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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法学部门法五年研究成果

时间:2023-07-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相比较经济法的其他领域,计划法一直是研究的冷门,这种状况在近五年来也没有根本性的扭转。在论述体例上,笔者把计划法近五年的研究分为“计划法基本概念的研究”和“计划法具体问题的研究”两个部分,前者包括学者对计划、计划法律关系、计划权等基本概念的研究;后者则包括计划立法的必要性、计划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我国当前计划制定和实施存在的问题与改革方案、计划的可诉性等方面的研究。

中国经济法学部门法五年研究成果

相比较经济法的其他领域,计划法一直是研究的冷门,这种状况在近五年来也没有根本性的扭转。自2007年以后,笔者未查阅到任何有关计划法的专著,对于计划法的研究,多数经济法学者一方面仅停留在教材层面对基本概念、基本内容进行探讨;另一方面,在现实的计划立法问题上,又止步于对当前“十一五”“十二五”规划的解读,缺乏前瞻性的视角。当然,在为数不多的论著中,也能偶尔发现较为深入的研究。如邱本所著《经济法研究》的第三卷“宏观调控法研究”,用将近五十页的篇幅对计划法的各个方面进行了系统论述。在论文方面,薛克鹏所著《论计划法的终结》用别样的视角对计划和计划法的性质问题进行了重新的审视;张德峰、龙在飞的《计划与法律的关系——兼论〈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的法律保障》则深入分析了计划与法律的区别与联系;董玉明的《我国发展规划法制化基本问题研究》对五年计划的法制化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石康所著《关于五年计划(规划)期的思考》、王慧所著《关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的思考》对当前五年计划(规划)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并提出了若干具有独创性的建议,实属难得。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较为深刻的著述却有相当一部分属于经济学管理学的视角,这展现出法学学者在计划法领域关注度的不足。

总体来看,近五年来计划法呈现出“论著较少但论争较多、法学视角较少但经济学、管理学视角较多”的局面。针对计划与规划的关系、计划立法的必要性两大问题上,学者间展现出较大乃至完全相反的观点分歧;经济学、管理学的学者利用本身专业的特长,在计划法领域尤其是现行五年计(规)划存在的问题上展现出了超出法学学者的热情。也正基于这两个特点,本文之论述将一方面着重介绍、评判不同观点的分歧,另一方面将引入经济学、管理学界的若干研究成果,以充实本文之内容。在论述体例上,笔者把计划法近五年的研究分为“计划法基本概念的研究”和“计划法具体问题的研究”两个部分,前者包括学者对计划、计划法律关系、计划权等基本概念的研究;后者则包括计划立法的必要性、计划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我国当前计划制定和实施存在的问题与改革方案、计划的可诉性等方面的研究。(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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