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阐述地权结构和租佃关系,中东封建农业模式

阐述地权结构和租佃关系,中东封建农业模式

时间:2023-07-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国家赏赐的土地称作伊克塔;伊克塔的领有者常以分成制的形式出租他人,甚至可以出售、转让或馈赠,但是伊克塔的国有性质不可改变。宗教地产称作瓦克夫,不得转让或出售,亦不得被政府没收。沙特阿拉伯长期保留封建农业的经济模式,租佃关系广泛存在。伊克塔、穆沙阿、穆勒克和瓦克夫均可出租,租佃期限通常为5年。只有在阿西尔和希贾兹,地权与水权处于合一的状态。

阐述地权结构和租佃关系,中东封建农业模式

沙特阿拉伯80%的土地属于称作米里的国有土地,游牧部落则是国有土地的主要使用者。游牧部落成员共同使用的牧场称作迪拉;每个部落拥有自己的迪拉,有时则移入其他部落的迪拉。农业区域的氏族公有地称作穆沙阿,属于氏族成员的共同财产,约占全部耕地的六分之一,主要分布在纳季德和东部省。国家赏赐的土地称作伊克塔;伊克塔的领有者常以分成制的形式出租他人,甚至可以出售、转让或馈赠,但是伊克塔的国有性质不可改变。

私人所有的土地称作穆勒克,主要分布在阿西尔等农业发达的地区。宗教地产称作瓦克夫,不得转让或出售,亦不得被政府没收。1956年,瓦克夫在阿西尔占耕地的5%,在希贾兹占耕地的10%,在纳季德占耕地的15%。[116]

长期以来的人口高死亡率,以及氏族部落之共同继承和内婚制的传统习俗,阻止着地产的分割和地权的转移。

沙特阿拉伯长期保留封建农业的经济模式,租佃关系广泛存在。60年代,超过60%的耕地处于出租的状态。在阿西尔和希贾兹,出租的耕地约占耕地总面积的70%—80%。伊克塔、穆沙阿、穆勒克和瓦克夫均可出租,租佃期限通常为5年。耕地的出租主要采用实物分成制的形式。(www.xing528.com)

在大多数情况下,分成制的原则是:地主提供土地、水源和种子,有时亦提供住所。在一些地区存在如下的规定:如果佃户整年耕作,使用自己的牲畜、肥料和农具,自己提供食物和住所,需要缴纳谷物收成的50%或椰枣收成的75%;如果佃户一无所有而只能提供劳动力,需要缴纳谷物收成的80%或椰枣收成的95%。一般情况下,地主的份额取决于土地的肥沃程度、水源的状况和所处的位置。如果产量歉收,佃户需要向地主借贷和寻求帮助,进而依附于地主。[117]

由于沙特阿拉伯的特定自然环境,水源具有特殊的意义。通常的情况下,土地的使用权并不包括水源的使用权,后者可以买卖、租用和继承。因此,佃户需要为使用水源支付另外的费用。只有在阿西尔和希贾兹,地权与水权处于合一的状态。在定居地区,用水的规定相当复杂,包括轮换用水和限时用水,涉及灌溉季节的长度和用水的数量,水源的分配由专人负责。地产主有权在私人地产上打井,如在国有土地上打井取水,则需要官方允许,牧场的水源属于部落共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