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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记录改为市场监督管理法律

时间:2023-07-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续页)处理意见:出席人员签名:《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记录》是记录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时所使用的文书。处理意见应当简明地表述案件处理意见,包括定性、处罚等方面内容。

42.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记录改为市场监督管理法律

【格式范本】

    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记录

案件名称:

讨论时间:            

讨论地点:

主持人:

出席人员:

列席人员:

记录人:

讨论记录:

  (讨论一般按下列顺序进行:1.办案机构(人员)汇报案件调查情况,包括违法事实、证据、处罚依据、裁量理由、处罚建议、存在问题或分歧意见等;2.审核机构(人员)汇报案件审核意见;3.出席人员询问案件有关问题并进行集体讨论;4.出席人员发表意见;5.主持人提出处理意见。) (www.xing528.com)

(续页)

处理意见:

出席人员签名:

【使用指南】

《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记录》是记录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时所使用的文书

一、文书适用范围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应当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记录集体讨论过程和意见的,使用本文书。

二、文书制作提示

1.出席人员是指参与案件集体讨论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列席人员是指列席会议的有关机构负责人、案件承办人、案件审核人员等有关人员。各单位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出席人员。

2.讨论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如实、简明地列明会议参加人员的意见。处理意见应当简明地表述案件处理意见,包括定性、处罚等方面内容。

3.出席人员应当在讨论记录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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