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在图书馆里说到文献的开发和利用,习惯认为是图书馆工作人员对文献进行整理、加工,以方便读者利用;或者通过开发,实现文献价值的增值。有的图书馆学学者这样认为,文献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是根据读者的不同要求,对文献进行不同类型、不同方式、不同深度的多层次开发,深加工整理,把收藏在文献中大量有价值的信息挖掘出来,提供给读者,促使信息的潜在价值向现实价值转化,直接或间接地为科研、教学和社会服务。按照这样的观点,有人把文献的开发和利用分为三个层次:一是揭示性开发,即编制完善的馆藏目录、联合目录和专题目录,出版一系列的检索类、报道类刊物;二是聚变性开发,即把分散在不同文献中的同一内容和同一主题的知识与信息,加以发掘、整理和集中,编辑成一种新的文献信息产品,如专题目录、资料汇编、文摘索引等;三是再发性开发,即对知识进行整理、统计、作图、编辑、分析、研究,以便整理加工知识,创造出新的知识,形成再生知识产品,如综述、评论、专题研究报告、研究报告等等。它是文本文献资源知识开发的最高形式,充分发挥了图书馆的职能,创造了新的发展空间。多年来,图书馆工作人员一直是这样理解和从是文献开发与利用的。实际上,这是对图书馆文献开发与利用的严重误解。
对图书馆来说,文献开发与利用的主体是读者,是读者要开发和利用文献。读者来到图书馆,就是为了开发和利用文献。图书馆的根本任务,就是为读者开发利用文献创造条件、提供服务,而不是图书馆自己利用方便的文献资源条件,自己去开发利用文献。图书馆开发利用文献,只能是图书馆工作人员为读者开发利用文献提供服务,或者是图书馆工作人员以读者的身份,为了一定的目标去开发利用图书馆的文献,而不是图书馆作为主体去开发利用图书馆的文献。因此,澄清开发和利用文献的主体的问题,不是一个无足轻重的问题,而是一个方向性的问题。只有在这个问题上树立正确的观点,才能真正做好图书馆的文献开发和利用工作。(www.xing528.com)
事实上,图书馆所做的真正意义上的文献开发利用工作,只能是揭示性开发利用工作,即编制和完善馆藏目录、联合目录和专题目录,出版系列的检索类、报道类刊物。而所谓的聚变性开发和再发性开发,是一般的图书馆和馆员所做不了的。因为要做好这类开发工作,需要开发者有较高深的图书馆学之外的专业知识,而一般的图书馆馆员能懂一门或几门图书馆学之外的其他专业,但是通常达不到本专业专家的水平,难以做出有价值的图书馆学之外的聚变性开发和再发性开发的知识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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