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目标
2.掌握电子商务主体的认定;
3.了解电子签名的概念;
4.掌握电子签名法;
5.了解电子支付的含义及特征;
6.了解电子支付相关法律;
7.了解电子商务安全保障体系;
8.了解电子商务纠纷适用的法律;
9.了解电子商务环境下知识产权的问题。(www.xing528.com)
导入案例
67岁的老人杨某在当当网上买了东邮贸易有限公司的一批进口巧克力,一共花了3万多元,但这些巧克力从说明、保质期、生产日期到配料表等标签,均没有任何中文说明。老人遂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为由,将当当网及东邮贸易公司告上法院,索赔42万余元。
当年5月,该案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昨日,记者从东莞第一法院获悉,该案已调解结案,原告获赔10万元。
当年2月初,杨某准备请膝下十多个孙辈到家团聚共度元宵节,于是在当当网购买了345盒费列罗金莎巧克力,订单上显示卖家为东莞市东邮贸易有限公司。杨某收到快递,打开后发现里面所有的产品信息都是英文,并无任何中文说明。
与两被告东莞市东邮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当当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协商未果后,杨某向东莞市第一法院提起诉讼,认为东邮贸易公司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而当当网怠于履行审查义务。杨某称,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要求前述两被告承担10倍赔偿款,并赔偿住宿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总计约42万元。
东邮公司回应,原告并不能证明涉案的产品是东邮公司出售的。当当网法务人员则提出,当当网并非本案网购的买卖一方,只是网络平台服务者,已经审查过东邮公司的营业执照、食品安全许可证等材料,已经尽到合理义务,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庭审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原告杨某和被告东邮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杨某向东莞市东邮贸易有限公司归还全部案涉345盒、价值3万余元的费列罗金莎巧克力;东莞市东邮贸易有限公司向杨某支付货款及赔偿款共计10万余元,原告撤回了对被告当当网的起诉。
(以上资料来源:百度文库)
近些年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普及,与电子商务相关的法律也受到政府及老百姓的关心,电子商务作为新兴的交易方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及网络技术,以其具有虚拟性、无形性,这使电子商务较传统商务的过程、载体有着很大不同,因此为了保护电子商务过程中各方的法律权益及利用,电子商务法应运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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