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舍建筑主要包括教学楼、实验楼、艺术楼、科技楼、图书馆、体育馆、宿舍楼、餐厅、办公楼等教学用房、生活用房、行政用房以及厕所、围墙、大门、水房等其他公共设施,是确保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实现国家教育目标最大的物群,也是学校遏止和防范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重中之重。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教育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教育投入逐年提升,办学条件得以极大的改善,特别是乡镇、农村学校的校舍建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其设计、建造、美观、适用、安全等甚至超越了许多城市学校,原来一直令人担忧的校舍安全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但还是在一些薄弱之处,如教学点、老旧建筑、民办幼儿园、围墙、室外厕所等,发生了安全事故,造成了学生的伤亡。
一、校舍建筑事故主要类型
1.校舍建筑物倒塌
主要包括教室、宿舍、餐厅等学生经常所处的学习、生活场所建筑物突然发生倒塌事故,给学生带来重大伤害。
2.学校围墙倒塌
学校围墙是校舍建筑倒塌事故的重点,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学校围墙的设计、勘察、施工远远不如校舍建筑重视程度高,建造质量高,安全隐患先天存在;二是学校平时对围墙的检查、维修不到位,有所疏忽。
3.校门倒塌
主要发生在农村学校特别是一些教学点上,事故多是固定校门门垛突然发生倒塌,形成学生伤害。
4.厕所倒塌
室外厕所发生倒塌也是校舍建筑事故常见的一种。其问题主要反映在建筑设计和施工质量上,重视主体校舍建设,忽视配套公共设施建设。这是学校建设者经常犯的错误。
5.高空坠物
主要指楼顶建筑设施坠落、建筑外墙面脱落等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
二、学校责任过错要点
与学校安全相关的校舍建筑标准
按照《民法典》规定,学校发生校舍建筑事故造成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应该承担无过错责任。为了防范发生此类恶性事故,学校要确保不出现下列四个方面的过错。
1.确保正在使用的校舍建筑不存在违法违规使用问题
(1)校舍建筑通过了竣工验收;
(2)校舍建筑通过了消防验收;
(3)校舍建筑不属于违章建筑。
2.确保校舍建筑不存在不符合相关建设标准问题
(1)《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
(2)《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2008〕159号);
(3)《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
(4)《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
3.确保校舍建筑不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1)校舍建筑外观无安全隐患。地基是否有受其他新建校舍影响、变形塌陷、受地质影响而改变等隐患。外墙有无隆起、龟裂、剥落、缝隙等隐患;柱体有无倾斜、变形、裂缝、混凝土脱落、钢筋裸露、钢筋锈蚀等隐患;平房房顶是否有变形、塌陷、缺瓦等隐患。
(2)校舍建筑内部无安全隐患。墙体是否有变形、开裂、墙表皮鼓起、龟裂、剥落、漏水等隐患;楼梯踢面防滑砖、防滑条有无脱落,楼梯地面有无裂缝、楼梯台阶有无缺损、楼梯扶手是否牢固、结实、完整,楼梯间照明设置有无损坏、楼梯井是否有安全措施等隐患;走廊地面是否有裂缝、凹陷、积水、缺损等隐患;柱体是否有倾斜、变形、裂缝、钢筋裸露、钢筋锈蚀等隐患;天花板是否有开裂、变形、脱落、漏水等隐患;平房室内顶部房梁是否变形、损坏、虫蛀、腐朽,椽檩是否断裂、腐蚀、短缺,屋顶是否有漏雨现象;顶棚是否结实牢固,供电线路是否有隐患等。
(3)校舍建筑附属设施无安全隐患。门锁是否缺失,门具是否有尖锐、挂刺等物;小学主要通道是否安装玻璃门,玻璃门是否有松动、摇晃、开裂、开启不畅等现象;低年级教室门有无防挤压条、学生使用的教学场所是否设有门槛;窗户框是否结实牢固,窗户玻璃有无松动、晃动、缺失,防盗网是否有损坏、铁丝外突等;灯具、吊扇、黑板、电开关、悬吊在墙壁上的物等设施设备是否有安全隐患;楼栏杆是否牢固、无破损,铁质和不锈钢栏杆有无断裂现象,水泥栏杆有无裂缝、混凝土剥落及倾斜现象,木质栏杆有无腐烂现象等;楼顶是否有堆积物、是否有可能坠落的物体,是否有开裂、塌陷、漏水、下水口阻塞等,是否有杂草杂物,楼顶围墙、栏杆有无损坏,通往楼顶的通道是否有防止学生进入的封闭措施及安全警示等。
(4)其他公共建筑设施无安全隐患。围墙是否高度不低于2米,地基是否塌陷、变形,墙体是否变形、倾斜,砖石有无缺失、松动、掉落,铁艺围栏是否结实,有无破损,有无地质因素影响、墙外施工影响。校门门垛是否牢固、校门设施是否安全、校门路面是否平整、门卫室建筑是否安全。独立厕所有无建筑安全隐患;是否距离自备水源、食堂25米以上;化粪池是否密封并设置竖向排气管或采用沼气厕所,距离学生宿舍和教室的距离是否在200米以内;教师厕所和学生厕所是否分开设置;厕所贮粪池出口是否高于地坪0.1米以上,出粪口是否密闭加盖;厕所是否设置单排蹲位,蹲位是否建于蓄粪池之上;小学厕所蹲位宽度(两脚踏位之间距离)是否超过0.18米;化粪池口是否开在学生如厕另一方,如在同一方,是否安装了铁门并上锁。
4.校舍建筑不存在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
(1)依据学校有关安全制度,建立健全安全检查机构,明确责任部门及人员,制定安全检查方案及手册,组织实施经常性、全面性、实效性的安全检查。
(2)对检查发现的校舍建筑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彻底消除隐患。
三、校舍建筑事故归责参考
按照《刑法》等相关的规定,学校校舍建筑事故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归责。
(1)校舍建筑、围墙、厕所、大门等倒塌造成学生伤害,学校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有学生在事故中死亡,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八条,校长、主管校长及具体责任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2)学校建筑施工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规定造成学生伤害,学校承担全部责任,可向施工单位追偿。
(3)学校建筑物玻璃、墙体瓷砖、悬挂物、楼顶物、楼梯、地面、天花板、门具等附属设施、内部设施造成学生伤害,如果与学生行为没有任何关联,学校承担全部责任;如果与学生行为有关联,学校承担主要责任。
四、校舍建筑事故典型案例
(一)校舍建筑倒塌事故
1.教学用房倒塌事故
典型案例 幼儿园教室倒塌致3名幼儿死亡
事故编号:005
事故学校:××幼儿园
事故经过:2014年13日下午4点15分左右,××幼儿园发生房屋坍塌事故,造成3名幼儿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40万元。
该幼儿园是一所私立幼儿园,举办者租赁了村委会的一些房屋开办了此幼儿园。前两年,又与村委会签订租房协议,增加了几间房用作学前班招生教学使用,这次倒塌就是发生在后租的几间房维修不久的时间内。
事故发生后,当地安监、教育、消防、纪委、检察院及当地乡镇等部门组成了联合调查组,连夜对房屋坍塌事故原因展开调查。最后结论为由于房屋采用了三角钢架作为支撑结构,而钢架结构质量及固定方式不符合相关规定,结果导致本次事故发生。
事故归责:这是一起发生在学生在校期间的校舍建筑倒塌学生伤害事故。
该幼儿园因违法使用D级危房作为教学用房,对房屋维修改造不符合相关安全标准规定,对校舍建筑检查、管理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应承担全部责任。
处理结果:当地政府联合调查组将此认定为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幼儿园负责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幼儿园承担各项赔偿费用及救济款近300万元;幼儿园被取消办学资格,被处60万元行政罚款。当地有14名党政干部受处分;县教育局共有5名干部被提起公诉,安全股长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2.校舍建筑附属物坍塌事故
典型案例 教学楼楼顶围墙倒塌致1死4伤
事故编号:006
事故经过:2016年4月11日下午2时28分,某大学附属中学2号楼屋面女儿墙(“女儿墙”是建筑专业术语,是建筑物屋顶四周围的矮墙。依国家建筑规范定,上人屋面女儿墙高度一般不得低于1.2米;不上人屋面女儿墙一般高度为0.6米。)突然垮塌,事故当场造成1名学生死亡、4名学生受伤。
经排查,事故的原因是由于教学楼楼顶配电箱线路老化,引起爆炸,造成女儿墙垮塌。
事故归责:这是一起发生在学生在校期间的校舍建筑倒塌学生伤害事故。
学校的主要过错有二:一是对楼顶电箱线路老化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落实,使得原本早已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变成重大事故;二是对楼顶女儿墙存在的隐患整治不到位,修缮、筑牢等工作迟迟不进行。因此,学校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处理建议:学校应承担本事故所有经济损失,包括死伤学生的各项赔偿费用;追究学校领导、主管人员及相关人员行政责任;当地司法部门是否考虑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3.学校围墙倒塌事故
典型案例 学校围墙倒塌致学生5死4伤
事故编号:007
事故学校:××中学
事故经过:2014年12月8日下午14时48分左右,××中学部分高中学生在篮球场观看篮球比赛时,该篮球场西侧施工工地的围墙突然倒塌,造成5名学生当场死亡、4名学生受伤的重大事故,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
该中学是一所民办学校,倒塌的围墙建于20年前,后来在使用过程中进行了维修,将围墙从2.5米加高到3.3米。
事故归责:这是一起发生在学生在校期间的校舍建筑倒塌学生伤害事故。
该中学出于安全考虑,将围墙从2.5米加高到3.3米,但只增加了围墙的高度,却未对基础进行加固处理,造成围墙高厚比反差太大,稳定性得不到保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教育局、学校组织隐患排查时,检查围墙只是凭肉眼看,没有按要求聘请建筑方面的专家进行鉴定检查,也未就围墙存在明显的二次加高问题询问相关人员,导致围墙存在的安全隐患未能及时被发现。为此,该中学应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处理结果:学校承担本事故所有经济损失,包括死伤学生的各项赔偿费用;学校校长及相关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经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区教育局副局长闫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民办教育办公室负责人王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
4.学校厕所倒塌事故
典型案例 开学第一天厕所倒塌砸死学生
事故编号:008
事故学校:××小学
事故经过:2019年3月5日是某县教育局统一规定的开学日,××小学是一所农村学校,没想到在开学的第一天就发生了一起安全事故,学校的室外厕所突然倒塌,正好砸中了一名上厕所的二年级小学生。该生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归责:据教育局事发后对现场的分析判断,造成厕所倒塌的主要原因是距离厕所后墙不到2米的一堵学校围墙倒塌挤压所致,而导致围墙倒塌的直接原因是堆放在墙外的几乎与墙体同高的大量建筑用砂作用所致。砂子是一村民非法经营堆放的,已有很长时间。
准确地说,这是一起因校外原因引发的学校公共建筑设施倒塌导致学生死亡的安全事故。
处理结果:非法经营砂子的村民被追究刑事责任;非法经营砂子的村民、学校共同承担死亡学生的各项赔偿费用;学校校长被免职;县教育局安全股长受警告处分。
实操提示
学校如果发生校舍建筑倒塌类事故,包括楼顶、层面、墙面材料坠落;校内标志物、雕塑、假山、亭台、座椅、小桥、水榭、展橱、升旗台杆等构筑物事故;展牌展板、楼顶钢体字、楼立面墙宣传物、灯具、彩条横幅等悬挂物事故,造成人员损伤或财产损失,学校均应承担全部的侵权责任。
(二)校内建筑施工事故
事故编号:009
事故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www.xing528.com)
事故经过:2011年6月初,××九年一贯制学校在修建教学楼前操场时,挖了一个长宽各有几十米的大坑。6月18日晚,一名七年级住校的学生王某在夜间上厕所时,由于天黑看不清路,不小心掉入大坑,导致头部受伤,后被送到当地医院。经医院诊断为颅骨骨折,连夜进行手术治疗。
事故归责:这是一起发生在学生在校期间的校内建筑施工导致的学生伤害事故。
学校主要存在以下过错:学校没有对施工现场采取任何封闭措施;学校在施工现场没有摆放任何警示标识,夜间大坑周边没有安装警示灯;学校对学生没有开展全面到位的安全教育;学校的室外厕所距离学生宿舍超过相关标准,并没有任何照明设施。
学校应因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而承担全部责任。
处理建议:学校应全额承担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陪护费等相关费用;待治疗结束后,按照工伤标准进行伤残鉴定,并依据伤残鉴定结果赔偿受害学生伤残补助金。学校赔付后,应向施工单位进行索赔。
实操提示
学校实施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建设工程,应当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与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积极采取封闭隔离、防噪音、防坠落、巡逻值班等有效措施,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如果建设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给师生造成人身损害,学校应承担全部的侵权责任,民事赔偿义务完成后可向相关单位追偿。
有关学生伤害事故中牙齿的赔偿标准实践
(三)校舍建筑不符合标准、管理不到位事故
1.校舍建筑管理缺失引发的事故
典型案例 小学生被教学楼接缝处绊倒受伤
事故编号:010
事故学校:××小学
事故经过:2015年10月9日中午,××小学五(3)班学生小忻在放学过程中,不慎被楼道两楼之间接缝处绊倒,导致嘴部受伤,当场一颗门牙脱落飞出,后被送到当地口腔医院急救,被诊断为右1门牙缺失、右2、3严重松动。后经过一段时间治疗,现已痊愈,需18岁后安装义齿。
事故归责:这是一起发生在学生在校期间的校舍建筑学生伤害事故。
该小学教学楼是由先后修建的两座楼拼接而成的,由于设计和施工等原因,两座楼拼接处留有大约20厘米宽的高低不平的缝隙,平时用一块橡胶皮覆盖在上面,以防发生危险。由于使用时间较长,橡胶皮发生破损、老化等问题,有些地方露出水泥面,小忻所处的三楼问题最为严重。小忻在放学行走过程中,由于速度较快,再加上没有注意,结果被高低不平的接缝直接绊倒,形成本次伤害。
学校对安全风险重视不足,安全管理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和消除为学生提供的公共建筑设施存在的危险隐患,是导致伤害事故的主要原因,学校应承担主要责任。小忻同学应因行走速度过快,对每天经过的接缝处存有的安全隐患没有引起重视而承担次要责任。
处理建议:学校应按照70%的责任比例承担小忻同学的医药费、陪护费、未来安装义齿费等费用;待治疗结束后,按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进行伤残鉴定,并依据伤残鉴定结果,赔偿学生伤残赔偿金。
经过多次协商,学校和家长最终达成解决协议。前期治疗费用由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支付,未来安装义齿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补助金等由学校一次性赔付3.5万元。
2.校舍建筑附属设施管理不到位引发的事故
典型案例 教学楼玻璃门脱落划伤一年级小学生
事故编号:011
事故学校:××小学
事故经过:2008年12月29日下午,××小学一年级学生武某在准备参加课外活动下楼时,想通过教学楼侧门(玻璃门)外出到操场,发现门已锁,便使劲摇晃门把手,导致一扇门脱落,造成左手中、环、小指伸肌腱断裂,学校急送其到当地医院施手术治疗。后由于恢复情况不好,遂又转院再次手术治疗。先后共花费医药费4.2万元,全部由家长支付。
治疗结束后,家长多次找学校,要求赔偿医药费,但学校坚持认为学生武某没有从规定的教学楼主通道出口到操场,而是私自想从侧门出去,并且在知道门已上锁的情况下,非但没有选择返到主通道出口,而且用力推晃侧门,结果导致事故发生,因此,武某应承担全部责任。学校愿意做的是帮助家长通过意外伤害保险理赔医药费,并且不让学生赔偿侧门的损失。
于是,学生家长找区教育局寻求解决,一直没有达成解决意见。直到2019年10月底此事故才彻底解决。
事故归责:这是一起发生在学生在校内期间的校舍建筑学生伤害事故。
该小学教学楼呈东西方向,主通道出入口设在楼体中部,左右两端分别设置了侧门。平时学生出入主要以主通道口为主,在放学、课间活动、大型活动时有时侧门也会打开,但老师组织学生上下楼全部选择主通道,所以平时从侧门进出的学生很少,因此大多时候侧门是锁着的。事故发生时,武某由于正在忙事情,没有与同学一起集合去操场,当发现班里只剩他一个人时,非常着急,于是跑出教室来到离教室最近的侧门,想尽快赶往操场。侧门是由两块大玻璃制成的,当时锁门的锁具是人们经常固定自行车用的钢丝锁,关闭不严,可以里外晃动。武某发现门打不开,以为晃动就可以把门打开,于是用力推晃,结果导致一扇门脱落,形成本次伤害。
学校的主要过错有:学校使用玻璃作为学生出入及疏散门具的材料,不适合学校人员密集实际,具有一定危险性;事故中的玻璃门设计、施工、安装、维护可能存有一定安全问题,否则也不会因为一个7岁的小男孩儿摇晃几下就发生脱落;课间活动属集体活动,楼内全体学生会在同一时间出入教学楼,学校应提前及时将两侧的门打开,而事发时,学校没有采取相应的行为。
由于武某年龄只有7岁,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晃动玻璃门可能发生的危险不能预见,故该小学对本次事故应承担全部责任。
处理建议:学校尽快与家长协商,全额赔付武某的医药费、家长误工费、交通费等;待治疗结束后,按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进行伤残鉴定,并依据鉴定结果,赔偿学生伤残补助金。
经过多次协商,学校和家长最终达成解决协议,学校承担学生意外伤害保险赔付后的全部剩余医药费,并酌情赔付其他合理费用。
3.校舍建筑附属设施不符合标准引发的事故
典型案例 五年级小学生在楼梯摔倒
事故编号:012
事故学校:××小学
事故经过:2013年10月下旬,我接到一名听过我讲课的小学校长的电话,说他们学校不久前有一名五年级的男生在课间下楼的时候,不小心从楼梯摔下,结果导致左腿股骨骨折,后在医院做了手术,打了钢板,将来还得做二次手术取出钢板。她想咨询我,学校有没有责任?责任比例有多大?学校得赔偿多少钱?
事发学校是一所城市小学,教学楼是2000年以后建造的。我让校长马上安排人去发生事故的楼层,把每级台阶高度测量一下,看看是否有超过15厘米的,有几处?超过多少?最终测量的结果,共有5处台阶高度超过15厘米,最高的一处有19厘米。
事故归责:这是一起发生在学生在校内期间的校舍建筑学生伤害事故,属侵权案件,学校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学校为学生提供的事发现场的校舍建筑中的楼梯台阶高度不符合《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相关规定,导致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学校应承担主要责任。
处理建议:学校尽快与家长展开协商,按照70%的责任比例赔付学生医药费、陪护费、住院伙食补助、二次手术费、伤残赔偿金等,如何能够一次性赔付4万元左右解决最佳。
校长认为学校不应该承担如此大的责任,另外财务上赔付数额较大的开支需要相关证据,最后还是建议家长去法院诉讼。最终,法院认定学校违反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导致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应承担主要责任,赔付学生5.5万元。
典型案例 二年级小学生被门槛绊倒磕掉牙
事故编号:013
事故学校:××小学
事故经过:一名二年级的女生,在上完计算机课离开教室时,不慎被教室防盗门门槛绊倒,造成前门牙脱落。医疗费用没有花多少,但女孩子需等18周岁后才能进行义齿安装。家长去法院咨询,得到的答复是由于涉及未来费用,法院现在不予受理。家长多次找校长,但校长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只能找专家帮助处理。
事故归责:这是一起发生在学生在校内期间的校舍建筑学生伤害事故。
按照国家有关中小学建设标准规定,凡是校舍建筑内部设施中有学生出入、活动的房屋都不得设置门槛,主要是为了防止发生学生绊倒摔伤或形成踩踏。该学校是一所新建学校,其设计和建筑中并不存在这一违规问题,事故中的门槛是学校为了计算机教室的安全,后来安装的防盗设施形成的。一般来讲,正确的防盗门的安装应该先在地面开槽,然后将防盗门门槛降到与地面齐平,固定后再安装铁门。
学校没有充分考虑到门槛会给学生带来的安全问题,违规安装防盗设施导致本次事故发生,应承担主要责任。鉴于本次受伤害的小学生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对教室门槛存在危险做出正确的判断,以及在发生摔倒事件时,不能很好地保护自己,故学校应承担全部责任。
处理建议:学校应与家长积极协商,争取在一次性赔偿5万元左右达成解决协议。如果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可适当增加赔偿额度。
学校可按照下列公式去计算赔偿数额:
解决费用=〔一颗义齿费用×3(若脱落)×5(12年更换一次)+(18岁-学生年龄)×年检查费用+伤残赔偿(工伤标准)〕×责任比例
即:1200元×3×5 +(18-7)×300元 +(22580元×20×10%)= 66446元
实操提示
如果学生在某个校舍建筑内发生伤害事故,既有学校原因,如发生地点部位不符合国家相关建设标准、设施不符合安全实际、存在安全隐患等;又有受害学生个人原因,如动作幅度大、行动速度快、麻痹大意、对危险判断欠缺等,在事故处理归责时,学校应承担主要责任,学生承担次要责任。如果学生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应加大责任比例。
(四)设立在学校的非学校设施事故
典型案例 初二学生在校内被石碑砸伤
事故编号:014
事故学校:××中学
事故经过:××中学是在原府衙旧址上修建而成的,基于文物保护目的,仍保留了一些古旧建筑,20世纪80年代被评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并在校内设立了相应的纪念碑。
2007年3月20日上午,该校初二(9)班学生赵某在课间活动时,来到石碑前,用力拍打碑体,致使碑体严重晃动,继而发生倾倒,造成赵某左手四指严重损伤,先后在医院住院治疗,共花费医药费50余万元,司法医学鉴定中心鉴定为七级伤残。
事故归责:这是一起发生在学生在校内期间的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事故给学生人身造成了严重伤害,学校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纪念碑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是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纪念碑采用嵌入式,即碑体镶嵌在基座的凹槽中,不知是设计还是施工原因,导致凹槽深度不足,碑体放入后摇晃严重,只能用水泥填充固定,本身就存在风险。经过多年风吹雨打和日晒,出现了水泥块松动、脱落等现象,风险日益增大。
学校未尽纪念碑监管责任。学校认为纪念碑不属于自己,不应承担监管义务,没有进行必要的关注和检查。纪念碑虽然不是学校设立,文物管理所也未与学校签订相关委托监管协议,但此非学校公共设施存在于校园内,学校就有责任保证它的绝对安全。学校没有及时发现纪念碑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提醒告知文物部门对石碑进行检查维修是过错之一。
学校对学生未尽教育、管理责任。纪念碑设立在行政办公楼前,从楼上可以看到石碑附近的一切。学生赵某在寒假期间刚看完武侠剧,有点迷上了武术,于是每天课间活动和课外活动,都会来到这里推击、拍打石碑,结果使得石碑原有的安全隐患最终变成安全事故。赵某的行为,作为办公楼上的校领导、工作人员、教师应该有所察觉和发现,也应该知道学生行为的不当及危险性,但没有一个人对其进行教育和制止。
综上,学校应因对校内非学校公共设施管理缺失及对学生教育、管理不当应承担主要责任。
处理建议:学校按照不低于60%的责任标准,先行垫付医药费及其必要的开支费用,等治疗结束后连同陪护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补助等一并处理解决。同时,尽快通知文物管理部门并追偿学校的经济损失。
由于治疗时间过长、治疗地点及方法复杂、涉及赔偿数目巨大,学校建议家长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于是,赵某家长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做出一审判决,由学校承担60%的责任,赵某承担40%的责任。原告不服,遂向市中院提出上诉,在上诉过程中,将文物管理所追加为被告。最终,市中院做出判决,学校和文物所各自承担40%的责任,赵某承担20%的责任,学校赔偿赵某290674元。
实操提示
有个别学校校园内有国家或有关部门、单位设立的如通航河道、地下通道、高压电缆、架空高压输电线、煤气液化气管线、文物设施、各类塔杆等公共设施,这些设施不属于学校,但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学校有责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对设施开展安全检查,如发现危险要及时通知产权单位尽快治理。如果发生非学校公共设施事故,学校未尽职责的,学校应承担主要责任,对受害者做出必要的民事赔偿。事后,应向产权单位进行索赔。
(五)校园内花草树木引发的事故
典型案例 三名幼儿误食蓖麻籽中毒
事故编号:015
事故学校:××中心校教学点
事故经过:2013年10月18日下午,××中心校教学点幼儿班教师在上课时,发现班内佳佳、小菲、小羽3名幼儿趴在桌上昏迷不醒,并伴有呕吐抽搐行为,经询问得知3 人误食了含有毒性的蓖麻籽。学校立即将他们送到医院进行抢救,由于条件所限,医生建议马上转院到北京儿童医院进行急救。经过近一个星期的治疗,3名幼儿痊愈。此事故共花医药费及相关费用近15万元。
事故归责:该教学点是一所农村学校,校园内生长了两株野蓖麻,可能是由于飞鸟的粪便所致吧。蓖麻越长越高,有老师建议校长将其挖掉,但校长认为好歹是个绿色植物,就留了下来。蓖麻有个特点,它在顶部会结籽,等秋天成熟以后,壳儿会自动裂开,风一吹,蓖麻籽就掉落下来。10月17日下午,幼儿佳佳的爸爸将她送到学校门口,让她自行去教室。当路过蓖麻植物时,发现下面有许多带有漂亮花斑的豆子,就捡了起来装进口袋。等到了班里,就对好朋友小菲、小羽说给她们每人两颗糖豆吃,自己吃了4、5颗。当天没有发生什么事情,一切正常。蓖麻子中含有蓖麻毒素等多种毒素,对人体的胃肠黏膜、肝、肾等有损害作用,还有凝集红细胞和溶血作用。误食蓖麻子后会发生中毒,多在食后18~24小时发病。18日下午,毒性发作。
在这起事故中,学校的过错主要有两个:一是种植了危险植物。蓖麻虽然不是学校有计划种植的,但客观上一直存于学校,应当视为学校种植的。二是学校对蓖麻籽可能产生的安全危害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另,受伤害的幼儿不满8周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蓖麻籽的毒性不能正确预见。
综上,这是一起因学校校园内种植的有害植物导致的幼儿中毒事故,学校应承担全部责任。
处理建议:学校全额承担学生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并适当做出经济补偿。
实操提示
学校种植的花草树木要符合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点,规划合理、有益安全。树木要防攀爬、防倒断、防枯枝坠落、防雷击;花草要防有异味、有毒性、有尖刺、有果实、易误食、易过敏。学校一般发生的因花草树木导致的学生伤害,学校应承担主要责任直至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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