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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的概念和原则-《经济法》成果输出

时间:2023-07-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社会保险是依靠国家立法强制实行的社会化保险。(二)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1.社会保险范围“广覆盖”“广覆盖”就是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面要广,使尽可能多的人纳入社会保险制度中来。“广覆盖”原则体现了社会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全面性,维护了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是与就业相关的社会保险制度,主要覆盖职业人群。

社会保险的概念和原则-《经济法》成果输出

(一)社会保险的概念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依法建立的,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筹集资金、建立基金,使个人在年老(退休)、患病、工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物质帮助和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是依靠国家立法强制实行的社会化保险。所谓社会化保险,一是指资金来源的社会化,社会保险基金既有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保险费,也有国家财政给予的补助;二是指管理的社会化,国家设置专门机构,实行统一规划和管理,统一承担保险金的发放职能等。

(二)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

1.社会保险范围“广覆盖”

“广覆盖”就是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面要广,使尽可能多的人纳入社会保险制度中来。“广覆盖”原则体现了社会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全面性,维护了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从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看,社会保险范围正在逐渐扩大:从国有单位到非国有单位,从单位职工到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从就业相关人员到非人员,从城镇人到农业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体居民,其目标是做到人人享有“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是与就业相关的社会保险制度,主要覆盖职业人群。

2.社会保险“保基本”

保基本即社会保险以保障公民基本生活和需要为主,这是由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保基本具备两个功能:一方面可以防止超出实现可能的过高标准造成国家财政、用人单位和个人负担过重;另一方面就某些保险而言,如失业保险,可以避免有劳动能力的人过分依赖社会保险,而放弃以劳动为本的生存方式。

3.社会保险体系“多层次”

多层次是指主体和制度结构的多元化。除了建立并完善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保险外,还可建立补充保险,包括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以及补充性的商业保险等。(www.xing528.com)

4.社会保险制度运行“可持续”

可持续即建立社会保险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实现社会保险制度稳定运行。保证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促进自身良性运行,特别是在人口老龄化来临时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能够持续,不给政府财政、企业和个人造成太大负担。

知识链接

社会保障制度与社会保险制度的关系

社会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其中一个内容,是涵盖在社会保障制度中。社会保障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险制度是指由国家依法建立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伤残、生育和失业时,能够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制度,即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制度)。

2.社会福利制度。广义上与社会保障同义,狭义上指由国家或社会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向全体公民普遍地提供资金帮助和优化服务的社会性制度。

3.社会救济制度是指国家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经济、社会原因而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社会成员给予救助,以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制度。

4.社会优抚制度是指国家依法定的形式和政府行为,对有特殊贡献的军人及其眷属实行的具有褒扬和有待赈恤性质的社会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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