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第一次英荷战争结束,荷兰海军和皇家海军的力量对比没有发生太大变化。皇家海军仍然凭借高度协调的指挥水平和更加强大的军舰实力略胜一筹。荷兰共和国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改进荷兰海军舰队在组织方面的致命缺陷。事实上,统治荷兰共和国的莱文斯坦派对如何提升荷兰海军舰队的战斗力根本无计可施。改善荷兰海军舰队团结度的唯一手段是将领导权集中到一个被任命为荷兰海军上将的总督手中。但此类措施对莱文斯坦派来说无异于政治自杀。所以在第二次英荷战争中,荷兰海军舰队的分裂程度与第一次英荷战争中并无二致,莱文斯坦派还是提高荷兰海军舰队的参战士气。
复辟后的斯图亚特王朝仍然得益于奥利弗·克伦威尔和英格兰议会此前为提高海军舰队实力付出的努力。到查理二世执政后期,虽然皇家海军内部愈演愈烈的贪腐问题已经渗透到皇家海军日常管理的方方面面,但皇家海军舰队的士气不减。皇家海军舰队任命了部分毫无参战经验的年轻人担任皇家海军舰队舰长,但绝大多数舰长和军官是参加过第一次英荷战争的老兵,他们习惯并肩作战,彼此间很熟悉。对他们来说,第一次英荷战争不过刚刚结束,这有助于约束皇家海军,在接下来的第二次英荷战争中,继续保持严厉的纪律。(www.xing528.com)
奥利弗·克伦威尔留给查理二世的皇家海军舰队包括总重五万七千四百六十三吨的一百五十四艘军舰,平均每艘军舰的规格在三百七十吨左右,其中二三十艘军舰为外国人建造,也就是说,这二三十艘军舰是从荷兰人、法兰西人和西班牙人手中掠夺来的战利品。大部分皇家海军军舰由佩特家族制造。有趣的是,虽然查理二世曾经对改进皇家海军舰队军舰的外形和质量非常上心,但皇家海军的制船工艺似乎在持续倒退。虽然退步趋势不明显,但皇家海军的制船工艺已经远远落后于法兰西海军。查理二世在位期间,皇家海军造船师经常模仿法兰西海军军舰模型造军舰,但常以失败告终。在查理一世统治时期,菲尼亚斯·佩特和弟子们的造船水平可称得上是世界第一。查理二世即位后,皇家海军的造船技术优势逐渐消失。通常凭经验造船的荷兰人也能建造出比皇家海军舰队军舰质量和实力更强的军舰。塞缪尔·佩皮斯曾经写道:“1663年和1664年,荷兰人和法兰西人已经建造出有双层甲板的军舰,军舰上可以装备六十到七十门火炮,最低一层的火炮离水面仅有四英尺。他们的军舰上可以装载四个月的军需物资,而我们在敦克尔刻制造出来的护卫舰外形更狭长,最低一层的火炮离水面不到三英尺,仅能装载十周的军需物资。”察觉到以上差距后,安东尼·迪恩设计并建造了“鲁珀特”号和“决心”号,希什先生建造了“剑桥”号,约翰逊先生建造了“战䴕”号,卡斯尔先生建造了“挑战”号。“战䴕”号和“挑战”号可装载六个月的军需物资,最低一层的火炮距离水面约四英尺半。安东尼·迪恩等人为推动皇家海军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皇家海军在造船工艺上的飞速发展只是暂时的。在九年后,即1672年爆发的第三次英荷战争中,皇家海军发现,由三十艘军舰组成的法兰西海军舰队中有数艘军舰在尺寸和质量上都超过了皇家海军舰队中的同类军舰。与第三次英荷战争中出战的法兰西海军军舰相比,皇家海军军舰体形更窄,承载军需物资的数量更少,火炮位置离水面更近。于是,海军俘获了一艘军舰上装备七十四门火炮的法兰西海军军舰“卓越”号作为模型改进自身造船工艺。很快安东尼·迪恩就根据“卓越”号军舰仿造出“哈里奇”号。皇家海军还改造了现有的三十艘海军军舰,但当时皇家海军内部普遍存在的腐败令上述努力收效甚微。用查理二世拨付的资金建造的军舰质量堪忧,后续维护难以跟进,再加上造舰用的原材料绝非上乘,很多军舰在正式启用之前船锚就已腐烂。一味只注重造舰数量而非质量的发展理念本身就存在问题。当可供花费的造舰资金有限时,过于注重建造数量会限制建造军舰的尺寸。在保证配备火炮数量的情况下,军舰的尺寸往往是最小的。17世纪后半叶和整个18世纪,皇家海军建造出的军舰在尺寸上均小于法兰西海军军舰。在18世纪,皇家海军的军舰制造水平一度落后于欧洲其他国家,两艘装备有七十四门火炮的皇家海军军舰不如相同型号的西班牙海军军舰威力大。一艘装备有八十门火炮的法兰西海军军舰的尺寸与装备有一百门火炮的皇家海军军舰尺寸相同。但这是皇家海军后续的发展变化。查理二世在位期间,皇家海军舰队在整体数量上仍然比荷兰海军舰队更具优势。第二次英荷战争爆发前期,约克公爵詹姆斯·斯图亚特曾在朴次茅斯写信抱怨皇家海军造船厂建造的军舰尺寸过小,他认为荷兰海军舰队总是能在军舰数量上取胜。因此,皇家海军舰队应该通过提升军舰尺寸来抗衡荷兰海军舰队。此外,还要增加每艘皇家海军军舰上装载的火炮数量。尽管这种观点在当时并不流行,但我们在谈到皇家海军发展史上的两大分支[3]时,约克公爵詹姆斯·斯图亚特的观点仍然具有宝贵价值。
安东尼·迪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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