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无疑是一个跨学科的重要理论问题,国内外研究自然资源这一“公共产品”利用模式的研究颇丰,以经济学、社会学较为集中。
亚当·斯密、萨缪尔森、穆勒、庇古为代表的福利经济学家认为,包括自然资源在内的公共产品存在“市场的失灵”必须由政府配置,且认为政府的供给具有更高的效率。而一批主张经济自由的经济学家如戈尔丁、布鲁贝克尔、史密兹、德姆塞茨以及科斯等人或从理论或从经验方面论证了公共产品“政府的失灵”的存在,并论证了市场供给的可能性。[42]
传统公共物品供给理论中有四种模型是比较富有影响力的,这四种模型分别是:加勒特·哈丁(Garrett Hadin,1986)的《公地悲剧》,“囚徒困境”,曼瑟尔·奥尔森(Mancur Olson,1965)的《集体行动的逻辑》”(又称“集体行动的困境”),埃莉诺·奥斯特罗姆(Elinor Ostrom,1990)的《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集体行动制度的演进》。[43]在哈丁的模型里,理性的放牧人不受约束的共同使用公共牧场,由于放牧数量的增加意味着放牧人可以增加收益,但牧人在因过度放牧而导致的牧场退化的成本,却由众人来分担。因此理性的个人都会从个人的边际收益与边际成本的比较中决定对实现自己的利益来说最优的放牧数量,而不是从社会整体收益与成本最优的角度决定,从而使放牧的数量超过牧场的环境生态承受量,致使牧场退化,造成对每个放牧人都不利的悲剧,“公地悲剧”的实质是集体的“囚徒困境”。“囚徒困境”得出的结论如下:理性的个人之间不会合作。(www.xing528.com)
奥尔森考察了集体行动,否认了传统的认为有共同利益的集体中的个人必然为集体而努力合作的观点,他说明了在一些情况下,集体中理性的个人意味着集体行动很难成功,然后回答了为什么有些集体行动成功而有些不成功的问题。奥尔森认为其关键假设(变量)是集体中成员的数目(集团的规模)。简而言之,大的集体提供集体物品会失败,小的集体较易成功。
奥斯特罗姆比起上述的观点要乐观了许多,她认为虽然以上几种理论有一定的道理,但对其悲剧性结论则持怀疑态度。她经过研究集体行动的案例认为,囿于人的利己本性,在集体行动中可能会出现搭便车的行为或囚徒的双输困境,但这并非是不可解决的。个人所具备的理性、知识和能力是有限的,这就使得个人有可能,或者必须在集体行动中表现出利他或至少是不排他的一面,参与集体合作。在现实世界里,有很多通过集体行动自主治理成功的例子,而且这些成功的例子还延续了几百年甚至几千年。她令人信服地举出了大量成功的案例,认为采取以自主治理为理念的自然资源利用集体行动,就可能在所有的资源使用者面临“搭便车”的诱惑、“囚徒困境”的挣扎中,取得持久的共同利益。[44]集体行动之所以可能成功,是因为建立了不受外部权威挑战的自主治理的组织,并使每个自然资源使用者都能参与到资源使用规则的制定与执行中,让每个自然资源使用者都能直接参与到资源的管理中,实现资源使用管理规则的自主监督与执行。但是要实现集体行动的自主治理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清楚的界定边界、使占用和供应规则与当地条件保持一致、集体选择的安排、监督、分级制裁、冲突解决机制、对组织权的最低限度的认可和分权制企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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