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是知识的殿堂,曾被称之为一方“净土”,而未成年学生又被称为祖国的花朵,民族的希望,全社会都应呵护的“特殊群体”。然而就是这方“净土”,这一“特殊群体”,却成了不法之徒侵袭的目标。几年来,虽然各地都加强了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许多地方将学校列为“特别管护区”,配备了由公安政法干警兼任的治安(综治)副校长;学校内部也建立了安全保卫制度。但是仍然不能遏制住校园治安案件的发生势头。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日益严峻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的影响和渗透,学校治安防范教育与管理措施不到位、不落实,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不强等等。
有效控制中小学校园治安案件发生发展势头,保证师生安全的关健,是加强法制宣传,强化安全教育,从重从快打击,强化制度管理。首先,全社会要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我省《实施办法》,以及有关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提高公民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意识。其次,学习并掌握必备的安全防范知识和自防自护自救本领,提高学生与罪犯奋力抗争、机智勇敢、随机应变和摆脱危险的能力。其三、公安政法机关要把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打击侵犯罪活动作为一条硬任务,优先立案、优先侦破、优先审理、从重审判。其四、要抓好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中小学校园治安问题不是简单的教育问题,而是复杂的社会问题,虽然近几年各学校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了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但仍存在着不少薄弱环节,各地应从所发生的治安案件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找原因,查隐患,真正使学校成为名副其实的“特别管护区”。(www.xing528.com)
维护学校治安,确保学生安全是一项重要而又长期的工作,必须坚持依法管理。因此,迫切需要人大或政府尽快制定一部《学校治安综合治理暂行条例(规定)》,明确社会、学校和家庭参与学校治安综合治理的责任和义务,确定教育行政部门执法地位,以及学校保卫干部的法律权限、责任和待遇,规定不法行为所受的法律责任。这应该说是维护学校治安最根本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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