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调控是社会化大生产和国民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目标和方向,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对经济运行进行干预和调整,以达到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的目标的一系列措施。无论何种经济体制,都离不开宏观调控,只不过其调控的范围、方式、程度等有所不同。然而,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化,各国在其所处的地缘政治经济环境中,不仅针对本国国内经济运行需要进行调控,而且还要针对他国经济发展状况和宏观调控情况,对本国经济运行做出相应的调整。例如,全球金融危机期间各国的国际贸易政策、汇率政策等都体现出对其他国家相应政策措施的考虑。因此,宏观调控已经不仅属于一国国内的经济和法律现象,而且具有国际性。
1.市场经济与宏观调控
市场经济是一种竞争型经济体系,市场对于社会资源配置具有灵活而有效的导向作用。市场中的各种经济主体在自利动机的驱使下,对市场信息反应灵敏,通过市场价格的升降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做出科学的生产经营决策,把资源配置到效益好的环节去,以实现高效、合理、优化组合的目标。在这一过程中,社会的各种经济力量在市场竞争中聚合成巨大的合力,以“看不见的手”左右着整个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是近几百年人类文明史和当代市场经济发展充分证明了的客观事实。
然而,市场并非是万能的、天然和谐的,市场本身存在着缺陷即市场经济中存在着“市场失灵”问题。仅靠市场自身的力量,难以保证经济的健康发展。这时候,就要依靠政府的干预即采取宏观调控的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市场自身的不足进行弥补、纠正,以克服市场调节的缺陷,通过市场价值规律这只“看不见的手”和政府宏观调控这只“看得见的手”的有机结合,使经济持续、稳定、高效地发展。
可以说,没有市场,宏观调控就失去了运作的机制和生效的中介,宏观调控只有结合市场、通过市场、利用市场才能有所成就,没有市场的宏观调控往往不能因应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而成为主观任性;没有市场,宏观调控失去了服务的目标,成为一种为宏观调控而宏观调控的无谓之举,不服务于市场的宏观调控往往蜕变为粗暴拙劣的行政干预。另外,有学者指出“市场”和“市场经济”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只有国家干预和市场的结合才能形成市场经济。市场越发达,国家干预越重要。由此可见,宏观调控离不开市场经济,只有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才能提出宏观调控的客观要求,才会有真正的宏观调控。
从本质上讲,现代市场经济就是具有宏观调控的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结合的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的能力和水平体现着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程度和国家治理能力的高低。一个良性运行的市场经济,是以国家治理和政府治理为基础,但是宏观调控应当以不损害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为原则,因此,应该保持政府在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市场经济不仅不能排斥以中央政府为核心的国家宏观调控,而且必须有完整的宏观调控体系,宏观调控的各种措施也应当在法律的框架内运行。
2.经济学理论与宏观调控
按照经济学视角,政府调节和干预经济的政策有两个方面:一是以微观经济的理论为基础,通过微观经济政策的调控,以期解决市场机制本身的不完善之处:二是以宏观调控经济学的理论为基础,通过宏观经济政策,着眼于解决经济总量的平衡和市场宏观运行问题。
一般而言,现代市场经济中,国家在微观经济领域的市场监管主要建立在以下几种理论的基础上:①价格理论。价格理论主要是针对市场价格机制的不完善性,指导政府采取特定的措施,使市场中的某一价格指数达到一定的平衡或维持在一定的水平上,以期起到稳定市场和维护特定利益的作用。它是政府实施价格宏观调控的基本理论依据。②产业理论。产业理论主要是为了防范或解决在均衡理论指导下的厂商在追求利润的最大化目标过程中引发的厂商个体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的冲突、外部不经济等问题,指导政府通过特定措施和手段,对厂商的经营行为进行引导、限制,以期把厂商利己的、功利的消极影响降至最低。它是政府实施产业政策调控和计划调控的基本理论依据。③收入分配平等化理论。收入分配平等化理论主要是针对市场竞争中体现效益优先原则所导致的个人收入分配不公平现象,通过特定手段和措施,以期缩小或平衡不同主体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达到实现社会最低限度的公平。它是国家干预经济,特别是国家利用税收手段干预收入分配的重要理论依据。
国家对宏观调控的管理和调控的经济理论主要围绕经济活动中的需求和供给两个方面展开,由此形成了需求管理理论和供给管理理论。①需求管理理论。需求管理理论是指通过调节社会总需求以达到特定的宏观经济政策目标即通过总需求的调节,实现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基本平衡,从而实现充分就业、控制通货膨胀、促进经济增长等经济运行的基本目标。根据该理论,当社会总需求小于总供给时,就会因有效需求不足而产品滞销和产能过剩,进而出现大量失业,这时就需要运用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工具来刺激经济,从而增加社会总需求。当社会总需求大于总供给时,就会因需求过度而引发货币购买力下降,加之国家为了刺激经济运用的扩张性财政和货币政策,导致通货膨胀,此时就需要运用紧缩性的政策工具来抑制社会需求,以减少社会总需求量。②供给管理理论。20世纪70年代以来,面对凯恩斯主义经济政策所导致的生产呆滞、失业严重、物价上涨等“滞胀”局面。西方经济学家开始关注总供给对经济的影响,出现了以强调经济的供给方面来解克服“滞胀”难题的供给学派。该学派认为“需求会自动适应供给的变化”,总供给对通货膨胀和社会就业有直接的关联性,而通货膨胀和大量失业的主要原因是工资与物价上升引发的劳动力成本和其他生产要素成本的上涨即成本推进的通货膨胀理论。因此,为抑制通货膨胀,有效的解决工资成本上涨引发的就业挤出效应,就必须对劳动力和生产要素的供给环节加以管理,其中收入政策和经济增长政策最具有代表性。供给管理理论为政府加强计划管理和宏观平衡提供了直接理论依据。供给学派的主要政策主张是恢复市场经济、反对政府干预,同时也提出了通过减税刺激投资以增加供给和控制货币以反对通货膨胀的政策措施。经济学理论及其政策化,涉及宏观经济层面的各种领域、各个领域均有对应的、富有特色的、行之有效的专门调控手段和方法,这种经济学理论的政策化,为宏观调控的有效实施奠定了专业基础。
3.现代宏观调控理论及其演变
自凯恩斯主义经济学诞生以来,对于宏观调控是否有效及调控手段如何选择,一直是世界各经济学流派长期争论不休的问题。古典经济学家们认为,市场的自动调节可以使资本主义经济处于充分就业的均衡状态,政府没有必要对经济进行干预和宏观调控,国家最好的经济政策就是放任自流。1929年爆发的规模空前的世界经济危机,使资本主义世界经济陷入了长期萧条。面对当时的经济形势和政府在经济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凯恩斯提出了一套认识和解决经济危机的理论,由此形成现代宏观调控理论。宏观调控理论认为,为了有效解决需求不足的矛盾,国家必须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承担起调节社会总需求的责任。这种宏观调控的目标是消除经济危机、实现充分就业,调控手段主要是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凯恩斯学派不同意传统经济学保持国家预算平衡的观点,认为赤字财政有益于经济增长。在货币政策方面,凯恩斯学派认为温和的通货膨胀是无害的。
由希克斯、汉森、萨缪尔森、菲利普斯、索洛等倡导,形成于20世纪50年代新古典综合派,将新古典的微观理论与凯恩斯宏观理论相结合,形成了一个新的宏观经济学体系,其经济政策目标是充分就业、物价稳定、经济增长和国际收支平衡。政府通常将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相互配合起来使用。在调控手段上,财政政策采取改变税率、政府购买水平和政府转移支付水平等,而货币政策则由原来控制货币供应量为主转移到以利率作为主要中介目标。
琼·罗宾逊、卡尔多、斯拉法、帕西内蒂和约翰·伊特韦尔等经济学家,在与新古典综合派的争论中,形成和发展了凯恩斯理论,被称为后凯恩斯学派:该学派坚持凯恩斯的宏观经济理论,反对新古典综合派的微观经济理论,反对用紧缩货币、压低就业的办法来制止通货膨胀,认为政府应该通过社会政策对经济进行干预,重点是对收入分配进行调整。在制定政策时,将改变收入分配格局为目标的社会政策作为首选,而在实施社会政策的手段上,财政手段要比金融手段更直接、更有效。后凯恩斯学派认为,货币供给的内生性导致经济过热和经济危机,虽然利率不是由货币供求决定,而是由借贷资金的供求所决定,但中央银行还是能够对利率进行控制,只是这种控制的力度不是绝对的,而是有一定限度的,并且这种控制不是直接的,而是间接的,是通过对借贷资金的影响来实现的。
从宏观经济学产生以来形成的各种宏观调控理论看,尽管其理论依据和政策主张存在差别,但都承认国家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只是在国家作用于市场经济的范围、强度、目标、主要政策措施等方面存在分歧。这些理论和政策主张都围绕如何促进一国经济增长而展开。现代市场经济需要国家干预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从各个市场经济国家的实践看,国家干预的主要方式是国家和中央政府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而且随着市场经济的趋同化和全球经济一体化。宏观调控的主要目的趋于一致,这些调控目标和重要措施大多以立法的形式被确立。
(二)宏观调控的主要内容
1.宏观调控的目标
西方主流经济学认为宏观调控目标决定于宏观调控的手段:由于新古典经济学认可的宏观调控手段只有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按照一种政策工具只能有效调控一个宏观经济目标的原理,以弗里德曼为代表的西方经济学家认为宏观调控最好坚持“单一目标”即“稳定物价水平”。但从主流经济学理论和各国宏观调控实践看,宏观经济政策的目标是:物价稳定、充分就业、经济增长、国际收支平衡。
在我国,宏观调控政策不仅要以稳定增长、稳定物价水平、实现充分就业以及国际收支平衡为目标,还要兼顾稳定与增长、发展与改革、开放与转型等方面的综合效应,因此政府宏观调控的目标是多重的。
2.宏观调控的手段
宏观调控手段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从手段的功能作用看,宏观调控手段可分为以下三种: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
经济手段是指国家运用经济政策和计划,通过对经济利益的调整而影响和调节社会经济活动的措施;是政府在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借助于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而对国民经济进行的宏观调控。经济杠杆是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宏观调控的价值形式和价值工具,主要包括价格、税收、信贷、工资、利润等。具体表现在国家政策方面主要是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产业政策,其中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是各国公认的最主要的两大经济政策手段。
法律手段是指国家通过制定和运用经济法规来调节经济活动.以达到宏观调控目标的一种手段。通过法律手段可以有效地保护公有财产、个人财产,维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各个经济组织和社会成员个人的合法权益:调整各种经济组织之间横向和纵向的关系,保证经济运行的正常秩序。它是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的法律化。
行政手段是指依靠行政机构,采取行政命令、指示、规定等行政方式来调节和管理经济活动,以达到宏观调控目标的一种手段。行政手段具有权威性、纵向性、无偿性及速效性等特点。法律手段、经济手段的调节功能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如法律手段有相对稳定性,但不能灵活地调节经济活动;经济手段具有短期性、滞后性和调节后果的不确定性。当计划、经济手段的调节都无效时,就只能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尤其当国民经济重大比例关系失调或社会经济某一领域出现失控苗头时,运用行政手段调节将能更迅速地扭转失控,更快地恢复正常的经济秩序。当然,行政手段是短期的、非常规的手段,不可滥用,必须在尊重客观经济规律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加以运用。(www.xing528.com)
从我国历次经济调控看,早期的宏观调控主要采用行政手段。如行政性财政政策、减少投资支出和控制消费支出等强制控制财政支出,指令性货币政策,强制控制信贷投放等政策,这种方法可以直接作用于特定市场主体,短期效果比较明显,但是不利于建立宏观调控长效机制。1992年以来的宏观调控手段改变过去单纯依靠行政手段的做法,注重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如开始运用利率、存款准备金率、公开市场业务等市场性货币政策进行调控。2003年以来的宏观调控从一开始就注重采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同时辅以必要的行政手段。
从调控方式的直接性来看,宏观调控的手段可以分为直接调控手段和间接调控手段。其中,间接调节手段一般是指经济调节方式,它不是直接控制经济运行主体及其行为,而是通过一双“无形的手”发挥作用。这个“无形的手”就是要素市场系统。经济手段通过一系列参数如利率、贴现率、价格等直接影响到市场运行机理,通过市场运行机理的变动,调节了引导企业经济行为。而直接调控手段一般就是指行政手段,它具有直接性、强制性、效果迅速等特点;法律手段也具有鲜明的直接性和强制性,除此之外还具有较强的稳定性。现代市场经济主要以间接手段为主要调控方式,间接手段主要表现为计划、税收、金融等,其作用的发挥主要通过市场中介引导市场主体,使市场主体的微观经济活动同宏观间接发展目标相衔接。
我国经济改革以来,政府宏观调控手段发生了从行政单一化向经济、法律和行政多元化转变。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尚未完全成熟和定型之前,我国的经济运行中既有传统计划经济体制遗留的部分特点,也有市场经济体制和不成熟市场经济体制的特点,还有市场经济自身的弊端。因此,综合运用各种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确保调控取得预期效果是当前的必然选择,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成熟和法制建设的推进,宏观调控将更多地运用经济和法律的手段,采用相机抉择的调控方式。
3.宏观调控的实施机制
在宏观调控实施机制研究中,学术界主要有“一致行动原则”与“违法审查机制”两种观点。
(1)一致行动原则。当一个国家的整体经济形势过热或者过冷时,很可能局部地区的经济并非如此。因此,当中央政府采取宏观调控时,一些地方政府很可能认为不符合本地经济的情况或者不符合本地利益。这种现象不仅出现在我国,也出现在德国等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德国经济稳定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宏观调控的一致行动原则。这是宏观调控手段法的最根本的原则。它要求联邦政府在决定采取宏观调控措施时,各部门以及各级政府都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之内采取一致的宏观调控行动,禁止各当事方规避宏观调控措施甚至采取逆向行动。为此,该法第3条要求联邦政府应首先向区域组织、行业工会和企业协会提供同时采取一致行动的动向数据。《美国平衡增长法》第13条以“经济活动的协调”为标题,规定美国总统应采取措施,确保联邦政府、州政府以及私人企业采取一致行动,确保反周期式的宏观调控政策的效果。
从宏观调控所涉及的当事方来看,宏观调控的一致行动原则又包括横向的一致行动与纵向的一致行动原则。横向的一致行动原则是指各级政府的各个职能部门,尤其是财政与公共投资、金融、税收、国土与资源、物价等关键职能部门之间应采取协调一致的行动,不得出于本部门利益而规避宏观调控措施或者采取逆向行动。纵向的一致行动原则是指下级政府都应采取与中央政府协调一致的行动,不得出于本地利益规避宏观调控措施甚至采取逆向行动。
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尽管中央在采取宏观调控措施时反复强调了一致行动精神,但是由于行政管理体制尚未完全理顺,部门保护主义与地方保护主义在一些时期和一些地方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加之宏观调控措施未能法律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导致在宏观调控中出现了消极性的不一致行动现象、横向的不一致行动以及纵向的不一致行动现象,其结果就是中央的宏观调控政策被大打折扣,经济过热现象不断反弹,尤其是环境保护指标无法得到有效的落实。如果将一致行动原则法定化,这种局面将可能得到改善。
(2)违法审查机制。德国、美国等国的经验表明,对宏观调控建立违法审查机制也有助于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违法审查机制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在经济形势判断方面的违法审查机制,第二层含义是一致行动的违法审查机制。
首先,宏观经济形势判断方面的违法审查机制是指当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对宏观经济形势的判断有分歧而双方都又有其合理性时,所建立的一个达成共识的法律机制。
其次,一致行动的违法审查机制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若中央的宏观调控措施当中含有违法性内容,也应当有一个违法审查机制确保中央政府的行政措施被约束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之内。例如,针对近年来我国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有学者指出其中某些政策性措施违背现行法律法规,甚至违反现行宪法的规定。另一方面,一旦中央政府采取了合法的宏观调控措施,地方政府就应当按照一致行动原则全面地贯彻执行这些措施。若个别地方政府拒不执行中央的宏观调控政策,甚至采取逆向行动或者颁布“土政策”,则中央政府同样可以利用违法审查机制和行政措施确保措施的贯彻落实。
既定的宏观调控目标和相应的调控手段需要通过宏观调控的事实机制加以实现,因此,宏观调控政策规则的选择极其重要。现代宏观经济理论认为,宏观调控政策包括相机抉择、单一规则与积极规则三种政策,其中单一规则与积极规则属于有规则政策,相机抉择则属于无规则政策。近年来,我国中央政府在宏观调控过程中反复使用相机抉择,强调了宏观调控政策是依据经济形势的变动而相应改变,但缺乏规则对政策工具的约束。所以应以积极规则作为宏观调控政策的首要选择,从而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这就需要通过法律规则确保宏观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积极规则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对政策工具是有规则约束的,如预算收支平衡,货币供应增长的约束;二是要根据经济变化做出反应和调整。无论哪种政策规则,都应当在现行法律的框架内被制定和执行,而在当前缺乏宏观调控基本法律制度的情形下,由国家立法机关抓紧制定相应的法律制度,这是中央政府宏观调控法治化的前提条件。中央政府的调控权应当有法定来源,通过明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宏观调控中的职权范围和责任机制,增强宏观调控措施执行力,实现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落实。
(三)宏观调控对经济发展的作用
1.宏观调控与国民经济运行
要探讨宏观调控与国民经济的关系,首先要理解国民经济的运行原理。有学者指出,经济运行,从纵向来看,表现为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相互促进和制约的过程;从横向来看,则是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相互作用的过程。具体来说,经济运行包括资产运行、收入运行、消费运行、投资运行等。
经济运行以经济增长率为基本标志,经济增长率的波动,必将导致资产、收入、消费和投资等的波动。比如,随着经济增长率的上升,增值价值和收入均将大量增长,消费和投资也会以不同的比率增加。反之亦然。除经济增长率这一基本标志外,还有两个重要辅助标志:①通货膨胀率;②失业率。它们实际上两个监测指标:经济运行的状况如何,整体运行和分层次运行的关系是否协调,通货膨胀率或失业率均可予以显示。
经济运行处于市场支配或调节之下,同时还受政府宏观调控的影响。而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宏观调控,正是通过市场环节实现的。就经济运行层次而言,宏观调控的作用表现为调节各系列经济机制的运行。宏观调控的可行区间在客观上是依据经济机制运行限度决定的;另一方面,宏观调控又是运用经济机制,以促进经济运行的适当选择。例如,根据投资增长限度来调节投资规模,运用投资增长机制。以协调投资与GNP之间的关系。根据适度消费标准来调节消费水平,则是着眼于运用消费增长机制,以协调消费与GNP的关系。就整体经济运行而言,宏观调控作用表现为对经济增长一般规律的把握。无论货币政策还是财政政策,它们对各层次经济关系的调节,都从属于这一要求。
2.宏观调控与经济稳定发展
对此论述的最权威、最具说服力的是马克思关于总供求与总供给的均衡和非均衡理论。概括来说就是:①供给和需求的脱节,是商品经济内在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并随着从一般商品流通到资本,通过国际资本流通的推进而扩大;②在追逐利润的驱动下,以信用扩张为主要杠杆,以大生产为物质技术基础的商品经济条件下,必然会引起生产、供给的急剧扩张;③生产的扩张会与资本增值这一有限目的相冲突.形成供给大于需求即需求不足。所以,在社会化大生产的商品经济中,尤其在市场经济中,作为常态而存在的是总需求小于总供给(表现为“买方市场”)。当这个矛盾发展到极其尖锐的时候,就会爆发生产过剩的危机。由此决定了国家应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特别要注重引发社会扩大投资需求,促使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基本平衡,以缓解和避免危机的爆发,使经济平稳而快速的增长。
宏观经济运行是趋向经济增长、物价稳定、充分就业和国际收支平衡,即实现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均衡。然而,种种客观因素往往又使经济运行呈现出周期性的波动特征。如果完全听任市场机制自动调节,那么,市场经济运行就会在“繁荣-萧条-危机-复苏-繁荣”的过程中循环。这就意味着,市场经济一方面进行资源的有效配置,另一方面又以资源的巨大浪费为代价。为了消除经济波动而产生的失业和通货膨胀等问题,实现经济持续稳定的增长,国家应该运用“相机抉择”的宏观经济政策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以实现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均衡。
3.宏观调控对经济发展的促进机制
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机制泛指一个系统中,各元素之间的相互作用的过程和功能。……社会科学也常使用,可以理解为机构和制度。”简而言之,机制就是制度与方法或者制度化了的方法。有学者认为,对“机制”一词的定义应该包括以下四个方面:①事物变化的内在原因及其规律;②外部因素的作用方式;③外部因素对事物变化的影响;④事物变化的表现形态。
现代市场经济属于“混合经济制度”,是指以市场调节和政府宏观调控作为其基本的和主要的运行机制。现代市场经济体制模式无论以何种具体形式存在,都具有共同的内涵或共性:市场机制在社会资源配置中起基础作用,市场机制和国家宏观调控相结合、相协调,形成一个统一的有机体,使社会资源实现合理分配,市场经济实现稳定发展。现代市场经济中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的结合,往往都是以“市场调节”为主,以“宏观调控”为辅的结合。[1]
所以,宏观调控对经济发展的促进机制就是指政府通过宏观调控的目标、手段、价值理念等外在因素,对市场经济内在各个方面的运行进行干预、调节和规制,使其能正常快速地运行,以实现经济的稳定快速增长。比如,政府通过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一般情况下,对付经济萧条应该采用“松”的政策,对付通货膨胀应采用“紧”的政策。但是,也应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可以将两种政策配合使用,形成“松紧搭配”。具体实施时又有两种不同选择:一是“松”的财政政策与“紧”的货币政策相配合即在财政政策上用投资优惠、减税、扩大政府支出等办法来刺激投资,同时在货币政策上通过中央银行控制货币供应量,以防止因投资需求过旺而出现通货膨胀加剧;二是“紧”的财政政策和“松”的货币政策相配合即在货币政策上用扩大货币供给和降低利率的办法来刺激投资,同时在财政政策上用缩小政府支出、压缩政府对商品和服务的购买等办法来减轻市场压力,以稳定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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