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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奇的审判机器人:非人类公司法人案例

时间:2023-07-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26]一些欧洲国家拒绝追究非人类生物的刑事责任,而主张恢复罗马法的规则,即公司不承担刑事责任。这会鼓励个人借助法人的名义逃税。1635年,法人刑事责任首次颁布实施。若公司被判有罪,则对公司和自然人分别量刑。为了完整描述,我们会重新讨论非人类的公司法人案例和人工智能实体量刑问题之间的关系。其他非人类的实体也被纳入刑法之中。

神奇的审判机器人:非人类公司法人案例

自17世纪以来,公司就属于现代犯罪人之列,尽管他们没有精神、灵魂或身体。[119]尽管公司早已被罗马法所认可,但是现代公司的发展始于14世纪,当时英国法律要求国王或议会批准承认公司的合法性。[120]中世纪早期的公司大多是和基督教相关的团体,负责管理教会财产。这些团体逐渐演变成协会商业行会、专业行会,最后形成商业公司雏形。

16世纪和17世纪时,医院和大学都普遍地注册成为公司。[121]不仅如此,人们还发明出商业公司解决多名股东的企业所有权划分问题。[122]人们开创新业务时,通过建立公司、划分股东的股份和股权来划分所有权。这种所有权划分十分有效,能最大程度地降低企业所有者的财务风险,所以公司变得十分普遍。[123]

第一次工业革命期间,公司的盛行既是工业革命的胜利果实,同时又是低层阶级和工人的痛苦源泉(低层阶级和工人也是工业革命的产物)。人们认为,公司应对工人的贫困负责(因为工人无法分享利润),也应对持续受虐的童工负责。随着工业革命发展,公众和社会对公司施加的压力也越来越大,迫使立法者不得不限制公司活动。

18世纪初,英国议会颁布了反对公司滥用权力的法令,国家赋予公司这些权力是为了社会福利[124]为了确保法令的有效性,法令中包含了刑事犯罪。最常见的犯罪便是公害(public nuisance)犯罪。[125]随着工业革命的发展,这一立法趋势也得以强化。直至19世纪,大多数发达国家都对公司的各种活动颁布了新的立法。为了确保立法有效实施,新的立法中也都包含了刑事犯罪。这又引发了一个概念性问题:如何追究公司的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要求事实要素,但公司却没有物理实体。刑事责任还要求心理要素,而公司却没有思维、大脑、精神或灵魂。[126]一些欧洲国家拒绝追究非人类生物的刑事责任,而主张恢复罗马法的规则,即公司不承担刑事责任(法人不可能犯罪,societas delinquere non potest)。但是,这种方法存在很大问题,因为它为犯罪人提供了法律庇护。例如,逃税的个人要负刑事责任,但当该个体是公司时,该公司就可以免除刑事责任。这会鼓励个人借助法人的名义逃税。最终,直到20世纪,所有国家才都将公司纳入刑法之中。

英美法传统因其众多的社会优势和利益,很早就接受了公司刑事责任的概念。1635年,法人刑事责任首次颁布实施。[127]那时的刑事责任追究依赖的是替代责任,相对比较简单,却能让法院单独追究公司刑事责任,与公司所有者、工人或股东的刑事责任追究区分开。这种结构在整个18世纪和19世纪一直有效。[128](www.xing528.com)

以替代责任为基础的刑事责任的主要缺点在于,它要求法人和其他实体之间存在有效的替代关系,而这种关系最常出现在人与人之间。[129]因此,如果人类未经公司许可实施犯罪行为(越权原则,ultra vires),那么公司无需承担刑事责任。若要免除公司刑事责任,只需在公司注册文件中列入一条“禁止代表公司实施任何刑事犯罪行为”的一般条款即可。[130]该缺陷使得英美法系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改变了公司刑事责任模式。[131]

新模式以认同理论(identity theory)为基础。在某些类型的案例中,公司的刑事责任源自公司机关(organ);而在其他类型的案例中,公司刑事责任则独立存在。对于不作为(例如,没有纳税,没有满足法律要求或是没有保障工人权利)犯罪,因为作为的责任在公司,所以公司应单独承担刑事责任,与其他实体的刑事责任无关,无论其他实体是否为人类。对于作为犯罪,只要公司机关代表公司实施犯罪,无论是否其得到许可,公司都应承担刑事责任。[132]相同的结构同样适用于心理因素,即故意、过失和严格责任。[133]

因此,公司承担的是直接责任,而非间接责任或替代责任。[134]无论是否对自然人提起诉讼,只要公司同时满足所有犯罪要素要求,公司就会被起诉。若公司被判有罪,则对公司和自然人分别量刑。公司的量刑与自然人的量刑具有同等效力。为了完整描述,我们会重新讨论非人类的公司法人案例(第二回合)和人工智能实体量刑问题之间的关系。[135]

但是,公司刑事责任的现代法律结构的主要价值是概念性的。自17世纪以来,刑事责任便不再专属于人类。其他非人类的实体也被纳入刑法之中。尽管刑法的法律结构需要进行调整才能适用,但是,最终公司还是成了刑法的主体。如今,这似乎是理所当然的。鉴于17世纪时已经成功跨越第一个障碍,横亘在赋予人工智能刑事责任道路上的第二个障碍可能会更容易跨越。

后面的章节中,我们将会详细分析各种类型的犯罪中人工智能实体的刑事责任。因为人工智能实体刑事责任的主要障碍是心理因素,所以根据心理因素要求(故意、过失和严格责任)对犯罪进行划分。接下来,分析一般抗辩对人工智能实体的可适用性。最后一章中,我们会讨论人类量刑对人工智能实体的可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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