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里,作为社会细胞的家庭,其职能同自然经济历时相比虽然有所削弱,已不再是社会生产单位,但仍然是人类生存单位,保持着两种基本职能:生育与养育。因此,家庭对儿童少年的成长,尤其是他们的品德形成,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影响作用。
孩子在社会化开始以前和社会化开始阶段,接触最多是家庭成员,尤其是父母。行为科学认为,人的行为都是在人际交往中学来的。父母的身教是孩子行为的榜样,父母的言教是孩子行为的指导。
家庭教育并不都是按照社会要求的行为规范来进行的,每个家庭的情况不同,家庭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千差万别,但是从性质和效果来看只有好与不好两类。不好的家庭教育是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一个原因。(www.xing528.com)
进行违法犯罪教育的家庭毕竟为数极少,不好的家庭教育主要是不正当教育和放弃教育。不正当教育的典型表现是父母过分溺爱娇纵子女(所谓“溺爱型家庭”)和父母以打骂和变相体罚等简单粗暴方法对待子女(所谓“粗暴型家庭”)。放弃教育也许是比溺爱和打骂更糟的一种教育,它常常出现在所谓“缺陷型家庭”(指父母双亡、父母离异,或者只有父亲,或者只有母亲)。据对44名青少年犯罪的调查,其中56%的人犯罪与家庭直接有关。有这样4种情况:第一种家庭成员中有劳改劳教释放,道德败坏,思想作风不正之人,直接影响着子女的成长。有的青少年犯罪就是在父、母、兄、姐教唆下进行的。有一对夫妇作风都不正派,在他们的影响下,5个孩子除两个还在小学读书以外,3个大孩子都有流氓和偷盗行为,特别是其女流氓成性,竟和其兄也胡搞两性关系。他家盖了两间房子(分上下两层),材料多数是其子偷来的。青年聂××在外偷盗,当其母阻止时,他就揭其母亲作风不好的短,其母自认管不了了,以后就甩手不管了。第二种是家庭破裂、父母离异。家庭的破裂,给子女幼小心灵带来深深的创伤;这些被遗弃的子女生活上无人关照,思想上无人教育,性情孤僻,一遇坏人引诱,极易上当变坏。在犯罪青少年中,缺父,失母或后父、后母占有很大的比例。第三种是父母管教方法不当。有的对子女要求不严,放任自流,或过分娇生惯养,特别是对独子、独女爱若掌上明珠,有求必应,百依百顺,使其从小养成贪图享受,唯我独养的恶习。某市秦××生育××,发现女儿有作风问题,晚上将其女领至市区广场处打骂。像这样的家长多数是文化较低的工人。第四种父母是双职工,将子女寄养在外,放弃教育,对子女的学习、思想、品质很少过问,子女作恶全然不知。据对两个少年犯管教所和两个劳动教养场所的1100多名违法犯罪青少年的三项调查资料统计,其中父母用打骂等粗暴方法进行管教的占35%;放任不管和溺爱放纵的分别占25%和20%。
一胎化带来的新问题,例如儿童“溺爱综合症”,社会对父母,尤其是年轻父母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家庭教育的不规范和偏私性造成了它的局限,如何把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协调起来等等。这些都是改善和提高教育质量所研究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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