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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的潜在力量:张中行全集·顺生论 望道杂纂

时间:2023-07-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不灰心,是我一直认为,德的潜在力量未必很小。理所求是保障公道,即限定任何人不得因利己而损人。情况更容易严重,是看主流,同样是不讲理,因而人事的决定,几乎都是凭各种形式的“力”,比如可以大到权,小到拳。计及后事,不应轻视“德”,但也要承认,那是理想,为了起而能行,应该着重讲“理”,即求实现“法治”,把“力”决定一

德的潜在力量:张中行全集·顺生论 望道杂纂

有个同乡从事文史资料的工作,枉驾,带来四种介绍旧时代帮会、土匪、娼妓、烟毒情况的书,送货上门,当然是估计这方面我所知甚少,会有兴趣看看。也确是有兴趣看,只是因为时间、精力都不够,不得不损之又损。一损是缩小到只看所知更少的帮会,竟仍是两厚本;不得不再损,只看颇想知其人的杜月笙,讲他的有三篇,五万多字。大致看了一遍,有所得。得的一个方面是知道一些使人疾首蹙的史实;得的另一个方面是更加感到,为了绝大多数人能够活得平安如意,我们必须求治平,可是实现治平则难于上青天。渴望而不可即,原因在哪里?头绪纷繁,一言难尽。这里想先从现象下手,打个比方,一条板凳,此端是“德”,中间是“理”,彼端是“力”,理想的社会是人都坐在德一端,难,也只能移到中间,都讲理,而事实呢,则常常坐在力一端,成为强凌弱,连理也不讲了。这是压在人类头上的一个大问题,很难解决。但明白是怎么回事总是好的,所以想谈谈这个问题。

宜于用溯本求源法。本原是有“人”,“人生而有欲”(荀子语)。然后是“率性之谓道”(《中庸》),有欲就要求满足。求满足有两面性:一面,希望活得幸福如意是天经地义;另一面,欲无尽而满足欲望之事物有限,求,常常会影响己身以外的人。这里还要插入一个“平等”的原理,或者降为事实上,在求满足欲望的同时,不得不承认己身以外的人也有求满足欲望的权利,也会下降,只要承认有这样的现象,于是而有“争”。争的结果必是:小,有些人得,有些人失;中,乱;大,破坏了平等的秩序,甚至原理。乱,不好,用照顾全面的眼看,或再提高,用圣贤的眼看,为了都活得平安如意,与其有欲则求,无宁节制,与其争,无宁让。这在心态上是推己及人,表现于行为,儒是“仁者爱人”,佛是“众生无边誓愿度”。紧抱这样的生活之道,就个人说是有“德”,就群体说是坐板凳,都在“德”的一端。如此,会有什么结果呢?古人所谓“夜不闭户,路不拾遗”是说得太轻了,改为用今天的话说,只计点滴,打假就用不着,防盗门就不用制,直到检察院和法院也可以关门大吉。遗憾的是这样的大吉不会有,盖纯德治的“君子国”只能存于《镜花缘》的书本里,现实里是没有的。这是说,德治的社会是“理想”,凡理想总是应追求、可接近而难于实现的。这就使我们不得不把逐白云的眼改为看地上,即看现实。可为浩叹,是为数不少的人想方设法用“力”,为利己而不惜损人,即无德。这种现象使我们灰心,也许殃及池鱼,竟至不再重视德的理想吗?我的想法正好相反,是不当灰心,并要进一步,想办法求德的成分逐渐增多。不灰心,是我一直认为,德的潜在力量未必很小。这可以从两种情况看出来:一种是我亲眼见到的不少人,在世风成为金钱至上的时候,仍是以助人为乐,有所不为;另一种是公认为良心丧尽的人,有时候也会闪动一下是非观念,评定是非的标准是德,这就可证德的斩草除根也并不容易。求进一步就更加重要,理由有二:一是评定某一个群体(或称国家,或称民族)的高下,我以为一个最重要的标准应该是,看他们坐板凳,是靠近德的一端,还是靠近力的一端,前者高,后者下;二是我们的活得平安如意的愿望不能打折扣,而德则是实现此愿望的最可靠的力量。

有高价值,要重视,所以才大喊精神文明,才力求提高人民的教养。不幸是又闯进来现实,那是很多人没有德,或只是星星点点,起不了多大作用。俟河之清,人寿几何,而都想活则难得放弃,所以就不能不另想办法。这办法是变揖让为讲“理”。可以用形象的写法表现两者的分别:甲乙二人,甲跟乙说,您人口多,粮食紧,我吃不完,这包米您拿去吧,是德;也是甲乙二人,排队买车票,乙后到,取巧,钻到甲前面,甲说,你怎么能不排队,加塞儿,是讲“理”。理所求是保障公道,即限定任何人不得因利己而损人。限定,只是耍嘴皮子不成,要见诸实行,这就成为“法治”。法,或法律,是理的条文化,并由意、由说说道道过渡到实行,所以与德相比,品位不高,却有个优越性,是实惠,使无德不想讲理的人不得不讲理。也就因为实惠,许多国家讲治平之道,都选定走这条路。法由理来,立法之前,要有人讲理,并使之成为法。显然,这立法之人就最好能够代表全体人民,照顾全面,不偏不倚。然后是要求依法办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公道,是法治的优越性。美中不足是管严重的,不管轻微的;又,不论司法方面如何努力,总难免有逍遥法外的。但舍小疵而取大醇,我们总当承认,走法治的路,就不会出现红卫兵任意抄家、任意打杀的荒唐现象,即生命有了保障,则喊几声“法治万岁”总不为过吧?照应本题,这讲理或法治是大家都坐在板凳中间,就理想说未能至上,就实际说也就可以心满意足了。

不幸是就实际说,心满意足也不大易。我们见闻的情况可以为证。情况可以轻微,是主流讲理,或想讲理,可是管理与放任并行,因而有时,或有些地方,一些人事的决定力量不是理,而是“力”。情况更容易严重,是看主流,同样是不讲理,因而人事的决定,几乎都是凭各种形式的“力”,比如可以大到权,小到拳。可怕的是这后一种情况,以下举例限定这一种。帮会流行,帮会头子可以横行,是只凭力、不讲理的一种典型表现。如果谁想见识见识,我想推荐《近代中国帮会内幕》(河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上卷,由364页起,看记述杜氏家祠落成典礼那一部分就够了。其时是1931年,地点是上海,一叶落而知秋,整个社会坐在板凳的某一地也就可想而知了。三十年代是满清逊位的大以后,以前呢,牌号公然是君主专制,至少是大事的决定,凭力(君权)而不讲理,就更不在话下了。可悲的是,至少在家天下的时代,几乎是一切人(知识分子更不例外),都认为一切举措由君权决定是天经地义。这诸多举措,包括大量杀人,如明太祖,也没有人敢说一个不字。实事求是,直言不讳,我们应该承认,1949年以后,今天批这个,明天斗那个,今年来一个这样的运动,明年来一个那样的运动,直到造成十年浩劫,其来源也是只凭力,不讲理。家丑不可外扬是一种对应的办法,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是另一种对应的办法,为了一误之后不再误,最好是用后一种办法。计及后事,不应轻视“德”,但也要承认,那是理想,为了起而能行,应该着重讲“理”,即求实现“法治”,把“力”决定一切的旧传统扔掉。这是求大家都移到板凳中间,显然不容易,可是正路只有这一条,也只能希望都认清路之后,走下去。

有个同乡从事文史资料的工作,枉驾,带来四种介绍旧时代帮会、土匪、娼妓、烟毒情况的书,送货上门,当然是估计这方面我所知甚少,会有兴趣看看。也确是有兴趣看,只是因为时间、精力都不够,不得不损之又损。一损是缩小到只看所知更少的帮会,竟仍是两厚本;不得不再损,只看颇想知其人的杜月笙,讲他的有三篇,五万多字。大致看了一遍,有所得。得的一个方面是知道一些使人疾首蹙的史实;得的另一个方面是更加感到,为了绝大多数人能够活得平安如意,我们必须求治平,可是实现治平则难于上青天。渴望而不可即,原因在哪里?头绪纷繁,一言难尽。这里想先从现象下手,打个比方,一条板凳,此端是“德”,中间是“理”,彼端是“力”,理想的社会是人都坐在德一端,难,也只能移到中间,都讲理,而事实呢,则常常坐在力一端,成为强凌弱,连理也不讲了。这是压在人类头上的一个大问题,很难解决。但明白是怎么回事总是好的,所以想谈谈这个问题。(www.xing528.com)

宜于用溯本求源法。本原是有“人”,“人生而有欲”(荀子语)。然后是“率性之谓道”(《中庸》),有欲就要求满足。求满足有两面性:一面,希望活得幸福如意是天经地义;另一面,欲无尽而满足欲望之事物有限,求,常常会影响己身以外的人。这里还要插入一个“平等”的原理,或者降为事实上,在求满足欲望的同时,不得不承认己身以外的人也有求满足欲望的权利,也会下降,只要承认有这样的现象,于是而有“争”。争的结果必是:小,有些人得,有些人失;中,乱;大,破坏了平等的秩序,甚至原理。乱,不好,用照顾全面的眼看,或再提高,用圣贤的眼看,为了都活得平安如意,与其有欲则求,无宁节制,与其争,无宁让。这在心态上是推己及人,表现于行为,儒是“仁者爱人”,佛是“众生无边誓愿度”。紧抱这样的生活之道,就个人说是有“德”,就群体说是坐板凳,都在“德”的一端。如此,会有什么结果呢?古人所谓“夜不闭户,路不拾遗”是说得太轻了,改为用今天的话说,只计点滴,打假就用不着,防盗门就不用制,直到检察院和法院也可以关门大吉。遗憾的是这样的大吉不会有,盖纯德治的“君子国”只能存于《镜花缘》的书本里,现实里是没有的。这是说,德治的社会是“理想”,凡理想总是应追求、可接近而难于实现的。这就使我们不得不把逐白云的眼改为看地上,即看现实。可为浩叹,是为数不少的人想方设法用“力”,为利己而不惜损人,即无德。这种现象使我们灰心,也许殃及池鱼,竟至不再重视德的理想吗?我的想法正好相反,是不当灰心,并要进一步,想办法求德的成分逐渐增多。不灰心,是我一直认为,德的潜在力量未必很小。这可以从两种情况看出来:一种是我亲眼见到的不少人,在世风成为金钱至上的时候,仍是以助人为乐,有所不为;另一种是公认为良心丧尽的人,有时候也会闪动一下是非观念,评定是非的标准是德,这就可证德的斩草除根也并不容易。求进一步就更加重要,理由有二:一是评定某一个群体(或称国家,或称民族)的高下,我以为一个最重要的标准应该是,看他们坐板凳,是靠近德的一端,还是靠近力的一端,前者高,后者下;二是我们的活得平安如意的愿望不能打折扣,而德则是实现此愿望的最可靠的力量。

有高价值,要重视,所以才大喊精神文明,才力求提高人民的教养。不幸是又闯进来现实,那是很多人没有德,或只是星星点点,起不了多大作用。俟河之清,人寿几何,而都想活则难得放弃,所以就不能不另想办法。这办法是变揖让为讲“理”。可以用形象的写法表现两者的分别:甲乙二人,甲跟乙说,您人口多,粮食紧,我吃不完,这包米您拿去吧,是德;也是甲乙二人,排队买车票,乙后到,取巧,钻到甲前面,甲说,你怎么能不排队,加塞儿,是讲“理”。理所求是保障公道,即限定任何人不得因利己而损人。限定,只是耍嘴皮子不成,要见诸实行,这就成为“法治”。法,或法律,是理的条文化,并由意、由说说道道过渡到实行,所以与德相比,品位不高,却有个优越性,是实惠,使无德不想讲理的人不得不讲理。也就因为实惠,许多国家讲治平之道,都选定走这条路。法由理来,立法之前,要有人讲理,并使之成为法。显然,这立法之人就最好能够代表全体人民,照顾全面,不偏不倚。然后是要求依法办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公道,是法治的优越性。美中不足是管严重的,不管轻微的;又,不论司法方面如何努力,总难免有逍遥法外的。但舍小疵而取大醇,我们总当承认,走法治的路,就不会出现红卫兵任意抄家、任意打杀的荒唐现象,即生命有了保障,则喊几声“法治万岁”总不为过吧?照应本题,这讲理或法治是大家都坐在板凳中间,就理想说未能至上,就实际说也就可以心满意足了。

不幸是就实际说,心满意足也不大易。我们见闻的情况可以为证。情况可以轻微,是主流讲理,或想讲理,可是管理与放任并行,因而有时,或有些地方,一些人事的决定力量不是理,而是“力”。情况更容易严重,是看主流,同样是不讲理,因而人事的决定,几乎都是凭各种形式的“力”,比如可以大到权,小到拳。可怕的是这后一种情况,以下举例限定这一种。帮会流行,帮会头子可以横行,是只凭力、不讲理的一种典型表现。如果谁想见识见识,我想推荐《近代中国帮会内幕》(河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上卷,由364页起,看记述杜氏家祠落成典礼那一部分就够了。其时是1931年,地点是上海,一叶落而知秋,整个社会坐在板凳的某一地也就可想而知了。三十年代是满清逊位的大以后,以前呢,牌号公然是君主专制,至少是大事的决定,凭力(君权)而不讲理,就更不在话下了。可悲的是,至少在家天下的时代,几乎是一切人(知识分子更不例外),都认为一切举措由君权决定是天经地义。这诸多举措,包括大量杀人,如明太祖,也没有人敢说一个不字。实事求是,直言不讳,我们应该承认,1949年以后,今天批这个,明天斗那个,今年来一个这样的运动,明年来一个那样的运动,直到造成十年浩劫,其来源也是只凭力,不讲理。家丑不可外扬是一种对应的办法,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是另一种对应的办法,为了一误之后不再误,最好是用后一种办法。计及后事,不应轻视“德”,但也要承认,那是理想,为了起而能行,应该着重讲“理”,即求实现“法治”,把“力”决定一切的旧传统扔掉。这是求大家都移到板凳中间,显然不容易,可是正路只有这一条,也只能希望都认清路之后,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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