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实践理由中提供一种审慎约束的解释是重要的,因为如果没有这样的解释,那么迄今为止所说的就只是描述性动机心理学的一个片段,而不是一种真正行动上的理性要求的说明。当然它并不描述人们实际上做了什么,因为他们并不总是听从审慎的忠告。相反,它部分是对人们如何行为的描述,部分是对人们应该如何行为的某种直觉的一种体系性说明:包括某些与决断相关的和不相关的考虑的直觉,以及涉及某些证成的充分性和某些行动批判的效用性的直觉。
现在这些直觉以及它们在行动上的影响,可以得到体系的说明,并且其结果甚至可能有规范体系的形式,因为这些回答的特有的表达具有规范的形式。但是如果这事情没有更进一步的说明,在没有涉及那些直觉的对象的任何理论的情形下,我们就会把要求本身保留下来。当然我们不能预先排除这种可能性:这些特定的直觉没有独立的对象,也并不被认为是一些更深层东西的暗示,这些东西说明了直觉的呈现以及支持了它们的有效性,并且被认为是这些东西的知觉。但是对立的观点也是可能的:这种直觉是客观的并且具有支持直觉有效性的说明,而且我意图要捍卫这一点。这个问题对伦理学很常见:在行动中我们道德要求的直觉有任何客观的基础吗?或者它们是内在一致但却没有对象,而仅仅只是一种直觉吗?[1]
在当前的情形以及接下来的利他主义的情形中,我要提出的说明是一种形而上学的说明。这并不是在一种柏拉图式的意义上来说的;我不是在暗示利他的或审慎的要求的客观性可以由超感知领域的内容保证,这些内容是当我们实践的直觉正确的时候我们所感知到的。我所诉诸的形而上学是关于人(the person)的形而上学,并且它会支持审慎约束的客观有效性,其方法是把这些约束解释为历时持存的某人的这一意识(awareness)的实践表达。那些承认审慎理由的实践直觉,以及与这些直觉有关联的动机,反映了把个体自我的观念作为时间性的持续存在物:他对过去和未来阶段自我的认同能力,以及把它们当作形成单一生活的能力。不易受审慎所影响,就意味着从他的未来、过去,以及作为整体设想为时间性延续的个体的自我中极端分裂出来。
2.接下来的讨论我会使用有限期的(dated)理由的概念,而不是无时间性理由的概念。无时间性理由用上一章中所描述的方式历时地传递它们的影响。另一方面,只有在行动的那个时刻,用现在时态把理由谓词归属于那个目的的情况下,有限期的理由才支持促成给定目的的行动。我试图说明,为什么仅仅对于有限期理由的接受就暗示了对于未来自我的认同的失败——以及在一种奇特的意义上,甚至对于当下自我的认同的失败。让我们先来考察一个例子。
如果从现在开始六个星期,我将要在罗马;那么在六个星期之中,我将有理由说意大利语。如果我只是把这个理由当作有限期的理由,那么即使我现在不懂这门语言,我也不能够得出结论说我现在有理由去报名学习意大利语的课程,因为超过六个星期的时间,我就没有说意大利语的理由。相反,我宿命般地被强迫去等待这个理由的到来,就像等待药效的发作——等待它激发我的行动。
那样的话,按照我的理性原则,我就会打发掉六个星期的时间而不去学习意大利语。我已经安排好某种方式登上飞机(可以想象我的审慎理由是不完整的),当正在穿越亚特兰大时,我用超然的好奇心来打量处理理由的方法。飞机着陆后;我下了舷梯,取走行李,叫了出租车,并且突然意识到:我没有能力告诉司机我要去的地方。大概我会感到沮丧并烦恼;我会做个姿态,试着临时胡诌一个,也可能会很简单地为自己开脱,到机场的报刊摊去买一本常用意大利语手册。
有一个我没有做的重要反应就是后悔,只要我继续把说意大利语的理由当作是有限期的理由,并且当作是意外生效的理由。现在我不会反思我本来应该有机会学习意大利语,因为当我有机会的时候,我并没有这个理由。我可能会希望我已经报名参加了课程,但是我不能把我学习意大利语这个当下有限期的理由当作是在前面学习意大利语的理由。于是,有限期的理由表现出了它特有的态度,不仅仅是当它们被计划的时候,而且即使在它们起作用的时候也是一样。预言未来行动中有限期的理由的人,从他未来的关心中分裂出来,但在有限期的理由下行动的人,则从他当下的关心中分裂出来,因为他认为有限期的理由不关心其他阶段的自我。
现在可以说,用这种方式行为的人,对于不能认同他未来和过去的自我,事实上(ipso facto)是会感到内疚的——审慎动机的敏感性是这样去认同它所是的一部分,或者是这种认同的标准。但是,尽管并不完全不正确,这还是会使得事情看起来比它所是的要更加简单,并且甚至可能暗示它依赖于语言的习惯。事实上,明确地说明这个联系是可能的,并且完成说明时这一点就会变得清楚:在何种意义上,审慎的敏感性是对他未来的认同标准?这个任务要求我们,对什么是把自我当作历时持存的人做出更为详细的说明:尤其什么是对当下之外其他阶段的人的认同。否则这种认同不能与对无时间性理由的接受严格联系起来。形式上分析会支持并说明我们自然而然地倾向于谈论依赖于有限期理由的人的行为,并且事实上这点也显露出来:某人是时间性延续的想法取决于某种当下视角的观点。
在下一节中我将总体上讨论时间性认同和分裂,但没有特别地提及实践理性问题。接下来所出现的将被用来明确解释无时间性理由。
3.讨论了历时理由的影响之后,有必要考虑不同类型的分裂:从某人未来自我的分裂,从某人过去自我的分裂,从自我作为持存的个体的分裂——甚至从某人当下自我的分裂。所有这些,以及与它们对立的认同,都可以参照时间性延续的人的自我的观念来描述。
为了认同某人的过去或未来,仅仅把当下看作是持存的个体的生活的一个阶段,那么那些其他的时刻也是这样的(更早或更晚的)阶段。因而,我们可以忽略分开处理过去和未来认同,相反可以集中于某人如何把当下认同为在时间性延续的人的生活中的一个点。
时间性持存的人这个观念是一个极为复杂的观念,并且关于这个可以提出许多哲学问题,这些问题并不直接与当前问题相关:关于任何具体东西历时的重新认同的条件,关于人格同一性的具体问题,以及在没有改变成另一个人的情形下,个体能够变化的程度。但是我们要关注的是这个观念的非常抽象的特征——一般而言,相对比于人格同一性,对于时间有更多的东西可以做。这就是一个人在他生活的所有阶段都是同等真实的条件;具体来说,特殊阶段在场这个事实不能被认为是赋予它任何特殊的地位。这是自明之理,因为生活的每一个阶段迟早都是要出现的;因此,这样看来所有时间都处于同等地位。但是,这一自明之理必须得到详细的说明,而且我们必须设法说明,生活的所有时刻是同等真实的这个观点,是如何与它们之中的特殊阶段在现在在场的这个观点相协调。
为了集中处理这些问题,让我们假定一个多少有点一致的不用分析就可获得的个体人(an individual human being)的观念,这个人是生活多年,并且在不同时间和地点可以被重新认同为是同一个人。除此以外,还有什么能根据不同时刻相同身份而涉及?
需要把这个观念完整化的更深层的因素是一个信念:当下能够有意义断言的东西在其他时刻同样也可以有意义断言,而且当下可以是真或假,同样在其他时刻也可以是真或假。当下只是其他时刻的其中之一,并且在其所占据的环境中没有被赋予特殊的地位。这不仅意味着当下可以断言或相信,同样在未来或过去也可以断言或相信,而且还意味着当下可以用现在时态断言,同样在更早些或更晚些时候,当下也可以用将来或过去时态断言。并且,任何未来的预言都是未来实际显现时可以用现在时态进行陈述的东西。总之:在某个时刻在什么情形下断言的意义并不会随着断言的时态而改变;时态只是标示了言语的时刻和被谈论的东西的时刻之间的关系。
无时态陈述这个分类,用来表达由相同环境或事态的过去、当下和未来的陈述所共同断言的东西。然后,时态化陈述的正确性条件可以被分为两个部分:(1)陈述的主体在那个时刻的无时态的真;以及(2)那个时刻和使用恰当时态说出言语的时刻之间的关系。这样,如果有人预言我明天会摔断腿,他的陈述是正确的,仅当(1)我在某天摔断腿,并且(2)陈述在之前一天被说出。而且如果他相信这个预言,那么他就承诺接受其他两个陈述(尽管我不要求第一个陈述可以分析成其他两个,或者可以从前者的信念推出后者的简明系统阐述)。这可用于所有时态化的陈述中,包括现在时态。从一个时间性的立场而来的任何被描述的环境,也可以从他人的立场被描述,并且无时态的陈述表达了由这些不同描述所共同断言的东西。
无时态的陈述因此提供给我们一种表达的手段,这种手段与我们面对生活中的事件的时间上中立性的立场相适合。我们当然可以从时态化的立场来看那些事件,并且我们通常就是这么做的。但是无时态地看它们的可能性总是必须有的。为了把自我看作历时持存的存在者,他必须把他的过去、当下和未来的生活的事实看作是无时态地指明的真理,这真理是涉及具有恰当类型的时间性、持存性(continuity)的存在者在历史中的不同时刻。而且,他必须能够把当下看作只是那些时刻的其中之一。
只要任何时态化的陈述或信念的承认蕴含了对于相同主体的无时态陈述,再加上使得相关时态恰当的条件的存在,时态化陈述的使用就是与它的条件相协调的。[2]不能被同化到无时态陈述观念的任何时态化陈述暗示了一个领域的存在,在这个领域中,他的历时同等实在性的意义是有缺陷的。一般而言,就他仍然在时间性持存的意义上,从时间上中立性的立场来说,他依然会从有缺陷领域的考虑中分裂出来。[3]
4.我现在将设法把上述考察运用于我们研究的真正主题上——即实践推理以及在实践推理中的判断。我认为某人可以要求自己的实践原则或者行动的理由是否与作为在时间中延续的人的自我的观念相一致,或者是否对它的接受必须与那个观念相分离?有些原则和理由与此观念是相一致的,但是我相信其他的并不如此,因为它们的接受是与对不同时刻中立性立场不相协调的,而且我已经论证过,这立场的可能性是重要的。
实践判断通常会包括或依靠是什么情形的判断。就这种意义而言,实践判断服从已经讨论过的条件。考虑在六个星期中我有理由说意大利语的判断。如果这是真的,那么它的真就是因为在六个星期中我依照所有时刻都掌握的实践原则,发现自己在一种提供说意大利语的理由的情境中。既然那种情境的预言只是对未来的陈述,这个陈述断言了可以被无时态断言的东西,那么这理由的预言就是正确的,仅当(1)某条件在相关时刻(无时态地)获得,并依照无时态指明的原则产生理由,同时(2)那个时刻是我预言的时刻之后六个星期。对于现在时态的实践判断同样如此。
然而,当我们考虑到实践判断不仅仅是某些条件得到或即将得到的判断,而是把相关的行动过程归于普遍的实践原则之下,事情变得复杂了。实践判断的理由是去做或想要什么东西的理由,不仅仅是相信什么东西的理由。因此我有理由在六个星期中说意大利语这个判断,是那些我这部分的行动或欲望会在那时被证成的判断。
如果这只是什么会成为实践判断在那时处理的情形的更深层的要求,那么就很容易通过引入无时态的证成—陈述(justification-statements)使之相似于中立的立场,它们的真值是任何时态化实践主张的正确性条件。但是因为某些行动或欲望被证成的判断具有动机的内容,它就没有那样的简单。为了做某事而接受理由是为了做某事而接受理由,不仅仅是为了相信应该做某事。如果从时间上中立性的立场有可能做出实践判断,那么这个实践判断必须要有与现在时态判断一样的无时态特征。并且对于现在时态的实践判断和其对应的无时态判断的共同的动机内容,在同等效果上对于将来和过去时态判断而言也是共同的,这种动机内容是在相同情境不同时刻中形成的。
明确说来,所考虑的问题是关于某人在未来将有理由做某事的实践判断,是否有对于行动或者欲望的任何潜在承诺?因此重要的是不能陷入循环论证。但是我希望确立这种动机内容必须在所有的实践判断中出现,其方法是:首先考虑在现在时态的判断中什么是真的,然后把这个运用于时间上中立性的要求之中。用这种方法就有可能从未来的实践判断,从无时态判断,甚至从过去的判断中推衍出结论来。
正如我曾说过的,关键之处在于实践理性是有理由去做什么或想要什么,就像理论理性是有理由去断定或相信什么。这是实践推理的定义特征。正如休谟所认为的,对行动的惟一正确的理性批判是与行动相关的信念的批判,坚持这一点就是坚持实践理性并不存在。如果我们承认行动理由存在,我们必须不仅仅坚持它们使我们有理由相信某种关于行动的具体命题,而且行动理由还证成了行动本身。我们必须对行动和欲望进行理性的评判,而不仅仅是批判与它们有关的信念。某人应该做什么的第一人称的现在时态的实践判断,不仅仅是一个信念。当然也不是一个行动。但是由某些理由引起的这种判断,就是要把那些理由当作是正在做的或正想要的东西的证成,那东西是这个证成所断定的他应该做的或想要的。
如果实践判断本身并不具有动机内容,那么给定这个实践判断,还必须要进一步的论证来证成行动或欲望。也就是说,就算是某人已经做出有理由去行动的实践判断,也还没有给出理由去行动:他可以继续问,“为何我有理由做这个?”并且如果这个问题依然悬而未决,那么考虑中的实践判断就不会成为实践推理过程的结论:支持它的理由将只是对于信念的理由,而不是对于行动的理由。这样,真正的实践推理的可能性将取决于进一步论证的可能性,这论证的结论具有真正的动机内容。现在这种进一步的论证或许是可能的,如果这样,那么必将引入原初论证来完善对所欲求结论的实践推理。但是如果实践推理存在,就很自然地会主张其结论的动机内容会先从通常实践判断中出现。因此我认为某人有理由去做某事的判断包含了对于做某事的证成的接受,并认为这就是其动机内容。
对于这个内容的更加精确的描述遇到了困难,因为动机内容并不必然蕴含动机效力。某人可以承认行动的理由但却不行动,这是不能否认的。许多环境的不确定性说明了这一点。的确,我相信没有说明的话,实践判断有时不能促成行动或欲望。不是每一种非理性行为的情形都需要得到理解。但是如果许多不确定性的方式阻碍了动机效力,那么在何种意义上,判断才能具有动机内容?
当然,理由的效力可能被阻碍的一种方法是通过补偿性(countervailing)理由,但是这无需引发困难。如果被承认的理由只是显见理由,那么它就只是表面上的证成。并且如果充分的行动理由所承认的动机内容可以得到理解,那么根据它们能够去支持更令人信服的充分理由的判断,就应该可以说明显见理由的现在时态判断的动机内容。因此让我们考虑后一种判断的类型。
在行动的充分的实践理性的判断中,补偿性理由已经得到调整。这里仍有各种其他不能相应得到调整的理由;其中有许多理由(尽管不是全部)由于意志软弱而被诱惑。如果有充分的说明,就可以显示实践确信的动机效力是如何被阻碍或削弱的。软弱、懦弱、懒惰、恐慌都是这些类型的因素,每一个都呈现了动机干扰(motivational interference)的微妙的多样性。因此恰当的行动或欲望可以被这些方式阻止,这个事实并不是怀疑实践理性的判断具有动机分量(weight)的主张,的确,有可能一个人在某些方面是始终如一的软弱或懦弱,以致他极少依照他对某种东西(比如酒精)的实践确信而行动。
没有对于失败的解释,这种情形更加困难,如果这失败毫不怀疑无效的实践判断表达的确信真实性,那么这里必须满足一些条件。如果这种判断太常见——如果没有说明,个人极少或永远不会在援引某种理由的实践判断下行动——那么我们就可断言他对于这是个理由的观点只是动动嘴皮子,而不是真正如其所是的接受它。另一方面如果这个缺陷只是偶尔一现,那么让我们赋予确信真实性的动机就有充分的联系。为了涵盖这种弱化的(attenuated)情形,也许最好是认为,如果某人做出了实践判断而且没有起到反面影响,那么这个判断就能够由它本身激发他恰当的行动或欲望,而且通常就是如此。在没有进一步说明为何判断会促成他行动的情况下,要不是他,要不就是有其他人可以提供判断,以及作为充分说明他行动的判断基础。[4]
因此总体而言,充分的实践理性的判断的动机内容是非常清楚的;如果只有通过必然的影响来克服比较不清楚的动机内容,那么这情形就必须在确保动机分量的相关情形的背景中得到理解。如果这是真的,那么就让我们系统地阐述动机组成的描述,这描述与所有实际动机中失败的可能性相一致,而且没有因此变得空洞。理由给我提供当下行动过程的充分证成,这个信念并不必然蕴含承担这个行动的欲望或意愿(willingness);这不是行动或欲望的充分条件。但是在缺少反面影响的情况下,对于说明恰当的行动或者施行这个行动的欲望或意愿来说,它就是充分的。[5]这就是关于某人当下有理由去做某事的判断的动机内容。
尽管我相信这个说法大体上是正确的,但它应该像它所说的那样被赞同,这并不重要。对于我的论证来说重要的是,现在某人有理由去做的实践判断应该被认为具有某种动机内容。我主张的内容可能会被认为是软弱的。我关注的是,内容或像内容一样的东西,应该对那些相信当理由被认为是当下的时候有激发能力的任何人来说,看起来是合理的——就算是他否认当理由在未来期待的时候有激发能力。当某人断定现在有理由去做什么的时候,他并不仅仅是断定获得某种条件,或者是断定由于这些条件,某个行动可以归于普遍原则之下;而是他另外接受了一种作为行动证成的理由。问题在于,时间上中立性的要求是否可以被运用于我们实践判断的这个方面?如果可以的话,结果又如何?
5.实践判断与时间上中立性的立场相协调,这是可能的,因为这种判断可以用不同的时态在不同的时刻被作出。日常信念就可满足条件,因为可用时态化术语表达的在给定时刻是什么情形的任何信念,都会给某人承诺在那个时刻是什么情形的无时态的信念,以及在那个时刻和当下时刻之间的关系的信念。对于时态化实践判断的接受,以及尤其对于证成的时态化的承认,我们可以做出极为相似的条件的说明。这个条件是这样的:接受他有理由在给定时刻做某事的时态化实践判断的任何人,都必须同时接受(1)在那个时刻有相同效果的无时态的实践判断,并且(2)在那个时刻和当下时刻之间关系的信念,这个信念提供了所用的恰当特定的时态。如果一种实践判断没有满足这些条件,那就不能说将来时态的主张表达了与被关注时刻相同的判断,正如通过在那个时刻作出的现在时态的相应主张,或者通过在更晚的时刻作出的过去时态的相应主张而得到表达。如果相同时刻不同时态的主张是要表达那个时刻的相同判断,那么就必须有一些对它们所有来说是共同的东西,而且,它们之间的不同,必然不是在它们所面对的时刻所谈论的东西的不同,而在那个时刻和它们所作出的那个时刻之间的关系的不同,这关系的不同提供了恰当的不同时态。
这就有了重要的结论。我已经论证了现在时态的实践判断具有动机内容——即对于促成某个目的的证成的承认。但是如果承认这点,那么接受这种现在时态判断就需要:(1)与所谈论的时刻有相同效果的无时态判断的接受,包括促成无时态地指明的相关目的的证成的承认;(2)现在这个时刻的信念使得现在时态恰当。而且,同样的无时态判断的承诺,也是来自此前做出的,具有相同效果的将来时态的判断。“现在我有理由说意大利语”的判断,以及“在六个星期中我有理由说意大利语”的判断(六个星期前做出),这两者都承诺了一个关于所谈论的时刻的单一的无时态判断:比如,在那个时刻有(无时态的)理由说意大利语。并且那个判断具有现在时态的判断所具有的动机内容:为了促进我说意大利语的能力,承认那个行动在那时被证成。(www.xing528.com)
我认识到这是个强的结论。但是这个结论依赖于两个本身更加强的似乎难以辩驳的假设。一个假设是,现在时态的实践判断有动机内容(如果另一个应该显得更加容易接受,那么一些其他动机内容与所提到的动机内容相比,这个论证是起到同等好的作用的)。另一个假设是,实践判断(就像其他类型的判断)与未来的真实性不会少于当下的时间性延续的存在物的自我观念相一致。这个观念要求人们能够从时间上中立性立场来看所有时间,包含当下。与那个立场不一致的任何类型的判断,只能以从时间性延续的自我中分裂出来为代价而被接受。
然而,即使结论成立,还是有下述的困难。给定的无时态的实践判断的动机效果,会随着被考虑到的环境的时间性关系而发生变化。那个环境是否是过去、当下或未来的,不仅与某个时态形成的实践判断的恰当性有关,还与那些判断引起我所做的事情有关——因为在其他事情中,要促成一个目的依赖于人们与它的时间上的关系。如果判断的主题是在过去,而且我对因果关系没有奇特的想法,那么它只能激发我想要发生什么,或者希望我做什么,或者后悔我没有做什么。如果我对我的时间性情境一无所知,那么不管我所支配的无时态的实践结论如何详细,我都不能行动。因此在实践判断上的行动的可能性,依赖于对某人的时间性情境的承认。这表明了实践判断必然的要从无时态立场中分裂出来,并因而从时间性延续的自我的观念中分裂出来吗?在避免这种分裂的基础上,这会使对某些类型的实践理性的论证失去意义。
如果我们诉诸事实陈述,就可确保解决这个困难,因为在那儿也提出了同样的问题。如果他不知道所指的那个时刻是过去、当下还是将来,那他就不知道需要寻找什么样的证据,来支持扑灭某人着火的房子的无时态断言。如果是过去,则寻找灰烬;如果是现在,则寻找火焰;如果是将来,则寻找纵火者或者电线短路。尽管如此,对于着火的房子和对此提供证据的现象之间的所有关系,可以依次得到无时态的指明。当房子起火时,后果通常是灰烬,并且具有某种样子和气味。因此对扑灭着火的房子的无时态信念使我承诺了这个无时态信念:某些经验会出现在我随后到达的现场中。我与房子着火的时间性关系,只是决定了我现在还是将来期待这些经验。在我的经验和它们提供证据判断的时态之间存在相一致的联系。
因此,尽管不知道与判断所处的环境的时间性关系,就不可能评价时态化的事实判断的经验性证据,也还是有可能无时态地指明所有这种判断所依靠的证据的关系,由此可在无时态地指明证据的基础上产生无时态的结论。不论时态化判断的内容还是证据的关联,从时间上中立性的立场来看都是不可通达的:只有时态本身要求放弃那个立场。
这种情形与实践判断相类似。除非他知道,当下是如何与判断所处的时刻相关,否则他就不能在那时行动,尽管如此,他还是可以接受这个结论。给定一个提供行动理由的环境的无时态说明,他可以做出应该确保做某个行动的结论。这判断具有动机内容,因为他把这个确保当作是被证成,而且这充分说明,他想要它发生,想要它正在发生,或者想要它已经发生。就算是他并不知道是什么时刻,这种欲望也会形成。他的时间性情境的信息只是告诉他,是否能在这个结论下获得行动的机会。如果所谈论的时刻是在当下,他就可以直接行动;如果这时刻是将要来临的,那么动机可以引起他采取准备性的措施(这也可以无时态地证成);如果这时刻已经过去,他会感到希望、恐惧、后悔或者满足,这取决于环境。但是动机内容已经在无时态判断之中出现。否则所谈论的时刻这个另外的信息本身不能引发行动:如果有理由现在行动,它会另外要求只用现在时态系统阐述的实践原则来证成行动。并且这意味着实践推理完全从时间上中立性的立场中分裂出来。只有在涉及出现行动“证成”的空洞的动机判断中,他才能够从那个立场得出结论,而且接受实践证成将取决于用现在时态重新系统阐述的条件。
我的基本论点是,实践判断必须与事实判断共享时间上中立性的立场类似属性。就像从无时态到时态化的事实判断的改变不需要改变所相信的东西,而只需要改变某人看它的立场一样,从无时态到时态化实践判断的变化,也不需要改变他所接受的对于想要的东西的证成,而只需要改变他想要的立场。当他从现在时态中转换时,如果实践判断的意义改变了,或者是丧失了它们的动机内容,那么实践推理就是一个从历时同等真实的自我观念中分裂出来的领域。[6]
6.这一论证支持这个主张:审慎取决于未来实在性的信念,并且取决于作为时间性延续的自我的观念。因为审慎取决于无时间性理由的接受,而不是有限期的理由;有限期的理由蕴含了分裂,而无时间性理由则没有。
这是很容易理解的。除非承认有限期理由是当下的,否则它就没有动机内容。因此在使用现在时态的意义上,要不完全缺乏动机内容,要不不能在其他时刻运用(甚至也不能在当下无时态地被设想)。这样,“在六个星期中我有理由说意大利语”这个陈述,不能做出与在六个星期以后“我现在有理由说意大利语”的陈述的那个时刻的相同判断。
另一方面,无时间性理由避免了分裂,因为它们允许实践判断包括动机内容的无时态的系统阐述。这使得我们从不同时间性立场出发,并在不同时态中对单一情境做出相同的实践判断。还使得我们在不改变时态的情形下,在两个不同的时刻做出相同的判断。
再则,无时间性理由说明想要某事已经发生的现象,仅仅是因为在过去对这件事有理由。在晚会中喝得太多以致不记得发生了什么的人,会希望他的行为受到限制——不仅是因为随后令人不快的愚蠢行为的影响,而且是因为那时有理由避免这种行为。(如果在宴会上其他人都完全忘记他们的行为,那就只有部分安慰作用。)即使他知道已经发生了什么,这种过去的欲望也还是恰当的。把对过去的后悔看作是对未来的审慎;无时间性理由可同时证成这两者。
尽管我不希望提出来自无时间性条件的审慎约束的详细说明,但做几个评论还是合适的。这条件并没有最初看起来那样严格。
首先重要的是,这是二阶的条件,这条件支配了假定的基本理由所运用的推衍的影响程度。因此它不能确定理性人类生活的基本追求,而且必定不会允许强调这条件说明的扩展影响的原初理由。比如,对未来欲望满足的审慎关注,不能毫无希望地干涉当下欲望和冲动的自发满足。如果他努力过的生活是在每一时刻都得到来自他生活中的所有其他时刻的理由的帮助,那么他就不能过一个合适的生活。
自发性和直接性本身具有价值,这并不与无时间性相冲突,因为就像所有其他的价值一样,它们本身服从于那个条件。如果自发性是好的,那么他有理由确保在他的未来有自发性,而不仅在当下有自发性。甚至最为极端无责任的拥护者,也应该受到审慎论证的影响,因为非常诱惑人的(射杀警察,加入海军陆战队)当下自发的行动会严重削弱他以后自发行动的能力。[7]
其次,尽管理由是无时间性的,但是未来需要、欲望和环境的完全不确定性以及死亡的不断发生的可能性,都提供了额外的论据来反驳过度的计划。比起未来所需,当下所需更加详细。所有这些因素在通过我们审慎计算的长期考虑之后,都会防止当下考虑的优先性。
最后,我们必须考虑一个人的价值通常会历时地发生改变,这会在某种程度上限制审慎考虑的应用。审慎理由允许偏好的改变,因为如果我对食物的偏好在未来与现在不同,我就有理由吃不同的东西,因此我现在就有理由把我自己放在使未来偏好满足的位置上。但这并不包含基本理由上的改变——即他有理由吃他喜欢的、而不是他不喜欢的食物——而只是结合产生具体行动理由的那个原则的信息(他的偏好)的改变。只要偏好改变本身被认为是无关紧要,那就没有问题。
但不必就是如此。可能会发生这样的情形:一个人在某个时刻,相信他将在未来某个时刻接受总体评价性的原则——关于构成行动理由之东西的原则——但他现在发现这个原则是有害的。而且他可能相信,在未来他会发现他当下的价值观是有害的。在这种情形中对他而言审慎的要求是什么?审慎要求他想办法促成实现即将有理由的行动。为了在后来他有理由行动,他的信念在更早时刻会提供他任何根据吗?这些信念是否提供根据,对我而言是不清楚的,而且如果不能提供根据,那么审慎或无时间性理由的要求可能就不适用。[8]
7.我已经提供了无时间性理由的一种抽象论证,它依赖于时态化和无时态两种立场的整合,一个个体可从这两者来看他的情境。总结这一章:促成满足基本的未激发的欲望的理由最初出现,以及所有理由必须推衍地运用它这一事实,如果把它们与人格的同一的条件相联系,就可以得到更好的理解。这一偏离主题的观点是要强调:我们要说明理性动机的基本特征,就必须求助于形而上学。
让我们首先来看自然欲望是如何产生理由的。基本的欲望始于主体上碰巧发生的某事,并偶然地保持在那个地位上,这被认为是一个干扰,或者至少是次要的好奇。这样只要让它安静就可以满足欲望了,以便不干扰更加重要的追求。
但是如果这些欲望不能满足,它们就会干扰一个人真正的目标,因此这就清楚了:无视他所有的欲望或者只是工具性地满足它们的人,会成为极端分裂的个体。我认为这种重要的分裂是从身体里分裂出来的。如果有人把他的身体当做工具,只是用来追求理性地接受由理由来定义的目标,而这理由并非来自身体本身或身体的欲望,那么,就像有另一个更加感官化的人驻留于身体内,并且通过在深思熟虑的行动来控制它的理性主体,而忽视这个人。或者如果没有被忽视,也只会被当作一个令人讨厌的人和压抑的主体。
为了避免这种分裂,没必要去把每一个身体的冲动或倾向纳入到理性体系中。选择的原则会是以个体身体生命为中心的某种类型。饥饿、口渴、性欲、一般物理活动的冲动、感觉的好奇性,对于有感觉的身体,所有这一切都是基本的,不仅是随意使用的身体,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作为物理的人。在冲动的分类中理智所占比重越高,它们就越容易受到理智批判的影响,尽管如此,主要的情感还是划入这一分类。
身体以及人格的统一,还潜存于这个事实之中:所有理由推衍地运用于任何会促成它们主要应用的东西。如果我签了张支票,这并不是我的右手的行动,而是我的行动;并且对我而言比对我的右手而言,有更多的东西。如果我有理由写支票,但是我的右手正拎着一个包。由于理由并不在于这只写字的手,而是在于用这只手写字的我,并且由于我有扩展的、可随意使用的身体,这就给了我理由把包换到左手,来腾出我的右手。那么暗示要求用更深层次的因素来建立这个联系(用来激发这种行动,或者用来说明其合理性)是不是荒谬的呢?这个因素是什么呢?更深层的关联是多余的,因为没有什么可以比这个事实能更紧密的关联两只手:它们都是同一个人的手,并且其中一只手所参与的行动必然是另一只手的拥有者的行动。
这些例子表明,作为单一个体的自我的观念在决定行为和实践推理的形式中起到了重要的总体上的作用;不仅是通过时间的统一性和无时间性理由之间的关联。在所有这些情形中,恰当的行为必然会成为把个体归于这种观念的相关方面的标准。
[1] 在更宽泛的意义上,这是一个怀疑论的一般问题:我们应该把我们有条理地对世界的直觉的回应,当作我们接受的相应的客观体系的证据,或者客观性必须总是要用回应本身来定义?
[2] 应该注意到,一个人可以采取时间上中立性的立场,不仅是对时态化陈述所面对的东西,而且是对于时态化陈述本身,以及使时态恰当的条件。
[3] 可能会遭到这样反对:这个观点与未来偶然性的存在不相协调,因此有必要简要地加深问题——如果只是为了说明我不想要提出足够强的论题来解决它。这被认为,随着预先确定的未来以及其他直到它们发生才确定或直到它们发生的不久之前才确定的某些部分,作为在历时的明确性中发展的世界和人的生活的想法,可能只有用时态化的术语来表达,并因此可能不会与时间性中立的无时态的观点的条件相协调。这将是重要的,因为既然我们最终关注的是行动的理论和行动的理由,那么这将会是一个极端的步骤,在这个讨论中排除任何有类似于未来偶然性的东西的可能性。如果可能的话,我们至少应该保留这个未解决的问题。然而事实上无时态的体系是完全有能力与这些特点相协调的。任何未来偶然性的捍卫者,大都相信他们预言的真或假不是由当下的环境所决定,而且相反,他必须相信有一些方法可以让当下或过去的环境决定未来。似乎没有理由相信这样的关系不能够无时态的得到表达。如果我们可以说,“现在可以确定明天将会有一次会议”,我们也可以说,“直到昨天下午才确定今天这里将会有一次会议。”那么为什么我们不可以无时态地说,“在t1之后,而不是在之前,确定在t2有一次会议”?一般而言,在t1作出的在t2的环境是确定的任何时态化陈述将会是真的,当且仅当,无时态的在t2所得到的环境,要不t2比t1早,要不就是t2与t1同时,否则无时态的取决于t1的环境蕴含了t2 的环境发生的充分条件。(构成的充分条件依靠未来偶然性的捍卫者的特定理论。)但是这是对于未来偶然性及其对立面的完全无时态的确定。因此每一个时态化陈述都应该有无时态地指明的真值条件这个要求,并不是排除未来偶然性的可能性,尽管预言在某个时刻仍然不是真的,但这个预言可能在以后会变成真的。我们只需要把预言解释成被预言的事物的当下确定性的断言,而不仅仅是预言将会发生的断言(这个断言大概是真的当且仅当它无时态时的确是真的)。
[4] 这与信念的证成是同等地真的。信念可由证成而说明,但有时一个人应该把某些理由当作证成一个信念,然而却不能持有这个信念,这也是可能的——我们没能发现对此更进一步的说明。我认识到其中一些说法可能会违背某些说明理论,但是我在这里不会来解决这个问题。
[5] 然而我并不希望暗示无论何时判断和恰当行动都会一起发生,或是前者说明后者。行动有时可能具有相当不同的原因。
[6] 我承认Bernard Williams的观察:当某人对过去的灾难说“感谢上帝,终于完了”,他的反应不能完全从时间性中立的立场来表达。但是我相信,只要这感情提供了行动的理由,那些理由就会是永恒的:换言之,没有太多的迟疑而接受不可避免的痛苦的理由,因此缩短了预期的痛苦。
[7] 由于无时间性的条件可用于所有的理由中,而不仅用于那些在一般意义上确定他的利益的理由,这个观点似乎暗示了所有实践推理是后果主义或目的论;比如,这点总是构成计算一次行动会产生多少好处或坏处。并且如果这是无时间性要求的后果,就会质疑那个要求,因为可能有不是目的论而是义务论的行动理由——义务论不是表达行动效果的价值,而是行动本身的正当或不正当(这并不与作为可能效果的行动价值相等同)。这至少已经被认为是某些道德理由的特征;比如,谋杀可能是不正当的,就算是为了阻止其他的谋杀,如果是这样,那么谋杀的不正当不能简单地从不好推衍出来。然而,无时间性的条件并没有排除这个可能性。它暗示了要不是因为如果谋杀总是不正当的,并且永远不能通过它的后果而得到证成,那么它就总是有无时间性理由去阻止什么。这并不意味着谋杀的不正当是阻止谋杀发生的理由的后果——相反,反过来说才是正确的。这并不蕴含谋杀是被允许的,如果其后果包含了对其他谋杀的阻止。可能有义务论的理由,这理由对于任何来自后果的理由有完全的优先性,因为它包含了涉及所谈论类型的其他行动的后果。
[8] 另一方面,他可能对此有清楚的看法。如果说他现在相信在二十年后他会看重安全、地位、财富和宁静,然而现在他却看重性欲、自发性、频繁的冒险和强烈的情感。对于这种情境的决定性回应可能两种形式都有。一个人可能会足够强烈的确信,他的未来不可避免地一文不值,也因此简单地拒绝它们与他当下有关的任何要求。然后他会把他当下的价值看作对未来也有效,并且没有审慎理由可以从他期待的未来的观点中推衍出来。另一方面,他可能把他的当下和未来的价值都当作偏好,把它们中每一个当作是在更高原则下的理由的来源:“在你所选择的生活方式中生活。”这就要求他对通往最终高贵之路保留可能的审慎。在两种情形中,他的立场都可以用无时间性理由系统地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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