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格兰议会派已经高效地平复了国内纷争,接下来要面对的是其他欧洲国家。早在1651年,荷兰共和国就已经成为英格兰联邦的海上劲敌。英格兰联邦和荷兰共和国开始进行战前准备,但双方不想正式开战。1651年颁布的《航海条例》是导致英格兰联邦和荷兰共和国关系紧张的导火索。《航海条例》并非横空出世,亨利七世就曾颁布过支持英格兰王国航海运输业的法案,但当时的英格兰王国海军力量薄弱,无法肩负起在海上保护英格兰商船的责任。1651年,英格兰联邦颁布的《航海条例》公然对抗荷兰人的海上贸易,字里行间火药味儿十足。《航海条例》展示出英格兰议会意图通过禁止进口商品[2]来摧毁荷兰海上运输业的决心。英格兰联邦和荷兰共和国的海上竞争原本就十分激烈。《航海条例》没有引起英格兰联邦和荷兰共和国的公开对抗,但确实触发了两国间的敌意。17世纪初,英格兰王国和荷兰共和国各自的东印度公司曾携手对抗葡萄牙人,以争取英格兰王国和荷兰共和国在东方的贸易权益。击败实力薄弱的葡萄牙人后,英格兰王国和荷兰共和国迅速反目成仇。英格兰王国和荷兰共和国发生冲突的主要战场在印度洋,屡屡获胜的荷兰人逐渐建立起印度洋上的“东方帝国”。荷兰人在印度洋海域的岛屿驱逐英格兰人的行动中最臭名昭著的莫过于1623年发生在摩鹿加群岛附近的安汶岛的大屠杀—安波那大屠杀。根据1619年英格兰王国和荷兰共和国签署的条约,英格兰王国和荷兰共和国在印度洋群岛上和平共处,两国共享印度洋群岛的贸易权。根据英格兰人的描述,荷兰人编造谎言说英格兰人和日本人一起密谋屠杀荷兰人。安汶岛上的英格兰人遭到荷兰人的突然袭击,被投入监狱后惨遭折磨。荷兰人以英格兰人密谋造反为由,要求英格兰人将工厂全部迁出摩鹿加群岛。三十多年后,安波那大屠杀仍历历在目。詹姆斯一世和查理一世都曾试图通过外交手段向荷兰人表达抗议,但荷兰人不愿让英格兰公司取代摩鹿加群岛上荷兰人的东印度公司。
安波那大屠杀
奥兰治亲王威廉二世
海牙(www.xing528.com)
英格兰联邦和荷兰共和国之间出现摩擦还有其他原因。例如,在英格兰内战中,奥兰治亲王威廉二世对岳父查理一世的支持。奥兰治亲王威廉二世在与共和派的一次宪政冲突中去世。奥兰治亲王威廉二世的反对者掌控着荷兰共和国,激化了英格兰联邦与荷兰共和国的矛盾。英格兰联邦曾向荷兰共和国提议结盟却遭拒绝,让英格兰议会派大为光火。随后又发生了一名英格兰使节在荷兰海牙被英格兰保皇派刺杀的突发事件,进一步激化了英格兰联邦和荷兰共和国的尖锐矛盾。英格兰议会意识到与荷兰共和国开战有利于收获更多英格兰民众的支持,毕竟革命性政府往往倾向将矛盾从国内纷争转移到国外战争。最终,在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英格兰联邦决定对荷兰共和国开战。英格兰联邦与荷兰共和国之间的贸易竞争和往日怨仇,加上英格兰联邦希望取代荷兰共和国成为贸易帝国的强烈愿望,引发了第一次英荷战争。
毫不夸张地说,第一次英荷战争是皇家海军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第一次英荷战争尽管仅持续了二十二个月左右,但战事频发、战况激烈。第一次英荷战争对英格兰联邦海军的意义并不在于参战人数的多少,而在于参加战役的方式。第一次英荷战争是英格兰联邦海军首次持续、连贯地参与战争。此前,英格兰联邦海军参与战争的方式以派出单只军舰或小型舰队为主,规模庞大的远征仅限于占领某个特定港口或岛屿。在英格兰联邦海军辉煌的海上征战史中,英格兰联邦海军取得的辉煌战绩,往往会误导我们对其前期发展境况的解读。英格兰联邦海军在1652年时尚未取得赫赫战功,甚至经常在战争行动中失败。打败西班牙无敌舰队也不完全是伊丽莎白一世手下海军的功劳[3]。自伊丽莎白一世统治期间战胜西班牙无敌舰队后,除1596年皇家海军在荷兰海军分队的协助下取得胜利的加的斯远征外,皇家海军在1589年远征葡萄牙的军事行动、1594年弗朗西斯·德雷克和约翰·霍金斯远征西印度群岛的军事行动、1620年远征阿尔及尔海盗的军事行动、1625年远征加的斯的军事行动和1627年进攻雷岛的军事行动均以失败告终。尽管英格兰联邦海军拥有毋庸置疑的英勇战斗精神和高超航海技术,但荷兰人仍然不相信英格兰联邦海军有朝一日会成为荷兰海军的劲敌。如果荷兰共和国在第一次英荷战争爆发前畏难而退,不是因为荷兰人对荷兰海军缺乏信心,而是因为荷兰共和国繁荣的商业极易在战争中遭到沉重打击,荷兰共和国与西班牙王国的持久战也会让荷兰共和国背负沉重债务。荷兰共和国面临的前线压力让荷兰人无力维持一支规模庞大的海军。第一次英荷战争也让英格兰人对自身的海军力量改观。面对欧洲大陆上最强大的荷兰海军,英格兰联邦海军展示出的压倒性优势,极大地提升了英格兰联邦在世界舞台上的地位。
第一次英荷战争的独特性在于,它不仅检验了英格兰联邦海军舰队的物质力量,也证明了英格兰联邦海军参与海战的士气和谋略。英格兰联邦海军的组织架构在本章开始部分已经提及,在此不再赘述。虽然英格兰联邦海军在参战后调整了组织结构,但第一次英荷战争初期,英格兰联邦海军仍然沿袭了英国内战时的管理制度和基本架构。从1648年到1651年,在英格兰联邦海军中服役的军舰数量增加了一倍,刚建成的军舰质量也极高。在英格兰商船的协助下,英格兰联邦海军的军事力量与荷兰海军达到了势均力敌的水平。英格兰联邦海军舰队的规模在英格兰内战结束后没有削减。在地中海和美洲的服役任务增加了英格兰联邦海军的实战经验,造就了一批身经百战的英格兰联邦海军军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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