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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政府安置形式:湖广填四川安都十四图

时间:2023-07-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明初政府对于迁民抵达目的地后的安置,有一套完整而具体的规定。“都”下辖保、甲,但却没有“安都”这样的建置,更没有出现“图”这一级组织形式。总之,为安置孝感迁民而在大佛坎设置的这个“安都十四图”,是一个有别于当地一般土著居民的特殊的组织形式。

明初政府安置形式:湖广填四川安都十四图

明初政府对于迁民抵达目的地后的安置,有一套完整而具体的规定。首先是“领之有司”。明初移民制度规定:

移民就宽乡,或召募或罪徙者为民屯,皆领之有司。[112]

根据这一规定,迁民在抵达目的地之后,必须首先向所在地的官府报到,并接受其安置和管辖。

其次是编入户籍。《明史·食货志》云:

太祖仍元里社制,河北诸州县土著者以社分里甲,迁民分屯之地以屯分里甲。社民先占亩广,屯民新占亩狭,故屯地谓之小亩,社地谓之广亩。[113]

在河南省卫辉市博物馆,保存着一通明代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的移民碑,此碑原置于汲县(今卫辉市)城西十里郭全屯村,1980年迁移至卫辉市博物馆。这块碑真实地反映了明代初年由山西泽州(今山西晋城)迁入的迁民编入当地户籍的情况。碑文曰:

山西泽州建兴乡大阳都,为迁民事系汲县西城南社双兰屯居住。里长郭全下人户一百一十户;甲首朱五……甲首裴二……甲首李卓、李十三、李敬之……甲首李荣、林大……时维大明洪武贰拾肆年仲秋月日碑记,石匠王恭。[114]

这块碑是山西迁民迁入河南汲县(今卫辉市)后,按照明初制度,以分屯置甲的形式予以安置的实物证据。它表明明初迁民到达目的地后,以屯分为里、甲的制度,在中原地区是得到了贯彻执行的。而当地土著则是以社分为里、甲的,二者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那么,迁入富、荣二邑的这批“麻城孝感之民”,是否也同中原地区的安置形式一样,即是否也采用“屯”的形式分开编制,而与土著居民相区别呢?

我们找到了一例可供分析的标本,即迁居大佛坎的王氏家族。据记载,王氏家族的迁川始祖王久禄,于洪武四年七月泸州被平定之后的次月,即八月十四日,就被安置在“泸州安贤乡安都十四图大佛坎下居住”。大佛坎在隆昌置县后被划归隆昌县,但在当时它却属于泸州管辖。具体的管理形式是:在泸州之下分为(安贤)乡—(安)都—(十四)图这样的组织形式。

那么,这种乡—都—图的组织形式,是否也在此区以外的四川其他地区得到推行呢?先看如下一些具体实例:

(1)内江《王氏族谱》收始迁祖王可庵之《遗文杂记》云:

元至正中,避红巾之乱,迁蜀赴居内江龙桥里。[115]

(2)江津《汪氏族谱·旧谱序》云:

南宋亡,避元乱曾依阮姓,元末复姓,奉父母随明氏入蜀,占江津之石桥里九龙铺。[116](www.xing528.com)

(3)内江《张氏族谱》云:

(张辛五)元末宦蜀,慕汉安(今内江)山川明秀,遂家焉。落业安贤里,地名白鹤塢是也。[117]

(4)内江《喻氏族谱》云:

(喻可信)元末自江右宦蜀……致仕后隐居(四川)。其子文敏、文敬始籍内江之椑木里。[118]

(5)内江《阴氏家谱》云:

内江阴氏,(元末)安贤里中置产几千顷。[119]

(6)内江《黄氏族谱》云:

先世由楚麻城县孝感乡,自洪武年间入蜀,占籍内江西乡贤良二里。[120]

上述6例告诉我们,早于这批孝感迁民来到当地定居的其他民户,在迁入与富、荣二邑安置区相邻的内江、江津、荣昌等地后,一般是采取乡—里—甲的组织形式,在当地落户编制的。

我们知道,我国古代县之下一直实行的是里甲制,宋、元以来四川地区也普遍推行里甲制,即在县下设乡、镇,乡是一个地理单元,镇是设在乡中的小邑,里、甲则是其下带有行政功能的基层组织形式。明初以来,缘起于原南宋统治区内的“乡都之制”开始传入四川。明《永乐大典》卷2217“泸”字韵所保留的资料证明,明代泸州之下有“乡都”条目,泸州江阳下辖“八乡八里三十四都”。可见在明代四川也是普遍推行了乡都之制的。不过,《永乐大典》“泸”字韵所载之“安贤乡—中下里”下,仅辖有“第十五都”至“二十一都”。“都”下辖保、甲,但却没有“安都”这样的建置,更没有出现“图”这一级组织形式。那么,明初的“安十四图”后来到哪里去了呢?对此,可以有两种解释:

第一,《永乐大典》载录的资料反映的是经过洪武时期规范化调整后的明代四川地方编户制度,而不是朱元璋政权刚接管四川时的明初的情况。我们知道,明代规定里甲是十年一整编,对于那些衍生出来的超出里甲规定的人户,一般都采取析乡、都为图里,也就是扩编的形式来管理。顾炎武引《嘉定县志》说:“图即里也,不曰里而曰图者,以每里州藉首例一图,故名曰图是矣”[121]。由于在当时(洪武四年八月)泸州境内除“十四图”之外,不见其他图里存在,因此推知此“十四图”可能原本就是泸州“里州藉首例”的第一图。由于它仅仅在明初特定地区短暂存在过,后来随着移民人数的增加,在析置乡里时它可能就被撤并了,所以在后来的《永乐大典》“泸”字韵中,就没有再见到“安都十四图”这样的组织形式了。

第二,在明代,都图之别还有一种解释,即由地理条件、环境所致,所谓“都别有图,平道里之远近也,谓地里有远近广狭不等,复以图别之”[122]。大佛坎所处战略地理位置重要,明朝之所以要在川东、川南的要冲之地设立一个特殊组织形式——十四图,肯定是有更多的战略考虑的。因此,当明初政府组织的第一批迁民到来之际,在这里特设一个“安都十四图”也是合乎情理的。

总之,为安置孝感迁民而在大佛坎设置的这个“安都十四图”,是一个有别于当地一般土著居民的特殊的组织形式。它与在中原移民区出现过的“屯”的组织形式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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