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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中国经济法学部门法研究:保险法关键领域及发展趋势

时间:2023-07-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该评论设置了“保险法聚焦”、“保险理论研究”、“保险合同纵横”、“保险业法探析”等四个栏目。笔者以“保险法”为题名在中国知网上检索,2007—2011年共有近1000篇相关文章,研究的内容相当广泛,兼容理论与实务,并包国内与国际。由此可见过去五年保险法的研究上了新的台阶。

近五年中国经济法学部门法研究:保险法关键领域及发展趋势

过去的五年,随着保险业的发展,保险法的研究呈现繁荣的局面,出现一批代表性的专著和论文,大大地拓宽了保险法的研究视角,拓展了研究的深度,对保险法的立法以及保险实务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比较有代表性的专著如下:

肖和保著的《保险法诚实信用原则研究》。诚实信用原则是私法中最重要的原则,甚至被法学家称为“帝王条款”。无论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诚实信用原则皆为各国保险法所普遍遵循的原则。该书选取保险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作为研究的对象,探讨了保险合同投保方告知制度、保险人说明制度、保险人弃权与禁止抗辩制度,深入地分析了作为高度诚实信用合同的保险合同,意在阐明保险合同之特质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功能,并探讨二者之间如何相互作用,考察保险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历史及其适用的发展趋势。[3]

詹昊著的《保险市场规制的经济法分析》。市场失灵理论是市场规制的切入点,它说明了市场规制的必要。该书通过对保险市场诚信缺失、强制保险等现象的分析,论证了保险市场中信息偏在、公共产品、自然垄断、外部效应的存在,必须对保险市场进行规制。在对于强制保险规制目标的评价中,提出保险市场的规制应以公共利益作为规制目标。结合对于保险经营、规制体制变化的回顾、评析,该书提出保险市场的重要规制为建立回应性法,注重规制立法的经验理性主义。该书认为除了市场规制的一般理论外,保险市场还需总结出自己特殊的规制理论,如适用最大诚信原则对市场诚信缺失予以规制。该书的最后部分,在经济法基本理论的指导下,提出了较为合理的保险市场规制理念、原则与重点。书中从保险市场参与的团体性、保险产品的准公共产品属性、保险交易当事人利益的非对抗性出发,认为保险市场规制应当强调社会公益的保护,应当关注保险产品的外部效应等,具有鲜明的经济法特色。[4]

梁鹏著的《保险人抗辩限制研究》。该书论证了保险人抗辩的三大理论基础即最大诚信原则、对价公平原则以及附合合同理论,在结合市场交易法的理论和保险法实践的基础上,深入地考察、研究了保险人抗辩的缔约信息限制、弃权与禁止反言限制、合同解释限制、不可争条款限制等具体制度,可谓见微知著。通过有关的研究,该书在理论上进一步拓展了被保险人保护学说,实践上减少保险人拒赔的现象,以保护弱者利益。[5]

郭锋等著的《强制保险立法研究》。相对于发达国家较为完善的保险市场,强制保险作为一个保险种类在我国起步还不久。2006年3月国务院颁发并已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是新中国建立后首部强制责任险行政法规。但实践中,强制保险的适用范围远远超出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范畴,在其他领域强制保险立法落后于实践。除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以外,在部分高危行业和公共营业场所,完善和建立强制责任保险制度逐渐成为保险业界和社会的共识。该书在比较分析国内外强制保险立法概况的基础上,明确我国强制保险制度的法律定位,论述了我国雇主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医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环境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等具体制度的构建,丰富和完善了保险法的基础理论研究。[6](www.xing528.com)

文才著的《论我国责任保险法律制度》。多年来我国重大特大公共安全环境污染、食品安全事故频频发生。这些事件发生后,许多受害人的损失不能得到及时、充分的救济,尤其得不到责任保险的救助,这充分暴露出我国相关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不完善。本书主要研究了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责任保险的一般理论、历史沿革及存在的缺陷;二是责任保险对侵权行为法的挑战和促进;三是完善我国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具体建议和构想,包括完善类型责任保险法律制度设想和设立责任保险第三人直接请求权法律制度构想。通过这些探讨,为我国正在起草的《民法典》和《保险法》的修改建言献策[7]

赵明昕著的《中国信用保险法律制度的反思与重构》。信用保险是与传统财产保险迥然不同的险种,在我国是一项新的保险业务,相关法律机制不健全,理论研究亦相对有限。该书从现实矛盾出发结合我国的经济现实加以深入剖析,进而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保险理论和实际问题进行分析和论证,并在借鉴发达国家或地区的立法和司法基础上,深入地探讨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完善与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信用保险法律制度。全书共分为信用保险基础理论研究、信用保险合同具体研究、信用保险法律制度构建等三个部分。[8]

针对司法实践,亟待成熟的保险法理论支持、理论研究亟待深化的现状,南京大学法学院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及司法界共同筹划组织出版了《保险法评论》丛刊,设立诸如“保险法基础理论”、“判例研究”、“法官论坛”等栏目,以理论研究和为司法实践提供可操作性解决路径为目的。2008年5月该丛书出版了第一期。[9]而为了加强学界、监管部门与保险业界的密切合作,以繁荣我国保险法的理论研究,推动我国保险市场发展的法治环境建设中央财经大学保险法研究中心创办了《保险法律评论》,并于2010年5月出版了第一辑。该评论设置了“保险法聚焦”、“保险理论研究”、“保险合同纵横”、“保险业法探析”等四个栏目。[10]

除了专著与书刊等较为集中而深入的研究成果外,近几年公开发表的论文数量也蔚为壮观。笔者以“保险法”为题名在中国知网上检索,2007—2011年共有近1000篇相关文章,研究的内容相当广泛,兼容理论与实务,并包国内与国际。相较起来2001—2006年总共只有300多篇。由此可见过去五年保险法的研究上了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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