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追索权的票据贴现,企业并未将应收票据上的风险和未来经济利益全部转让给银行,应按照以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借款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贴现时的基本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实际支付的手续费)
贷:短期借款
例1:东方公司收到购货单位交来2011年12月31日签发的不带息商业票据一张,金额900000元,承兑期限5个月。2012年1月31日企业持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带追索权,年贴现率5%。
到期值=900000(元)
贴现值=900000×5%×4÷12=15000(元)
贴现净额=900000-15000=885000(元)
借:银行存款 885000
财务费用 15000
贷:短期借款 900000
例2:东方公司收到购货单位交来2011年12月31日签发的带息商业票据一张,金额900000元,承兑期限5个月,票面利率为4%。2012年1月31日企业持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带追索权,年贴现率5%。
带息应收票据应于期末(即中期期末和年度终了)按应收票据的面值和票面利率计提利息,增加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
2012年1月31日期末计提利息:
借:应收票据 3000
贷:财务费用 3000
到期值=900000×(1+4%×5÷12)=915000(元)
贴现息=915000×5%×4÷12=15250(元)
贴现净额=915000-15250=899750(元)
借:银行存款 899750
财务费用 15250
贷:短期借款 915000
2.票据到期,承兑人按期付款
借:短期借款
贷:应收票据(应收票据账面价值)
财务费用(未结算入账的利息)
例3:东方公司收到购货单位交来2011年12月31日签发的带息商业票据一张,金额900000元,承兑期限5个月,票面利率为4%。2012年1月31日企业持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带追索权,年贴现率5%。票据到期,承兑人按期付款。2012年2~4月已计提应收票据利息。2012年5月31日尚未计提应收票据利息。
2012年2~4月计提应收票据利息基本会计处理同[例2],每月计提利息3000元冲减财务费用。票据到期,承兑人按期付款。
借:短期借款 915000
贷:应收票据(应收票据账面价值) 912000
财务费用(未结算入账的利息) 3000
3.到期承兑人无力支付款项
若到期承兑人无力支付款项,银行将支款通知随同汇票、付款人未付票款通知书送交申请贴现的企业,贴现企业有义务将有关款项按票据的到期值支付给银行。
(1)应收票据转为应收账款:
借:应收账款(面值与票据利息之和)
贷:应收票据(应收票据账面价值)
财务费用(未结算入账的利息)
(2)偿还银行借款: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银行扣款金额)
例4:东方公司收到购货单位交来2011年12月31日签发的带息商业票据一张,金额900000元,承兑期限5个月,票面利率为4%。2012年1月31日企业持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带追索权,年贴现率5%。票据到期时,因承兑人的银行账户不足支付,企业现已收到银行退回的应收票据、支款通知和付款人未付票款通知书。2012年1~5月已计提应收票据利息。
2012年2~5月已计提应收票据利息基本会计处理同[例2],每月计提利息3000元冲减财务费用。票据到期,承兑人无力支付款项的基本会计处理应为:(www.xing528.com)
借:应收账款(面值与票据利息之和) 915000
贷:应收票据(应收票据账面价值) 915000
同时不再计提应收票据利息。偿还银行款项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短期借款 915000
贷:银行存款(银行扣款金额) 915000
二、不带追索权的应收票据贴现业务会计处理
如果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在贴现的应收债权到期,债务人未按期偿还,申请贴现的企业不负有任何偿还责任时,应视同应收债权的出售。
企业将应收票据上的风险和未来经济利益全部转让给银行,冲减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应收票据贴现值(即贴现所得金额)与账面价值之差额计入“财务费用”(可能在借方,也可能在贷方)。对已贴现的无追索权的商业汇票到期,因贴现企业不承担连带偿付责任,不作任何会计处理。
1.协议中没有约定预计将发生的销售退回和销售折让(包括现金折扣,下同)的金额,贴现时的基本会计处理应为:
借:银行存款(贴现所得金额)
财务费用(贴现所得金额与账面价值之差额,可能在借方,也可能在贷方)
贷:应收票据(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
财务费用(贴现所得金额与账面价值之差额,可能在借方,也可能在贷方)
2.协议中约定预计将发生的销售退回和销售折让(包括现金折扣)的金额,贴现时的基本会计处理应为:
借:银行存款(贴现所得金额)
其他应收款(协议中约定预计将发生的销售退回和销售折让,包括现金折扣) 财务费用(贴现所得金额加上预计将发生的销售退回和销售折让与账面价值之差额。可能在借方,也可能在贷方)
贷:应收票据(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
财务费用(贴现所得金额加上预计将发生的销售退回和销售折让与账面价值之差额。可能在借方,也可能在贷方)
3.对已贴现的不带追索权的商业汇票到期,因贴现企业不承担连带偿付责任,不作任何会计处理
例5:2012年4月1日,东方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红星公司,收到红星公司签发并承兑了一张商业汇票,票据面值为58.50万元,票面利率为6%,期限6个月。若2012年6月1日,东方公司将此票据贴现(带追索权)给银行,银行支付52万元的贴现款。2012年10月1日红星公司未能兑付票款,由东方公司按协议代为偿付此票据的到期值。
(1)2012年6月1日取得贴现款时:
东方公司实际获得的贴现金额(52万元)并不是货款本金,而是票据的到期值([58.5×(1+6%×6÷12)]=60.255万元)。
从借款额中扣除了借款的利息(贴息),而该借款又是短期借款,所以,应将所支付的借款利息(贴息)确认为“财务费用”。
借:银行存款 520000
财务费用 82550
贷:短期借款 602550
(2)2012年10月1日红星公司无法兑付票款而由东方公司代为偿付时:
借:短期借款 602550
贷:银行存款 602550
同时,将应收票据转为应收账款:
借:应收账款 602550
贷:应收票据 585000
财务费用 17550
例6:2012年4月1日,东方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红星公司,收到红星公司签发并承兑了一张商业汇票,票据面值为58.50万元,票面利率为6%,期限6个月。若2012年6月1日,东方公司将此票据贴现(带追索权)给银行,银行支付52万元的贴现款。红星公司到期如约兑付了票款。
(1)2012年6月1日取得贴现款时:
借:银行存款 520000
财务费用 82550
贷:短期借款 602550
(2)2012年10月1日红星公司兑付票款时:
借:短期借款 602550
贷:应收票据 585000
财务费用 17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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