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麻城孝感之民”已不仅仅是普通劳动力,而是作为一种充实四川、稳定四川局势的力量,那么,他们究竟是由什么人组成的?由于官方文献普遍缺乏,我们不得不从丰富的民间族谱中寻找线索。为此,需要首先从民间族谱中选择一些个案作为对象,进而归纳出这部分徙川人群的基本情况。这里,仅从已有的研究成果中,选取确为明初迁入的、原籍麻城的7个家族案例来进行分析。先看相关族谱中对他们迁入过程的记述:
例1 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合阳《刁氏族谱叙》载:
吾合阳刁氏,原籍麻城,元季之乱,明太祖定鼎金陵。蜀平,奉诏迁徙,遂卜宅于重庆属之江津,离城三十余里,地名观子溪,其始祖时范公之所托业也。[64]
例2 明景泰七年(1456年)隆昌《王氏族谱序》载:
予思我父讳(保)九、母雷氏,亦历风尘跋涉之苦。先由河南地随祖讳久禄,于洪武元年戊申十月内,至湖广黄州府麻城县孝感乡(嘉靖改为黄安县)复阳村居住。新旧未满三年,奉旨入蜀,填籍四川,有凭可据。由陕西至川北,洪武四年辛亥岁八月十四日,至泸州安贤乡安都十四图大佛坎下居住,共计老幼男妇二十二名。[65]
民国泸州《王氏族谱》刊印本
例3 清康熙四十三年《韩氏族谱》韩毓杰《序》载:
吾祖肇自山东,迁麻城县孝感乡,不意元纪猬乱,明祖龙飞,适值陈友谅混乱,高祖洪武击周克郑,元主北遁,遂将麻城土著之民,诏令入川。吾系洪武元年入川。[66]
例4 简阳《汪氏族谱》云:
汪氏世居江南徽州府黔县,地名猪市街竹林嘴。后迁湖广黄州府黄冈县高河坎汪家集。后又分迁麻城县孝感乡蒿枝坝大松树。至明朝洪武四年,我远祖兄弟四人奉旨入川:汪兴仁籍居资阳县;汪兴义籍居新繁县,又迁大邑县;惟兴礼仍籍于楚,未曾来川;我祖兴德公籍简邑西乡乾封镇。[67]
例5 内江永福《熊氏族谱》云:
本籍庐州府六安州英山县人,徙居江西南昌府丰城县,又迁湖广黄州府麻城县孝感乡。其徙居三省之祖名,惜乎不见其详,而只闻其语也。至前明季初,有祖名熊伯官,为大明将军,与同孟氏孺人,奉旨入川。[68](www.xing528.com)
例6 荣昌《张氏族谱》云:
先世系江西太和县鹅江大邱人也。元末伏三公与大兄伏一、伏二,徙居湖广麻城孝感乡。明初,伏三公随大将军汤和平夏,留镇重庆,遂家于荣昌县境。[69]
例7 民国《宗氏族谱·序言》云:
吾宗氏祖以来,原自江西吉安府吉水县,分派迁居湖北黄州府之麻城孝感乡,住高水井历时九年矣。于大明洪武初年,平红巾乱,恢复四川,奉旨填实。[70]
上述7条资料分别来自明朝、清初和民国时期的族谱,其中前3个族谱文本的书写时代,距离明初四川移民事件发生的时间较为接近,具有一定可信度。分析这些资料可以发现以下共同特点:
其一,他们入蜀时虽为楚籍,然有不少非楚籍居民,其原来生活的地区,分别来自河南(例2),山东(例3),安徽徽州(例4),六安(例5),江西太和(例6),吉水(例7)。这些地区纳入大明王朝版图的时间均早于四川,也就是说,他们都是较早臣服于大明王朝的子民。
其二,他们移徙的时间,或在“鼎定金陵”(例1)“元主北遁”(例3)之后,而于洪武四年(例2、例4)、“蜀平”(例1)之初;或于“明初”(例6)、“明季之初”(例5)抵达四川的。[71]他们之被移徙入川,都是发生在“蜀平”之前,也就是说,他们可能都是因平蜀事件而被征发的。
其三,他们中的不少人,在入川前都有经麻城孝感乡中转过的履历。在上述7例中,除例1称麻城为原籍外,其余6例都是先从其他地区迁入麻城孝感乡,然后再从麻城转徙至四川的。也就是说,他们都有过在麻城孝感乡生活的短暂经历,可以说,麻城既是他们迁川的始发地,同时也是中转站。
其四,他们的移川行动,大多打着“奉诏迁徙”(例1)、“诏令入川”(例3)、“奉旨入川”(例4)、“奉旨填实”(例7)的旗号,跟随征蜀军队(例5、例6、例7)进入四川的,表明他们的迁川行动是在政府的动员、组织下进行的,带有明显的强制行为。
其五,他们中的不少人,是与众多家庭成员一道入川的。如例3的王氏家族,一次性同时徙入22口;例4有兄弟4口奉旨,3人迁入四川。这表明当时被移徙入川的这个“麻城孝感之民”的群体,首先是以丁口富裕的家庭为主要对象的。
由此可见,明初被移徙入川的这个“麻城孝感之民”群体,是以丁口富裕的家庭为主,其身份多具有随军入川的背景。在平蜀之初,政府就组织这部分“麻城孝感之民”迁入四川,显然经过精心策划设计,其中必然包藏着特定的政治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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