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的大规模移民活动,分为军籍移民和民籍移民,民籍移民又分为自愿移民和强制移民两类。强制移民为政府行为,自愿移民为民间自发行动。明初湖广人民之所以自发兴起向四川的迁移行动,与以下两个因素不无关系:
首先是受全国移徙潮流的影响。朱元璋在定鼎前后,为巩固其军事、政治成果,采取强制性的人口迁移行动,以达到铲除旧势力根基,消弭反侧隐患的目的。虽说这一移徙政策是出于对付群雄和蒙元敌对势力的需要,但同时也基于复兴国内农业生产的考量。鉴于元末长江以北地区受战乱破坏较为严重,因此,朱元璋在作出异地移徙群雄势力部署时,也注意将人口密度较大地区的人民,移往战乱摧残人口流失较多的地区从事开垦荒地。这就是后来徙宽乡之民于狭乡政策的源头所在。正是在这一政策的指导下,在全国范围内兴起了一股跨区移民的潮流,位于人口密集地区的人民,多被迁移至地荒人稀的地区安置。
洪武四年(1371年)平夏后,鉴于全国局势日臻稳定,于是,通过移民政策来调整人口与土地的分配,以促进地区经济复兴和京师繁荣的问题显得尤为迫切。正是在此背景下,朱元璋开始与朝臣探讨开国初期的移民政策,以便更加有序地推行政府主导下的移民活动。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八月,朱元璋通过与户部郎中刘九臯对话,制定了徙宽乡之民于狭乡的政策。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朱元璋对早期移徙外来人口填实京师的政策进行回顾,称此举是仿效汉高祖“徙天下富豪于关中”而为之,其根本意图在于强干弱枝,巩固根本:“京师,天下根本,乃知事有当然,不得不尔”[128]。可见这一政策作为明初的国策,一直在实践中得到了贯彻执行。明初鄂东、江汉平原以及鄂北地区,既然是政府鼓励移民迁入的地区,因此,在这一全国性移民政策导向的影响下,湖广人民自愿迁往地广人稀的四川地区的潮流必然不可阻挡。(www.xing528.com)
其次是受湖广移民诏令的带动。朱元璋早在平夏之初,即以前沿战略要地湖广黄州麻城为中心,发出了移湖广填实四川的诏令。前已论述过,在明初政府的移民行动中,“孝感之民”是作为首批移徙对象而被强制安置在蜀中指定地区。这一举措无疑会给湖广地区正在兴起的西进移民潮流带来示范效应。既然孝感之民在政府诏令下,可以通过有组织的行动前往四川安排,那么,与孝感之民有千丝万缕联系的麻城百姓,乃至湖广地区的广大百姓也完全可以效仿这一榜样,通过民间渠道自行进入四川。这样,一个以麻城孝感乡移民为牵引的湖广实川移民活动(包括强制移民和自愿移民),随之也就掀起了巨大的波澜。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