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一、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当地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三、营养费
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
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的比例计算。应赔偿的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在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
四、受害人误工费
受伤害学生赔偿不涉及误工费。
五、陪护费
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受害人生活确实不能自理的,其护理费应予赔偿。
护理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护理人员一般设一至二人,但确有必要的除外。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计算公式
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六、交通费
受害人到所在地医院治疗或者必须转院治疗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交通费应予赔偿。
交通费的赔偿,一般应以公共电(汽)车、火车的硬座、轮船三等以下舱位等的收费标准计算。但伤情危急,交通不便或当地无上述车(船)的除外。交通费的票据应与就医次数相符。票据少于就医次数的,一般可根据实际票据认定;票据多于就医次数的,应以实际就医次数认定。
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交通费票据)
七、住宿费
必须到外地医院治疗的受害人,因医院无床位或其他原因的限制确需候诊且伤情不允许往返家中,或者往返家中的交通费高于住宿费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
住宿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以住宿费的收据为凭。(www.xing528.com)
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八、残疾赔偿金
侵害他人身体致其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计算公式(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当地统计部门发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当地统计部门发布的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当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
计算公式
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十、被抚养人生活费
受伤害学生赔偿不涉及抚养费。
十一、丧葬费
丧葬费,一般包括运尸、火化、普通骨灰盒和一期骨灰存放等费用。
计算公式
丧葬费赔偿金额=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十二、死亡赔偿金
因侵权致人死亡的,应当支付死者家属一定数额的死亡赔偿金。
计算公式(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当地统计部门发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农
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当地统计部门发布的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十三、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因侵害人的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肉体痛苦或身体伤残、死亡的同时,给受害人或受害人的近亲属造成精神痛苦和创伤的一种经济补偿方式。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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