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知识产权使用许可是指知识产权许可方与知识产权被许可方,依法签订书面许可合同,由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按照约定使用知识产权的法律行为。
(一)知识产权使用许可的类型
(1)普通许可:是指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使用在合同中所约定的知识产权内容,同时保留在该地域范围内许可人自己使用该项知识产权以及再与第三方就该项知识产权签订许可证合同的权利。
(2)排他许可:是指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在规定的地域内独家实施其知识产权,而不再许可第三方在该地域内实施其知识产权,但仍保留许可方自己实施其知识产权的权利。
(3)独占许可:是指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在规定的地域范围内,拥有独占该项知识产权的使用权,任何第三方也包括许可方自己在内,均无权使用该项知识产权。
(二)知识产权使用许可合同的签订
定义:知识产权许可合同是指知识产权人为将自己的知识产权许可给他人使用而签订的债权债务协议。知识产权许可合同是一项债权债务关系协议,该合同的签订并不意味着知识产权许可的完成,一般而言,知识产权许可合同均须登记备案。尤其是在独占许可和排他许可中,在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后,被许可人才能获得有益知识产权,否则仅能获取债权。在合同有效期内,知识产权人有维持知识产权有效的义务,以及积极应对他人提出的知识产权无效请求的义务。这是知识产权人权利瑕疵担保义务的体现。
1)分类。知识产权可以划分为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权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权利等,因此知识产权许可合同包括专利权许可合同、商标权许可合同、著作权许可合同、商业秘密权许可合同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权利许可合同等形式。(www.xing528.com)
2)知识产权许可合同的特征。
(1)许可人为知识产权人。知识产权人为许可人,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等享有知识产权的一切权利人。
(2)知识产权许可合同是当事人双方就知识产权许可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债权合同。
(3)知识产权许可合同为有偿合同。一般情形下,知识产权人许可合同为有偿合同。
(4)知识产权许可合同为要式合同。知识产权许可合同应为要式合同,需要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才能成立。
3)知识产权使用许可费用谈判。
4)许可使用费用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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