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中国低碳经济发展:现状与展望

中国低碳经济发展:现状与展望

时间:2023-07-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中国低碳经济发展转型现状目前,中国向低碳经济转型的现状主要体现在构思能源可持续发展对策框架、坚持节能减排及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等方面,具体表现如下:1.构思能源可持续发展对策框架总体上看,能源是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因素,一国能源的利用与供应状况直接决定着本国经济的发展速度与规模,能源对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①能源是社会经济发展所必需的基本物质基础。

中国低碳经济发展:现状与展望

(一)中国低碳经济发展转型现状

目前,中国向低碳经济转型的现状主要体现在构思能源可持续发展对策框架、坚持节能减排及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等方面,具体表现如下:

1.构思能源可持续发展对策框架

总体上看,能源是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因素,一国能源的利用与供应状况直接决定着本国经济的发展速度与规模,能源对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①能源是社会经济发展所必需的基本物质基础。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每一步都和能源的开发利用密切相关,从薪柴到煤炭石油,再到今天的多元化能源利用,可以说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历程也就是人类开发利用能源的历史。②能源的开发利用是推动经济领域技术进步的重要动力因素。社会的进步、工业革命的产生、科技的兴盛无不与能源的开发利用密切相关。③能源是促进社会经济领域新产业产生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随着传统能源的日渐耗竭、能源环境保护特别是全球温室气体减排的进一步开展,新能源产业与低碳经济领域将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特别是在全球气候变化的背景下,“低碳经济”“低碳技术”日益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低碳经济领域涉及电力、交通、建筑、冶金化工、石化等部门以及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煤的清洁高效利用、油气资源和煤层气的勘探开发、二氧化碳捕获与封存等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新技术等方面,几乎涉及社会发展所必需的所有部门。

对中国而言,经济稳定发展的能源需求能否得到满足,现实中还存在着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其中最主要的就是我国能源供应的对外依存度在逐渐地加大。虽然作为能源生产大国,我国将主要依靠立足国内来解决经济稳定发展所需要的能源供应问题,我国的能源供应对外的依存度在总体上只是达到6%左右,但是在关系到我国经济稳定发展所必需的个别能源品种领域,我国能源供应对外的依存度变化形势严峻。

2009年我国累计进口煤1.26亿吨,比上年增长211.9%;出口煤2240万吨,下降50.7%;全年净进口1.03亿吨,第一次成为煤炭净进口国。2019年,中国的煤炭产量超过了37.455亿吨,接近全球煤炭总产量的一半。按照海关总署公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共进口煤炭29967.4万吨(近3亿吨),同比增长6.3%,再次成为全球进口煤炭最多的国家。同期,只出口了600多万吨的煤炭,这意味着我们消耗的煤炭超过了40亿吨,超过全球煤炭总消耗量的一半。自从1993年首度成为石油净进口国以来,中国的原油对外依存度由当年的6%一路攀升,到2006年突破45%,其后每年都以2个百分点左右的速度向上攀升,2007年为47%,2008年为49%,到2009年突破50%的警戒线,2018年我国的原油对外依存度已经达到72.5%。显然,现实中我国能源供应的缺口不断加大,对我国能源安全带来了不确定因素,必将给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前景带来阴影。另外,能源尤其是化石能源并不可能无限开采,现实中能源的供应安全还受到能源技术、交通运输环境容量等制约,现实中我国优质能源资源相对不足,制约了供应能力的提高;能源资源分布不均,也增加了持续稳定供应的难度;经济增长方式粗放、能源结构不合理、能源技术装备水平低和管理水平相对落后,导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高于主要能源消费国家平均水平,进一步加剧了能源供需矛盾。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日益受到能源形势的制约,能源与经济的协调发展也变得尤为重要。

正因如此,1994年《中国21世纪议程》第13章标题为“可持续的能源生产与消费”,其总体目标是通过加强能源综合规划与管理,制订和实施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政策法规体系,开发和推广先进的、环境无害的能源生产和利用技术,提高能源效率,合理利用能源资源,减少环境污染,实现能源工业的可持续发展,满足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2004年通过的《中国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决定采取综合措施解决能源供应不足的问题,要大力开发水电、积极推进核电建设、鼓励发展风电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提供优质、经济、清洁的终端能源的同时,尽量减弱能源开发与利用给生态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2006年,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开始把“构筑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作为未来国家的重要战略任务。国家于2007年4月发布了《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其指导方针是:用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两大战略思想统领能源工作,贯彻落实节约优先、立足国内、多元发展、保护环境,加强国际互利合作的能源战略,努力构筑稳定、经济、清洁的能源体系,以能源的可持续发展支持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2007年12月,中国政府对外发布了《中国的能源状况与政策》白皮书,从国家层面宣传了我国目前既定的能源战略、方针、政策。之前,中国政府曾在1995年、1997年发布过《中国能源》(白皮书),但均类似于年度发展报告,而且是以部门名义发布的。2007年白皮书指出,中国能源发展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和安全发展;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坚持走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安全有保障的能源发展道路,最大限度地实现能源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同时,白皮书还指出,顺应历史发展趋势,借鉴国际经验,中国的发展不能以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为代价,只能走科学发展道路,即走经济效益好、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的能源发展道路;重申未来中国能源发展战略的基本内容是坚持节约优先、立足国内、多元发展、依靠科技、保护环境、加强国际互利合作,努力构筑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以能源的可持续发展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这一能源发展战略是中国建设现代能源体系的必由之路,是中国能源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做好“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工作,保障国家规划和地方规划的衔接,增强规划的指导性,根据《可再生能源法》及国家能源局2020年发布的编制“十四五”可再生能源规划方案的有关要求,做好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是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的重要举措。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是“十四五”时期指导可再生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指南,对明确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优化可再生能源产业布局、实现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紧紧围绕“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科学提出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明确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主要任务、重大工程、创新方式和保障措施,推动可再生能源持续降低成本、扩大规模、优化布局、提质增效,实现高比例、高质量发展,为推动“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成为能源消费增量主体,实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20%的战略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2.坚持节能减排

能源节约策略在能源安全策略中真正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是在1973年第一次石油危机导致美国、日本等石油进口消费国经济衰退之后,在各国采取各种措施以追求本国能源独立的过程中,能源节约策略逐渐成了重要的手段。解决能源约束问题,一方面要开源,加大国内勘探开发力度,加快工程建设,充分利用国内资源;另一方面,必须坚持节约优先,走一条跨越式节能的道路,节能是缓解能源约束矛盾的现实选择。与“开源”策略相比较,能源节约策略自身也具有突出的意义。在遇到能源供应短缺的时候,通常人们的思维是寻求或开发更多的能源来满足自身的能源需求,为此世界各国之间常常展开对能源资源的竞争,彼此之间有时还不惜采取外交甚至战争的手段。但是采取“开源”的策略通常也有它自身的弊端,因为伴随着开源行为的常常是更为随意的消费习惯,同时对于能源领域的基础设施和投资设备等更多的物质需求,从而能源的消费量也将加大。因此推行“开源”策略常常也是导致能源供应短缺的潜在原因之一。现实中,节约能源行为虽然是建立在“开源”策略的基础上,但是不会加大现有能源资源的开发,反而有利于现有能源资源的保护。而且它不会要求额外的能源基础设施的建设与投入,也不会产生通常“开源”策略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生态环境、生活环境破坏等诸多的负外部性。除此之外,节约行为的开展还具有涉及范围更广、实施期限更短等特点,从而能源节约策略实际是一种更为“清洁”和“环保”的能源。

基于对自身资源赋存量、国家能源需求量及生态环境维护的考虑,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制定了“开发与节约并重,近期把节约放在首要位置”的能源发展方针。在20世纪80年代中叶,提出以效益为核心的能源开发利用战略和以电力为中心的能源消费结构调整战略。在20世纪90年代,进一步将各项方针具体化,进一步强调了能源发展的总方针,即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2004年,为推动全社会大力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建设节能型社会,缓解能源约束矛盾和环境压力,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定和发布的第一个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该规划提出的保障措施包括坚持和实施节能优先的方针、制定和实施统一协调促进节能的能源和环境政策、制定和实施强化节能的激励政策等。1998年颁布了《节约能源法》(2016年修订),进一步从法律上确立了节能的管理制度和措施。

2012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该规划提出的减排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全国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347.6万吨、2086.4万吨,比2010年的2551.7万吨、2267.8万吨各减少8%,分别新增削减能力601万吨、654万吨;全国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38万吨、2046.2万吨,比2010年的264.4万吨、2273.6万吨各减少10%,分别新增削减能力69万吨、794万吨;该规划同时要求,火电行业二氧化硫削减16%、氮氧化物削减29%,钢铁行业二氧化硫削减27%,水泥、造纸、纺织印染行业污染物削减10%以上;农业源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分别按8%和10%的总体削减水平确定行业减排任务;城市污水处理率提高8个百分点,到2015年达到85%;首次对减排任务较重的重点工业行业、城镇居民生活污染、农业污染源等提出了具体目标要求;另外,该规划针对节能减排提出3项主要任务,即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强化重点领域污染治理,加强污染减排能力建设。还确定了5个方面的主要污染物减排重点工程,包括提升脱氮除磷能力、继续加大水污染深度治理和工艺技术改造、推进脱硫脱硝工程建设、开展农业源污染防治及控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www.xing528.com)

根据“十四五”相关计划,2020年完成了《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科学论证“十四五”各类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全面评估可再生能源“十三五”规划实施进展情况,总结规划实施成效和面临的问题。围绕国家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目标要求,认真分析本地区各类可再生能源资源开发条件和特点,综合考虑技术进步、发展经济性、电网消纳和送出、创新发展及系统优化等因素,统筹研究提出“十四五”时期本地区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总体目标和水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各类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可再生能源受入地区还应研究提出“十四五”时期从外部受入可再生能源的目标。在此基础上,明确本地区可再生能源电力、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以及可再生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并建立相应的指标体系,纳入本地区能源“十四五”规划。

3.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后,中国组织制定了《中国21世纪议程》,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等手段全面加强环境保护,取得了积极进展。中国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全球气候变化,中国政府将保护环境作为一项基本国策,签署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成立了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机构,提交了《气候变化初始国家信息通报》,建立了《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管理办法》,制订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并采取了一系列与保护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政策和措施。

科技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的《气候变化国家评估报告》总结了我国在气候变化方面的科学研究成果,全面评估了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中国近百年来的气候变化观测事实及其影响,预测了21世纪的气候变化趋势,综合分析、评价了气候变化及相关国际公约对我国生态、环境、经济和社会发展可能带来的影响,提出了我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立场和原则主张以及相关政策。该报告明确指出,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技术和先进核能技术,以及高效、洁净、低碳排放的煤炭利用技术,优化能源结构,减少能源消费的温室气体排放。另外,强调了增加碳吸收以保护环境,走低碳经济发展道路的必要性,除向国际社会进一步表明我国高度重视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态度外,也为我国参与全球气候变化的国际事务提供了科技支撑,为未来我国参与全球气候变化领域的科学研究指出了方向。

在应对气候变化上,我国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考虑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国际与国内、当前与长远,把应对气候变化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创新型国家结合起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地区规划,努力控制和减缓温室气体排放,不断提高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为改善全球气候做出新的贡献;落实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政策措施方面,则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确定的各项节能降耗措施,通过调整产业结构、推动科技进步、加强依法管理、完善激励政策和动员全民参与,大力推进节能降耗。逐步改善能源结构,大力发展水电、风电、太阳能、地热能、潮汐能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积极推动核电建设等措施。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以保障经济发展为核心,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节约能源、优化能源结构、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为重点,以科学技术进步为支撑,增进国际合作,不断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为保护全球气候做出新的贡献。依据《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的内容,在国内领域,中国在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大力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优化能源结构,植树造林等方面;在农业、森林与其他自然生态系统、水资源等领域;以及海岸带及沿海地区等脆弱区领域,都采取了一系列积极实施适应气候变化的政策和行动,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国际层面,中国本着“互利共赢、务实有效”的原则积极参加和推动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中国长期以来积极参加和支持《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框架下的活动,努力促进《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的有效实施;在多边合作方面,中国是碳收集领导人论坛、甲烷市场化伙伴计划、亚太清洁发展和气候伙伴计划的正式成员,是八国集团和五个主要发展中国家气候变化对话以及主要经济体能源安全和气候变化会议的参与者。在亚太经合组织会议上,中国提出了“亚太森林恢复与可持续管理网络”倡议,并举办了“气候变化与科技创新国际论坛”;在双边方面,中国与欧盟、印度、巴西、南非、日本、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建立了气候变化对话与合作机制,并将气候变化作为双方合作的重要内容;另外,中国积极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国外研究机构开展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合作研究,内容涉及气候变化的科学问题、减缓和适应、应对政策与措施等方面,包括中国气候变化的趋势、气候变化对中国的影响、中国农林部门的适应措施与行动、中国水资源管理、中国海岸带和海洋生态系统综合管理、中国的温室气体减排成本和潜力、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以及若干低碳能源技术的研发和示范等。

应对气候变化是国际社会的共同任务,也是中国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问题,把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主动实施一系列举措,取得明显成效。总体上看,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进程中,我国已经将环境保护摆在了发展领域的优先位置,坚持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诸多配套措施的实施不仅对我们国家自身的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在减缓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消除全球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及全球生态环境的改善方面也将会产生积极的作用。

(二)中国低碳经济发展障碍因素

虽然众多现实显示了中国加快发展低碳经济的必要,但若想实现从黑色发展模式向绿色发展模式、从高碳经济向低碳经济的转变,中国未来的低碳经济之路依然将面临诸多困难。①中国的能源结构呈现出高碳特征,化石能源依然占中国能源结构的82%左右,其中煤炭占68%左右,这一高碳国情决定了很长时间内低碳能源资源选择的有限性,对我国低碳技术与低碳经济的发展都具有重要阻碍作用。②城镇化、工业化、现代化不断推进的中国,正处在能源需求快速增长阶段,这将必然带来更多的能源需求,不断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又避免高能耗、污染环境的发展的道路,是中国未来可持续发展必须要考虑和解决的现实难题。③作为发展中国家,谋求低碳经济发展的最大障碍还是整体科技水平落后,技术研发能力有限。目前,我国能源技术、能源装备主要还是依靠国外引进,传统的化石能源核心技术依然严重落后于世界先进国家。数据显示,中国由高碳经济向低碳经济转变,年需资金250亿美元。对于我国来说,低碳经济的加快发展显然也会是一把“双刃剑”,既充满机遇,更面临着挑战。

但从长远看,加快低碳经济发展与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长远目标是一致的。追求以较少的温室气体排放实现经济发展目标,强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低碳经济与未来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是高度一致的。另外,低碳经济要求不断促进能源技术创新、环保制度创新和转变传统不可持续经济发展模式根本转变的技术经济特性与我国目前所追求的节能减排、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两型社会”等发展目标是一致的,在实践中也会有利于缓解我国日益突出的能源供需矛盾,促进我国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因此,低碳经济的加快发展是中国作为“世界公民”的责任担当,也是中国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实现可持续发展模式的重要举措。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