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对于宽容有不同的理解,但一定要注意到宽容应该是有限度的。当宽容这一话题进入人们的视野时,人们谈及的大多都是其重要性及其价值。但是宽容在使用过程中会遇到很多的问题,没有限度的宽容往往转变成了纵容,实际上也抛弃了宽容的基本精神,即“尊重”。所以在宽容的限度上,应该把握这样几个问题:
其一,宽容不能超出道德的底线。道德的底线是法律。我们常说在大是大非面前要有理性的判断和选择,而这种大是大非也就是宽容的界限。那么什么是大是大非呢?法律。原则性、规范性和公正性都是法律所具有的特点,但更重要的是法律具有强制作用。所以,宽容在面对法律这条底线时,一定要把握好限度,不要让宽容成了某些人逃避法律的理由。虽然我们也有法不外乎人情的说法,但是在面对法律的底线时讲宽容,想必没有人会认可。在社会制度和规则面前,如果一味谈论宽容,也许就会有某些人利用宽容当借口,肆意违反规则,这时候的“宽容”就有可能会成为构建良性社会的绊脚石。
其二,宽容要符合社会主流价值观念。在不同时代,不同的社会、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价值观念,每个社会和国家都有自己的主流价值观念。这实际上代表这个社会和国家的价值导向。也就是说,我们在倡导什么,同时又在反对什么。在今天的中国,其主流价值观无疑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即在国家层面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在社会层面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在个人层面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观念。如果个体的行为与此相符,社会大众可以以宽容待之;但是如果个体的行为与其相背离,则不会得到宽容的对待。(www.xing528.com)
其三,宽容要求尊重和包容。尊重的实质是平等待人处事,包容实际上就是容纳不同的观念和见解。学者李德顺先生曾经提出在什么事情上我们能够宽容的问题:“如科学研究的兴趣、追求真理的方式、各民族在自己的文化背景下形成的价值观念、一个企业产品的品种和经营风格、个人在无伤公共利益前提下对自己生活的选择等等”[13]。这的确值得我们深思。尊重个体差异下,科研方向的不同使得科研工作者各抒己见,在思维的碰撞中擦出火花,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繁荣态势才会又一次彰显。在多元化的今天,世界被紧密地连在一起,地球成了地球村,各个民族、各个国家紧密联系,因而在面对不同的价值观念时,心怀包容之心,相互取长补短,各国才能共同发展。这实际上告诉我们,宽容意味着尊重差异和学会包容。
我们之所以提出宽容的限度,就是为了避免由于宽容的滥用而造成不良的后果和社会影响,所以在宽容的使用语境中,厘清界限,宽容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价值,从而对个人、社会和国家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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