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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利用集体行动的财产权研究揭示协商与共赢

时间:2023-07-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市场机制和政府管制,并没有穷尽自然资源治理谱系上可能的制度安排,自然资源利用集体行动是另一种可能的选择。但这并不是说在自然资源治理体系中,基于自主治理的自然资源利用集体行动是克服自然资源利用困境的万能药方。特别是有关社会资本在集体行动中发挥的作用问题。正因为这样,集体行动财产权体制可能避免了一种公地悲剧的发生,但同时又忽视或者加剧了另一种公地悲剧的出现。

自然资源利用集体行动的财产权研究揭示协商与共赢

经过本文前面章节的讨论,对自然资源利用集体行动的优势与自然资源利用集体行动中的财产权构成的复杂状况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在自然资源治理的选择上除了管制的“公有”和市场的“私有”,仍存在着集体行动这种治理模式。

但人们总是落入单一依靠“行政管制”或“市场”机制解决“公地悲剧”的范式依赖,而忽略其他方法的运用。而事实上,这些方法对于某些环境资源问题的解决可能比管制或市场更为奏效或者可以使管制和市场更有效。多样性制度之间的竞争与搭配将会更有利于环境资源问题的解决,保留制度工具的多样性恰如保护生物多样性一样令人兴奋和神往,自然资源利用集体行动中蕴含的多中心治理理念,强调资源利用者既能采取市场行为自由的追求利益,又可以相互协调合作进行集体行动,所有的公共行政当局具有特定但有限的权力与地位,没有任何个人或团体是单一的、最终的或全能的权威

允许相互依赖的资源使用者通过相互协商与博弈,去寻找关乎资源使用者每个人的“因地制宜”地解决“公地悲剧”的制度安排。市场机制和政府管制,并没有穷尽自然资源治理谱系上可能的制度安排,自然资源利用集体行动是另一种可能的选择。

但这并不是说在自然资源治理体系中,基于自主治理的自然资源利用集体行动是克服自然资源利用困境的万能药方。首先,基于自主治理、一致同意的集体行动自身会产生一些重要的交易成本,包括确定、联系、邀请和确保利害关系人进行民主协商并达成自然资源利用、管理协议的成本等,决不能保证最后一定会取得预期的成功。即使达成一致协商,考虑到达成协议的基本情势总是在发生变化,我们也有理由怀疑基于自主治理的集体行动的可持续性。如果退出的收益高于其成本,集体成员就可能抛弃他们曾认可的管理制度。其次,最初的自然资源利用管理协议可能并没有预想其他的资源使用者也会不断入场。最重要的是,如果基于自主治理的自然资源集体管理制度纯粹是自愿式的,那么可能在缺乏具有强制力的政府干预威慑的条件下,这种管理制度是难以执行的。最后,期望资源使用者在涉及资源管理的所有问题上达成共识是不现实的。在某些情形下,我们可以预见这些分歧会影响到对资源的利用与保护。[17](www.xing528.com)

尽管自主治理的自然资源利用集体行动在许多地区取得了成功,尤其是根植于农村社区的集体行动,在很多地区取得了成功。但是,这一资源利用模式所存在的理论的障碍与实践不确定性也开始受到不少学者的关注。特别是有关社会资本在集体行动中发挥的作用问题。这是因为:首先,社会资本是昂贵的。社会资本能保证集体凝聚、改善集体内成员间的信任,因而有利于降低民主协商的成本和执行成本,提高协商一致的可能性,然而社会资本的创建本身需要很多的成本,因此,社会资本能否实际降低总的交易成本是不确定的;其次,社会资本对环境的可持续利用的作用并不确定。集体互惠规则上的社会资本所产生的效率常常是学者所强调的重点,但是,也有越来越多的文献指出,基于传统的生产力、价值观所产生的社会资本,不一定会带来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同时,社会资本产生的效果具有不确定性,由于社会资本对其产生的社会、经济、历史背景具有很强的依赖性,很难完全复制,在不同的领域与地域实施可能产生不同的结果。[18]

而且最终决定自然资源利用集体行动成败的因素是资源所具有的商品性,考虑了资源利用中的物质利益,却可能忽略了资源的无形的社会文化价值。例如通过集体行动管理近海渔场,当鱼群被保存下来时,其他对使用者而言没有商业交换价值海洋资源却可能得不到保护,或者甚至被故意破坏。再如,被设计用来保护当地金枪鱼渔场的集体行动的共有财产权体制,只要能够保持金枪鱼种群稳定,它就可能被认为是成功的,但可能因为它允许使用渔网从而使当地海豚的种群数量锐减。相似地,对于共有灌溉权制度而言,只要能够有效率地给成员供水,就被认为是成功的,即使他们的灌溉活动导致使用的杀虫剂扩散,从而对鱼类种群和下游非集体成员的资源使用者造成损害。成功的标准是对使用者而言的商品资源产出的长期可持续性,而不是对优美环境的一般性保护。正因为这样,集体行动财产权体制可能避免了一种公地悲剧的发生,但同时又忽视或者加剧了另一种公地悲剧的出现。[19]

此外,既有的掌握了资源控制权的政府机构不愿向资源使用集体移交控制权,或者即使进行了权力的转移,集体组织也不一定具有政治权威性、积累足够的社会资本或具备相当的资源管理利用水平和技术能力。虽然资源使用者更乐于接受一种与他们自身利益关系密切的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制度,但可能当地复杂的政治经济社会背景使资源使用者对多方合作的资源管理项目持观望的态度,甚至有些利益受到影响的居民会以多种方式进行抵制。[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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