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是对政府绩效评估内容进行分解和量化,通过对不同指标赋予不同权重来测量政府绩效水平,实际上反映了政府的政绩观和关注的重点事项,是政府执政理念和管理目标的具体表现。目前,政府绩效管理五种模式的评估对象包括两种类型,即省(市)政府直属部门和下设区的市(区)地方政府。因此,政府绩效管理五种模式的指标体系都依据评估对象的不同,分类型设计指标体系。目前,主要有两类指标体系:
一是关于下设区的市(区)地方政府的指标体系,一级指标体系构成维度相似,但指标权重赋值差异大。目前,五种模式指标体系都涵盖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及生态环境保护等,体现了当前政绩观念从单纯发展经济向社会全面发展的转变。但是,五种模式中对不同指标的权重设置差异明显。例如,深圳市经济发展指标权重仅占10%,公共服务占50%;而福建省经济类指标权重占40%,涉及公共服务的民生类指标权重占20%。此外,诸多地区指标体系设计中都强调要突出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地落实。如湖南省要求“重点指标”是“主要评估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重点工作任务和重大建设项目情况”。
二是关于省(市)政府直属部门的指标体系中一级指标名称有差异,但主要都是对政府部门职能的效率和实绩进行测量,并且突出政府的年度重点工作。政府直属部门是为管理某项特定社会事务履行其职能而设立的,具有独立职权和专门职责,可以在主管事项的范围内对外发布命令和指示的政府机构。当前,政府直属部门的指标类型主要包括行政业绩和行政效率,如深圳市效能监察中还设立了行政成本类指标。(www.xing528.com)
此外,各种模式指标体系的数据采集智能化程度不一,如深圳市的“电子绩效评估系统”、杭州市的“数字考评系统”都要求被评估单位通过计算机网络技术,实时报送相关数据,从而实现对被评估单位的实时督查。
其他三种模式和我国大部分地方政府绩效管理中数据采集智能化程度相同,目前主要是手工操作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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