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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公共健康,商标使用限制法律问题研究

时间:2023-07-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另外,烟草平装法案已经引起的国际法律争端恰也证明了当前国际知识产权法和全球健康治理规则存在一定冲突,国际法的改进与完善应当成为解决国际争议的一条重要路径。首先,在国际知识产权法内部,以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为代表的知识产权类型并非是一种绝对权利,权利保护与公共利益之间必须保持平衡。

保护公共健康,商标使用限制法律问题研究

烟草平装法案为代表的商标使用限制措施已经成为立法实践,且似乎具有全球推行的趋势;不仅如此,烟草产品上的商标使用限制还广泛影响到了酒精饮料、肥胖食品等其他领域,在这些产品上适用平装法案的呼声也日益增多。然而,商标使用限制措施在实践中还存在着诸多争议并引发了多起国际法律争端,这些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争议迫切需要进行理论探讨和解释。本书以上从商标法理论和公共健康法理论对商标使用限制措施的理论正当性和具体适用条件等若干问题进行了探讨,当这些问题发展演变成为国际法律争端后,如何在国际上进行解释则成为继续讨论的话题。另外,烟草平装法案已经引起的国际法律争端恰也证明了当前国际知识产权法和全球健康治理规则存在一定冲突,国际法的改进与完善应当成为解决国际争议的一条重要路径。首先,在国际知识产权法内部,以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为代表的知识产权类型并非是一种绝对权利,权利保护与公共利益之间必须保持平衡。TRIPS协定也设置了权利限制制度以保持该种平衡。然而,TRIPS协定的权利限制规则在适用到某种具体的“公共利益”上如何进行解释却并没有确切的答案。在TRIPS协定的公共健康议题上,药品专利保护和公共健康之间的制度协调一直是关注焦点,对当前商标权利限制和公共健康的关系问题也具有一定参考意义;其次,在国际卫生法上,由于公共健康问题的日益突出,全球健康治理理论逐渐成熟,以WHO为主的全球健康治理机制也日趋完善,WHO主导下的国际机制也制订了一系列有关全球健康治理的国际公约。在这一背景下,以TRIPS为主的一套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和WHO下的健康治理国际公约之间将可能存在规则冲突,在国际法规范层面如何协调知识产权保护和全球健康治理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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