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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内容和期限,经济法中的第四章

时间:2023-07-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专利权人提出放弃专利权声明后,一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其专利权即可终止。二是专利权在保护期限届满前终止。

专利权内容和期限,经济法中的第四章

(一)专利权人的权利

1.独占实施权

独占实施权包括两方面:

(1)专利权人自己实施其专利的权利,即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依法享有的进行制造、使用、销售、允许销售的专有权利,或者专利权人对其专利方法依法享有的专有使用权以及对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专有使用权和销售权。

(2)专利权人禁止他人实施其专利的特权。

2.转让权

转让权指专利权人将其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3.许可实施权

许可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通过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利。

4.标记权

标记权即专利权人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5.请求保护权

请求保护权是专利权人认为其专利权受到侵犯时,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请求专利管理部门处理以保护其专利权的权利。保护专利权是专利制度的核心,他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实施其专利,侵犯专利权并引起纠纷的,专利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6.放弃权(www.xing528.com)

专利权人可以在专利权保护期限届满前的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声明或以不缴纳年费的方式自动放弃其专利权。《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专利权人提出放弃专利权声明后,一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其专利权即可终止。

7.质押权

根据《担保法》,专利权人还享有将其专利权中的财产权进行出质的权利。

(二)专利权人的义务

依据《专利法》和相关国际条约的规定,专利权人应履行的义务包括:

1.按规定缴纳专利年费的义务

专利年费又叫专利维持费。《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2.不得滥用专利权的义务

不得滥用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应当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选择其利用专利权的方式并适度行使自己的权利,不得损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三)专利权的期限

1.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10年。期限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2.专利权的终止。专利权终止,是指专利权因某种法律事实的发生而导致其效力消灭的情形。专利权的终止有两种情形:一是因保护期限届满而终止。即专利因其保护期限届满而终止其效力。二是专利权在保护期限届满前终止。

3.专利权的无效宣告。专利权无效宣告,是指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规定条件的,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该专利无效的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对这种请求进行审查,做出维持专利权或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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