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新疆的广播电视事业突飞猛进,呈现出兴盛繁荣的景象,形成了一个对内和对外、城市和农村、无线和有线协调发展的广播电视宣传网络。在“四级办广播、四级办电视、四级混和覆盖”建设方针指导下,新疆的广播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到1994年底,全疆已建成各种类型的广播电台24座,有广播节目46套,全区广播电台平均每天播音时间合计329小时,其中自办节目250小时。同时还建成广播发射台38座,发射总功率比1978年增加了54%,比解放初增加了3 000多倍。基层广播网的建设也出现了新的局面,全疆85个县(市)都有了广播台(站),并在70个县(市)建立了调频广播。全区848个乡镇中,有721个乡镇通了广播,广播人口覆盖率达到70.5%。20世纪末,新疆人民广播电台办有维吾尔、汉、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五种语言的广播节目,每天播音近50小时,是解放初期的16倍,在五种语言广播中,每天转播(含译播)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性节目20余次,新疆地方新闻性节目近30次,此外,还办有多种教育性节目、文艺性节目和服务性节目。它已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要的新闻舆论中心之一。
新疆的电视事业虽起步晚,但发展快。1977年2月,新疆电视台开始使用黑白录像、摄像设备播出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和其他节目,改变了以往用摄影机摄制节目和主要播放电影片的状况。1979年2月5日,新疆电视台增加了八频道彩色电视,每周播出两次汉语节目,开始了新疆彩色电视的光辉进程。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新疆的电视事业出现了突飞猛进的局面。1982年6月1日,新疆电视台用维吾尔、汉语分频道播出彩色电视节目,成为全国第一个用专用频道开办少数民族语言电视节目的省级电视台,并全部完成了黑白电视向彩色电视的过渡。1982年9月1日起,新疆电视台利用邮电部租用的国际通讯卫星,收转了中共第12次代表大会的实况和其他重要报道,这是新疆第一次收转到当天中央电视台的节目。1984年8月开始,新疆电视台通过卫星传送每天按时录播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因时差迟一小时半播出)。1989年2月,新疆电视台开始利用卫星传输技术,向新疆各地播送部分电视节目。1993年8月1日起,新疆电视台维吾尔、汉、哈萨克语节目实现全天卫星传输。
为了使新疆广大地区的各族人民群众都能及时收看中央电视台的节目,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赠送自治区5个卫星地面接收站,分别建在乌鲁木齐、伊宁、阿勒泰、喀什、和田5市。自治区和各地也自筹资金发展电视卫星地面接收站。20世纪末,全疆已有电视台27座,使用维吾尔、汉、哈萨克、蒙古四种语言播出,每周播出1 858小时,电视人口覆盖率达72%;有录像转播台和电视差转台348座;卫星地面接收站471座。有线电视近年来也开始起步,发展势头很猛。到1994年底,全疆依法审批设立行政区域性有线电视台5座,企业有线电视台6座,有线电视站440座,总传输用户超过110万。(www.xing528.com)
随着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广播电视行政管理机构也逐步建立健全。1959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了广播事业管理局(现改为广播电视厅)。从1976年开始,各地、州、市陆续建立了广播事业管理局(现改为广播电视局)。到1986年全疆各县(市)都建立了广播电视局。从“七五”开始,新疆广播电视厅一方面加强厅本部的基础建设,完成各种土建工程56 300多平方米,其中广播播控中心5 000平方米,彩电制作、播出、译制中心2万平方米。另一方面,加强了基层广播电视事业建设,使各地、州、市、县广播电视宣传网逐步趋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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