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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无效合同及停车收费的赔偿

时间:2023-07-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合同无效,分为合同的全部无效和部分条款无效两种情形。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即无效合同人订立之日起就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合同无效,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效力,即部分失效合同。停车收费单属于格式合同,格式条件中有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任条款无效,停车场未尽到看管责任,致使汽车丢失,属于重大过失,应当赔偿赵先生的损失。

经济法:无效合同及停车收费的赔偿

(一)无效合同的概念

无效合同是指已经订立,但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欠缺合同生效的要件,不受法律保护,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合同无效,分为合同的全部无效和部分条款无效两种情形。合同部分无效并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二)无效合同的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www.xing528.com)

因此,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一定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尤其是强制性规定,否则所订立的合同不仅是无效的,还有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即无效合同人订立之日起就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合同无效,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效力,即部分失效合同。

【思考】公民甲与房地产开发商乙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提出,为少交契税建议将部分购房款算作装修费用,甲未表示反对。

请思考:该装修费用条款的效力如何?

案例7-3

赵先生外出,将汽车停放在甲停车场,并交了停车费,停车管理员提醒赵先生关注停车收费单上印有“丢车不管”的字样,赵先生锁好车便离开了,5个小时后,当他返回停车场取车时,车不见了。赵先生便要求甲停车场赔偿,可甲停车场管理人员以当初已声明“丢车不管”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请问:甲停车场的说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提示:不合法。停车收费单属于格式合同,格式条件中有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任条款无效,停车场未尽到看管责任,致使汽车丢失,属于重大过失,应当赔偿赵先生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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