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利他主义的可能性:欲望与动机的连接

利他主义的可能性:欲望与动机的连接

时间:2023-07-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它用行动者的欲望把任何明显的鸿沟连接起来,这些欲望被认为提供了与未来以及与外部情景的必然联系。但是作为有助于那些考虑的动机效力的条件的欲望,却没有起到任何作用。欲望对于确定动机效力而言,确是一个必要条件,但只是一个逻辑上的必要条件。事实上,如果欲望本身已被激发,出于同样的理由,这个欲望以及相应的动机,大概都是可能的。

利他主义的可能性:欲望与动机的连接

1.先从相对不会引起争议的情形开始,我们必须设法达成关于理由的来源及其作用方式的一般结论。最后,我们将把审慎当作处理利他主义的一个模式来处理:在这两种情形中所产生的困难取决于相似的论证和谬误。最重要的是,对审慎所依靠之理由的那种特征的解释,为利他主义情形中的类似工作提供了一种模式。

我将论证,根据行动者的欲望来说明所有动机,这种表面上合理的方法是无效的,而真相远非显而易见并且是更为意味深长的。因此,为了证明欲望所能说明的东西是有限的,而且即使在简单情形中,它们也是以一种无法用欲望来自我说明的方式产生行动的,一般来说有必要先研究欲望在理性动机中的作用。

从欲望推衍出所有理由的尝试,来自于这样一种认识:理由必须有激发的能力,还要有一个我要攻击的假定——所有动机的源头都有欲望。一种要被反对的自然的立场是:既然所有被激发的行动必须来自于行动者内部的某种激发着的(motivating)因素的作用,而且既然信念自身不能产生行动,那么,如果行动真正是他自己的,行动者的欲望必定总是会起作用的。还有,根据这种观点,在说明行动时所引入的任何外在的因素或信念都必须通过行动者当下具有的某种欲望与行动相联系,这种欲望能够把行动或者其目标作为对象。因此任何显然是审慎的或者利他的行动必须通过其目标(行动者未来的利益或者他人的利益)与现在激起他的欲望之间的联系得到说明。重要的是,这个观点否定了有一定距离的动机行动的可能性,不管这种距离是历时的还是人与人之间的。它用行动者的欲望把任何明显的鸿沟连接起来,这些欲望被认为提供了与未来以及与外部情景的必然联系。

根据这种观点,某种东西是符合某人未来利益的,仅仅这种认识并不足以说明审慎;这种认识要有效果的话,就必须有一种要促进他未来利益的欲望。对于利他主义也可得出相似的结论:我的行动会有符合他人利益的某些后果,仅仅这种知识并不足以激发我;这种知识要有效果的话,我就必须关注它们怎么了。大多数人拥有使得审慎得以可能的欲望,尽管这种欲望有时候被其他更加直接的冲动克服了,这一点看上去几乎是没有疑问的。另一方面,利他的和仁爱的欲望似乎就不那么常见了。在两种情形中,我们在任何意义上都不必具有所谈论的欲望:于是,我们不必根据这种被指定的考虑来行动。如果有人缺少相应的欲望,那更无须多言。

对于一个规范的理由体系来说,上述这种观点的后果是,他人的利益或者他自己的未来利益本身不能给一个人提供行动的理由,除非我们也准备承认,理由本身或者使理由出现的充分条件,不会给我们提供任何行动的动机。把规范话语与动机话语分离开来,这种做法当然已经被尝试过了。但是如果有人发现这种分离是不可信的,并且希望确保理由会提供动机,那么根据已经给出的动机上的前提,他就必须在任何行动的任何理由出现的条件中,包含行动者的具有适当范围的当下欲望。因此,只有当对那个对象的欲望在我这里当下出现的时候,他人的利益或者我自己的未来利益才能够为我提供一个理由——一个有激发能力的理由。

任何考虑他人的道德都会引出极端的后果,因为如果某人想要保证这种道德的普遍适用,他就必须使得利他行为理由的出现,依赖于一种出现于所有人中的欲望。(这就难怪,相较于利他主义,自我利益更经常地被选择作为正义和其他社会德性的基础。)这个观点消除了把如此奠基的伦理原则解释成对行动的要求的可能性,除非有人能够表明我们必须有适当的潜在欲望

2.每一个有意识的行动背后都潜藏有一种激发着的欲望,我相信这个假设依赖于两种欲望之间的混淆,已激发的(motivated)欲望和未激发的(unmotivated)欲望。早先就已经有人指出[1],就像许多信念一样,许多欲望是由决断并经深思熟虑之后产生的。它们并不直接地困扰我们,尽管有某些欲望是这样的,比如食欲以及某些情形下的情绪。这一点同样适用于信念,因为大多数情况下,当我们直接地感知到什么时,无须通过决断,我们就获得了一种信念。直接地出现在我们身上的欲望是未激发的,虽然它们可以得到说明。饥饿是由缺少食物而引起的,但并不是因此而被激发的。而另一方面,没在冰箱里找到可吃的之后,去商店买食物的欲望是由饥饿所激发的。对那种欲望,就正如对行动本身,理性的或动机的说明是同样适宜的。

只有把已激发的和未激发的欲望都包括进来,每一个行动背后都有一种欲望的这一主张才是真的,而且只有在以下意义上才是真的:不管某人对一个目标的有意识的追求的动机是什么样的,正是靠了他的追求这个事实,把对于那个目标的欲望归属给他才是恰当的。但是如果欲望是已激发的,那么对它的说明就与对他的追求的说明是一样的,而一种欲望必须进入这种更深层的说明,这一点绝不是显而易见的。尽管某些欲望是被激发的这一点无疑将得到广泛的承认,但问题在于是否另一种欲望总是在已激发的欲望背后存在,或者是否有时候,最初欲望的动机无需涉及另一种未激发的欲望。

因此,举例来说,在行动的当下没有欲望出现的情形中,关于我未来的福祉或者他人的利益的考虑就不能激发我行动,这一点可以被认为是无关紧要的。我有恰当的欲望,仅仅是来自于这个事实:这些考虑能够激发我;如果一个行动会促成我未来幸福的这个可能性,激发我现在就去行动,那么把一种对于我的未来幸福的欲望归属给我,就是恰当的。但是作为有助于那些考虑的动机效力的条件的欲望,却没有起到任何作用。欲望对于确定动机效力而言,确是一个必要条件,但只是一个逻辑上的必要条件。不管是作为促成因素还是作为因果条件,它都不是必要的。

事实上,如果欲望本身已被激发,出于同样的理由,这个欲望以及相应的动机,大概都是可能的。于是,是否另外的未激发的欲望,必定总是通过任何其他的要素而被发现置身于动机条件之列,这仍然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如果未来幸福的考虑本身就能够激发,那么这些考虑就可以说明并理解对未来幸福的欲望,这种欲望可归于任何它们的确可以激发的那些人。换句话说,可能有另一种在这种情形之下起作用的因素,这个因素同时说明了关于未来的考虑的动机影响和体现这种影响的已激发的欲望。但是,如果一种更深层的未激发的欲望总是在那些更深层条件之中,那么这仍然需要一个证明。

如果我们通过上面这些观察来追问,欲望是否总是在行动理由的必要条件之中,这样一个问题,那么显然没有理由相信欲望是这样的。通常行动者在行动中所必然地经验到的欲望,正好就像是行动那样被激发的。如果行动是由来自于某些外部因素的理由而被激发的,而且行动的欲望也是由同样的理由而激发,那么欲望显然不可能成为那些理由出现的条件之一。这对于任何已激发的欲望都是正确的,这种欲望之所以能够归属于某人,就是根据他对一个目标的有意识的追求。欲望的出现是理由激发的逻辑上的必要条件(因为这是个逻辑的结果),这个事实并不蕴含它是理由的出现的必要条件;并且如果欲望由那个理由所激发,那么它就不能成为理由的条件之一。(www.xing528.com)

3.正如我早先所言,在每一动机的根源处预设一个欲望,这个诱惑是和在每一推论后面预设一个信念的诱惑相似的。现在我们可以看到,在两种情形下的回答是一样的:在无关紧要的意义上这是真的,即当理由激发或使人信服时,欲望或者信念总是已经出现——而不是欲望或者信念说明了动机或者结论,或者为其提供理由。如果某人依据肯定前件推理这样的逻辑原则而得出结论,那么把此原则为真这一信念归属于他就是恰当的;但是说明这个信念的东西与说明他依据此原则进行的推论的东西是一样的。此原则为真这一信念毫无疑问不是在有理由据此得出结论的条件之中的。相反,正是那些理由的感知同时说明了这一信念以及得出的特定结论。

信念提供了理论推理的材料,但是最终有某种信念之外的东西,也就是理由,它潜藏于我们从一系列信念到另一系列信念的推论的背后,并且同时说明了结论和那些把我们的推论原则体现在一般命题形式中的逻辑信念。与之相应,欲望是实践推理的一种材料,但是最终有某种欲望之外的东西,说明了理由是如何起作用的。这个要素说明了理由(包括来自欲望的理由)和行动之间的诸多关联。它还说明了,那些体现了我们对实践理性原则的接受的普遍欲望。

欲望在行动中的无所不在是误导性的,因为它暗示,欲望必定构成了每一种动机的基础。但是事实上,当我们考察欲望必定总是出现的逻辑理由时,我们发现,它可能常常正好是由激发行动的东西所激发的。因此必须找到这个动机的另一个基础。我所要捍卫的另一个基础,并不需要放弃理由必须有激发能力这个假定。它只是指出,理由具备这种能力正是因为它们是理由,而不是因为动机影响的因素是它们应用的条件之一。

一种依照理由以及理由与其条件的关系和理由彼此之间的关系这种结构而作出的说明有一个优点,也就是使得那些条件提供的行动动机,比单纯地设定的介入式的(intervening)欲望提供的行动动机,更让人理解。它说明了审慎动机的独特的可理解性,还有(我希望表明这一点)利他动机的可能性——这两者都无需引入对于未来幸福或他人福祉的介入式的欲望。

4.简要总结论证:

尽管所有动机都蕴含了欲望的出现,使它为真的那种意义并不能保证我们得出结论:所有动机都需要作为动机影响而起作用的欲望。在这种意义上,在没有任何激发着的欲望的情况下是否还能有动机,这依然是不确定的。

有些欲望本身受理由激发。无论如何,那些欲望都不可能作为激发它们的理由的条件。既然在没有激发着的欲望的情形下,原则上还可以有动机,那么即使在它们的条件中没有出现任何更深层欲望的情形下,那些理由还可能是动机上有效果的。

有两种方式可以使得上述这点成为可能;或者有欲望之外的某种其他的激发因素,可能作为那些理由存在的条件之一而出现;或者它们的动机效果可能不是从条件本身推衍出来的,而是从支配着那些条件推衍出理由的原则中推衍出来的。

在后面这种情形中,行动理由的动机效果只能归于这样的体系:通过这个体系,行动理由从其条件中被推衍出来。这一点可以通过理由体系结构和人类动机结构之间的联系而得到说明。在这种意义上,理由必然是有激发能力的,这一点仍然是真的。这就是我所要探究的那种可能性。

[1] 比如Aristotle:Nicomachean Ethics,Book III,Chapter 3。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