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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菲尔德的关系表:自由与义务的相反,特权是对义务的否定

时间:2023-07-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依据霍菲尔德的关系表,自由(特权)与义务相反,[10]因而,自由(特权)是对义务的否定。在霍菲尔德看来,主张权和自由(特权)存在本质区别。应当注意的是,与本文的目的不同,霍菲尔德并非旨在提出一个关于权利的标准概念,而是意图分析权利的内在结构,这些要素结合起来将构成一个复杂的权利,如同分子由许许多多的原子组成。

霍菲尔德的关系表:自由与义务的相反,特权是对义务的否定

依据霍菲尔德的关系表,自由(特权)与义务相反,[10]因而,自由(特权)是对义务的否定。比如,某甲拥有进入其房屋的特权,意味着某甲不负担不进入该房屋的义务,既然甲进入该房屋的行为并不违反任何义务,甲的行为就是受许可的。对此,我们可以引入一个表达式:

甲拥有做φ的自由(特权)意味着甲没有义务不做φ。

在霍菲尔德看来,主张权和自由(特权)存在本质区别。二者并不是包含关系,存在主张权并不意味着存在自由,存在自由并不意味着存在主张权,即拥有主张权的人可以主张别人不得做φ,同时自己也有义务不做φ;拥有自由的人也有可能相对于某些人而言没有义务做φ,同时不得主张另一些人有义务不干涉。[11]在此我们起码可以说,主张权和自由(特权)是相互独立的。(www.xing528.com)

应当注意的是,与本文的目的不同,霍菲尔德并非旨在提出一个关于权利的标准概念,而是意图分析权利的内在结构,这些要素结合起来将构成一个复杂的权利,如同分子由许许多多的原子组成。[12]所以我们显然不能借由霍菲尔德的理论直接得出哪种关于权利的标准概念更优。[13]然而我们确实可以借助霍菲尔德的分析细致化概念的界定。依据上述分析,主张权概念对权利的界定是,权利意味着权利人可以主张他人有义务不干涉其行为,但同时权利人有可能有义务不做该行为(没有自由)。

主张权作为权利的一般性概念,与霍菲尔德关于主张权的分析之区别在于,霍菲尔德对主张权没有添加任何具体内容,即权利人可能主张他人做出形形色色的行为。而作为权利的标准概念,主张权特指主张他人负担不干涉权利人之行为的义务。然而依据定义,权利人可能同时有义务不做该行为。那么为什么即使做了有义务不去做的行为仍旧可以反对被人的干涉呢?“有义务不去做”如果不是意味着做了就会招致干涉,又意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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