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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机器人中的罚金与刑事程序相关

时间:2023-07-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罚金指犯罪人向国库支付款项。现在的刑事法院会将罚金和补偿一起纳入刑事程序中。如果罚金和社会伤害成正比并反映出社会伤害,那么报复论便和罚金相关。如果罚金造成的财产损失足以形成威胁,那么威慑论可能也会和罚金相关。公司法人拥有财产,所以罚金对公司法人而言是最容易的刑罚方式。罚金的数额根据被告的每个工作日、每个工作周或每个工作月的费用来确定,罚金数额应和这些费用相符。

审判机器人中的罚金与刑事程序相关

罚金指犯罪人向国库支付款项。这不能被视为补偿,因为款项并不是直接支付给犯罪的受害人,而是支付给社会整体。如果我们将社会视为所有犯罪的受害人,便可以将罚金视为一种一般性补偿。罚金由赔偿的一般性补偿发展而来,那时刑事程序还仅限于两个个体之间(个人原告vs被告)。[530]刑法逐渐成为公法,最初的补偿也转化为罚金。现在的刑事法院会将罚金和补偿一起纳入刑事程序中。

18世纪时,罚金并不是首选刑罚,因为它的威慑力没有监禁的威慑力那么强。[531]但是,在20世纪时,由于监狱人满为患加上州立监狱的维护成本增加,刑罚系统被迫增加使用罚金。[532]为了提高收取罚金的效率,在大多数法律体系中,如果犯罪人没有缴纳罚金,法院都有权实施监禁、公共服务或没收财产。[533]罚金并不一定和犯罪造成的伤害成正比,而是和犯罪的严重程度成正比。

如果罚金和社会伤害成正比并反映出社会伤害,那么报复论便和罚金相关。如果罚金造成的财产损失足以形成威胁,那么威慑论可能也会和罚金相关。但是,如上所述,报复论和威慑论都和人工智能系统量刑无关。罚金没有突出的修复价值,尽管支付罚金可能会要求犯罪人额外工作,进而减少他实施犯罪的自由时间。对人工智能系统处罚金的问题在于:如何让人工智能系统缴纳罚金?主要的困难在于人工智能系统本身不拥有任何金钱或其他财产。

公司法人拥有财产,所以罚金对公司法人而言是最容易的刑罚方式。但是,人工智能系统却不拥有任何财产。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遵循上文提到的三步骤模式。首先,我们分析罚金的意义根源;其次,我们在人工智能系统中寻找这些意义的根源;最后,我们根据根源对刑罚加以调整,使其适用于人工智能系统。对无效罚金(即难以收取的罚金)的适当解决方式也应该包含在内。

从功能上说,罚金指被迫向社会贡献有价财产。大多数情况下罚金指的是金钱,但是,在某些法律体系中,罚金指的可能是其他有价财产。罚金的数额根据被告的每个工作日、每个工作周或每个工作月的费用来确定,罚金数额应和这些费用相符。[534]即使罚金的数额固定,在大多数情况下,犯罪人所欠的金钱数额都会转化成他赚取金钱的工作时间。所以,罚金能大致反映出工作的时长、天数、周数和月数,这取决于犯罪人拥有的财富或技术。(www.xing528.com)

正如上文讨论的公共服务那样,人工智能系统的生产力也能够根据为社区工作的时长来衡量。[535]人工智能系统确实没有财产,但是它们的工作能力具有价值,并可以转换为金钱价值。例如,医疗专家系统的每小时工作可能被评估为价值500美元。如果判决人工智能系统支付罚金1000美元,那么罚金便可以转化为系统工作两小时。所以,系统可以使用它所拥有的唯一货币——工作时间来支付罚金。

工作时间贡献给社会,这和公共服务贡献给社会具有相同的效果。如果自然人犯罪人没有足够的金钱支付罚金,便会对他施加其他刑罚。其中一项便是公共服务,具体根据工作时间的长短来衡量。将工作时长作为付款的一种方式不仅能缴纳罚金(通过精确计算工作时长),还能和公共服务、监禁或其他相关刑罚一同作为强制执行罚金的备选刑罚方式。

可能会有观点认为,实际向社会支付款项的人是人工智能系统的制造商或用户,因为在系统为支付罚金而工作时,他们会因失去系统的活动而遭受痛苦。不仅人工智能系统是这样,自然人犯罪人和公司法人亦是如此。如果自然人犯罪人支付罚金,那么他的家人会因失去金钱(或者他本人的离开,如果需要额外工作来补足缺欠的金钱的话)而感受痛苦。如果公司法人支付罚金,其员工、主管和客户便不能再使用其资源。这种缺失是支付罚金的一部分,无论犯罪人是何身份,所以就此而言,人工智能系统并不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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