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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公共健康:商标使用限制法律问题研究

时间:2023-07-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菲利普莫里斯通过其瑞士公司启动仲裁。但因程序事项被乌拉圭法院驳回。上述三个法令严重减少了Abal公司在乌拉圭的销售额,且剥夺了Abal和菲利普莫里斯的知识产权及其商业价值和良好信誉,对菲利普莫里斯的控股利益造成损害。菲利普莫里斯还认为法令实质性地剥夺了其在乌拉圭所享有的知识产权,至少有7个注册商标被实质性地剥夺了,因为无法在烟草市场上使用从而使得其商业价值被完全抹去。

保护公共健康:商标使用限制法律问题研究

菲利普莫里斯通过其瑞士公司启动仲裁。瑞士公司曾将乌拉圭国内第二大烟草生产商Abal公司收购,并要求Abal公司与其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协议,Abal公司可在乌拉圭使用菲利普莫里斯的Marlboro、Fiesta、Philip Morris等烟草商标。

Abal公司在乌拉圭国内使用众多菲利普莫里斯的注册商标,包括Marlboro项下的7个商标、Fiesta项下的5个商标、Philip Morris项下的2个商标,其还拥有自己注册的Premier和Casino两个商标。

作为乌拉圭第二大烟草生产商,Abal公司在乌拉圭烟草市场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在514号法令实行之前,其大约占有20%的市场。据2009年2月统计,Marlboro产品占市场的7.6%,Fiesta为6.6%,Philip Morris为3.2%,Premier和Casino两个商标共占2.2%。在上述五大商标之下,Abal公司共生产和销售12种烟草产品。例如,在Marlboro商标之下,共有Marlboro Red、Marlboro Green、Marlboro Gold、Marlboro Blue四种不同的产品,四种产品分别代表不同的口味,如Marlboro Green是指含薄荷味的香烟,而其他类型的产品则没有。其他的商标产品则包括Fiesta、Fiesta Blue、Fiesta 50&50、Philip Morris、Philip Morris Blue、Premier、Premier Extra和Casino。每种产品在各商标下的市场比例也不一样,如在2008年,Marlboro Green、Marlboro Gold、Marlboro Blue在Marlboro商标下的市场为40.5%,Marlboro Red则为59.5%;其他各个商标下不同产品也有着不同市场份额。

在514号法令颁布之前,2008年烟草控制法规定“禁止使用任何术语、描述性特征、商标、象形标识或任何其他标识,只要该种标识可能直接或间接地产生一种烟草产品会比另一种烟草产品更不具备危害性的效应。”287/009号总统令第12条又规定“禁止使用任何术语、描述性特征、商标、象形标识或任何其他标识,如颜色、颜色组合、数字、字母等,只要该种标识可能直接或间接地产生一种烟草产品会比另一种烟草产品更不具备危害性的效应。”Abal公司认为其烟草包装符合上述两个条款,因为该公司从未被乌拉圭相关部门通知其旗下的12种产品的外包装会造成有关其危害性的误导性效果。然而,卫生部的514号法令第3条却规定“任何烟草产品商标下只能有一种包装展示,禁止使用任何术语、描述性特征、商标、象形标识或任何其他标识,如颜色、颜色组合、数字、字母等,只要该种标识可能直接或间接地产生一种烟草产品会比另一种烟草产品更不具备危害性的效应。”Abal公司认为该法令是对上述两个法案的规定的“歪曲和极度夸大解释”。Abal公司意识到该法令会使其在一个商标下只能选择一种产品进行生产和销售,而其他类型的产品则无法继续生产销售。并认为该法令对其私有财产权利构成了侵犯,不仅违反了上述两个法案,同是还违反了乌拉圭行政法宪法,以及国际贸易法、国际知识产权法和国际投资法等相关国际法,并在乌拉圭国内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中止该法令的执行。但因程序事项被乌拉圭法院驳回。

关于对烟草产品包装80%的健康警示图片和文字展示的287/009号总统令,Abal公司认为该法令同样会对其私有权利(商标权及其他财产权)构成限制,认为该法令违反宪法,因为其赋予了执法部门以无限制的权力对私人权利强加限制。并以此为由向宪法法院提起诉讼,该诉讼程序正在进行当中。

关于公共卫生部发布的6组健康警示图片,Abal公司认为并不能产生实际的吸烟有害健康的效果,这些图片均是一些让人感到极度不适、反感甚至恐怖的图片,将这些图片印在载有商标的烟草产品包装上,会实质性地损害到烟草商标的良好形象和信誉,因此对商标权带来严重干扰,并实质性地剥夺了商标权利。

上述三个法令严重减少了Abal公司在乌拉圭的销售额,且剥夺了Abal和菲利普莫里斯的知识产权及其商业价值和良好信誉,对菲利普莫里斯的控股利益造成损害。在514号法令生效后,Abal公司12种烟草产品中须减掉7种产品,如Marlboro中只能保留Marlboro Red一种产品,而其他三种则不能出现在市场上;同理,Fiesta、Philip Morris、Premier和Casino各系列中也只能保留一种产品。法令也对Abal的销售额造成了损失。根据2009年12月31日的统计,514号法令已经造成Abal公司的销售额下降了约15%。由于法令使得每一商标下只能销售一种产品,这就使得其他产品的所有销售额均无法实现。

菲利普莫里斯还认为法令实质性地剥夺了其在乌拉圭所享有的知识产权,至少有7个注册商标被实质性地剥夺了,因为无法在烟草市场上使用从而使得其商业价值被完全抹去。287/009号总统令的80%健康警告展示规定也对其商标权造成了严重的、不公正的限制,由于其80%的大幅度展示比例,使得商标权人无法正当地、以合法保护的形式使用其商标,因而实质性地剥夺了商标权。416号法令所要求展示的6组健康警示图片,由于其内容使人们感到极度不适和反感,也完全超出了保护公共健康的政策目标,对产品商标及其良好信誉造成了损害,剥夺了其商业价值。

综上,这三个法令使得菲利普莫里斯的产品销售额及其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造成了严重损害和剥夺,菲利普莫里斯认为上述法令违反了乌拉圭在《瑞士-乌拉圭双边投资协定》中的如下义务:1.不得对投资施加不合理的措施,损害投资的管理、维护、使用、享有、收益和处分(第3.1条)。2.不得对投资采取征收措施或其他相同性质或效果的措施,除非这种措施是在正当程序下并给予了适当有效的补偿(第5.1条);3.对投资提供公平公正待遇(第3.2条);4.遵守其他有关瑞士在乌拉圭投资的承诺(第11条)。具体理由如下:(www.xing528.com)

首先,514号法令的统一包装展示法令构成了“不合理的措施”。第一,法令禁止使用任何包装,不管其术语、描述性因素、商标、象形标识或其他标识是否造成有关产品危害性的误导,而2008年法案和284/008总统令均只对用以区分不同产品的方式进行规定,从而认可不同产品包装的合法性;514号法令却强加统一包装要求,而其他的包装并未造成有关误导性指示。因此该法令过度宽泛且并不合理;其次,统一包装要求与政府的公共健康措施之间并不存在合理关联。事实证明,选择何种商品进行销售或不销售是烟草公司的自由权利,并无事实证明称一个商标之下销售多种产品会产生误导性效果,统一包装要求的法令并未实现其为了消除包装上可能产生对产品相对危害性判断的误导性效果的目的。相反,其专断地减少了大量原本可供销售的产品,却无任何合理的保护公共健康的理由,对产品销售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其次,287/009号总统令的80%健康警示图片要求,实质性地损害了商标权利,却也无任何的合法政策理由。该法令超出了对保护公共健康的合理政策范围,如在其他国家被证明完全有效的50%展示,既能达到警告吸烟危害的效果,又不至于损害到烟草商标权。而设计这些令人反感甚至恐怖的图片,既不必要也不能证明其能够有效警告消费者吸烟的有害性。

再次,514号法令的统一包装展示要求构成了对合法注册商标的实质剥夺,使得商标权持有人无法继续使用该些商标;而扩大健康警告展示比例和“观感不适”的图片展示要求也构成了对商标权的一种间接征收。根据《瑞士-乌拉圭双边投资协定》第5条的规定,征收须符合正当程序且给予适当有效的补偿,乌拉圭政府则是用公共健康治理措施来达到征收目的,且并无任何补偿,显然违反了上述协定。

另外,虽然国家对其管制政策(包括公共健康政策)的调整享有自主权,但该种政策法律的改变须公正、公平,且能够给予投资者合理期待。而乌拉圭上述法令的颁布施行并未给予投资者一种稳定的、可预见的合理期待。同时,上述法令与其他有关私有财产权利保护的国内法律并不相符,而这则是外国投资者在东道国投资的最基本合理期待。

最后,上述法令违反了公平公正待遇。法令与乌拉圭在TRIPS协定和巴黎公约项下的国家义务相违背,乌拉圭并未对投资者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违反了上述协定,也即是违反了公平公正待遇。同时还违反了投资协定第11条中关于遵守其他承诺的规定。

基于上述理由,申请人请求仲裁庭裁决:1.乌拉圭违反了《瑞士-乌拉圭双边投资协定》第3条、第5条和第11条以及其他国际法;2.立即中止514号法令的第1条和第3条的执行;3.立即中止287/009号总统令的执行;4.补偿相关损失。

ICSID于2013年7月2日对该案的管辖权做出裁定,认为ICSID对该案有管辖权。[8]Philip Morris公司对管辖权裁定表示欢迎,并期待仲裁庭对上述乌拉圭“专断且不必要的”的法案进行充分、独立的评估,庭审将于2014年底或2015年初进行。[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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