伪号,人讳称之,故咸谓洪武初迁蜀,即吾族中人向来修谱亦有此语者,今时澄也。[16]

这段文字揭示了两点:其一,祖籍麻城的氏族,多元季“东人避乱者”,明夏政权为了“招乡人以自固其势”,故颁诏者当为明玉珍无疑。其二,沿称“洪武初迁蜀”的家族,是出于革除前朝“伪号”的需要,因为在明军平蜀之后,不得不避讳以称之。这种避讳说,也得到了民国内江《张氏族谱》作者的认可。他认为,明夏政权灭亡后,“于是相从入川之人,皆不免以从逆为耻”[17],为了掩盖这段历史,他们及其后裔便称自己家族是“避红巾之难入川者”,或者改称“奉檄入川”“奉旨填蜀”。香港大学马楚坚也赞同此说,他更反复申论道:(www.xing528.com)

洪武四年前,奉旨以孝感乡人填蜀之说,当指奉明氏之旨意,非明太祖之旨意,而误笔为洪武初年。

各谱记其洪武二年入蜀者,其奉诏之说殊谬。“岂未平定蜀省之年即有徙实蜀户之事”。然则洪武初年入蜀依明氏是实。洪武元年至四年间之言奉旨入川,或徙之年代,实属明玉珍父子大夏政权之时,后因洪武四年统一四川,平定明夏,众为之避忌而已。[18]

谭红《巴蜀移民史》在此基础上又进一步考证出,旨意虽为明昇所颁,实则出自谋臣刘祯之手:

夏政权发出移民入川征召便有两次:一是在明玉珍称帝的公元1363年至1366年之间,一是在明昇即位的公元1367年至1368年之间(即夏开熙二年,明洪武元年)……从洪武二年为移民高峰时期看,发出正式征召文书的时间应为夏开熙二年(1368年,明洪武元年)或夏开熙元年(1367年)。此时明玉珍已去世,能够下旨移民入川的只有其子明昇,而明昇尚幼弱……这或许是明玉珍去世后,辅佐明昇的刘祯等人面对朱元璋政权日益强大,所采取的一项移民入川壮大势力的举措。[19]

第二,明代说。

朱元璋政权早在至元二十四年(1364年)就开始了对于鄂东麻黄地区的直接经营和控制。这种情况下,明氏政权不仅没有能力,而且也不可能越境来到朱元璋控制的地盘招徕移民。因此,民间家谱上所记载的洪武二年迁入四川的家族,绝非是响应明氏政权的诏令。对此,曹树基《中国移民史》第5卷指出:

在族谱的有关记载中,我们知道大多数的家族都认为他们的祖先是在洪武二年或洪武四年迁入的。由于四川的撤县大多在洪武十年,而其回复大都又是在洪武十三年,所以我们推测只有洪武十年以后才有可能发生大规模的移民。[20]

既然只有在洪武四年以后大移民才可能迁入,那么,这些迁入家族所奉的旨意,必然不会来自大夏政权,而只可能来自于明代。

第三,陈友谅军民说。

重庆学者岳精柱、程行在分析众多洪武二年麻城孝感乡民迁川的案例时指出,他们既非大夏,也非明代,而是避难的陈友谅军民:

洪武二年,还是明氏大夏政权控制巴蜀时期。这么多人一起从孝感乡入川,是从军,还是移民?洪武二年之际的湖北,早已是朱元璋的势力范围,大夏政权不可能到湖北征召,因此,这些人应视为自发移民,即为躲避朱元璋追究的陈友谅军民。[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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