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不仅是关于世界普遍联系的科学,也是关于世界永恒发展的科学。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又一个基本观点和总特征。
(一)发展的永恒性和普遍性、发展的实质
事物是普遍联系的,又是永恒发展的。发展是指事物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运动变化过程。发展的实质是旧事物的死亡和新事物的产生。
事物的相互联系产生运动、变化和发展。世界是联系的,又是运动、变化、发展的,事物的发展与事物的联系是密不可分、难以分割的。其主要表现在两方面:其一,联系构成运动,事物的相互联系即相互作用必然引起作用双方的状态或性质发生变化,概括一切形式的变化就是运动。联系是运动的前提,没有联系不能构成运动,也不能显示运动。其二,联系即相互作用,本身就是运动的一种态势。因此,不能离开运动来讲联系,离开运动就不能理解联系。正是由于事物之间与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才引起事物的运动和变化,导致发展。比如:机械运动是作用和反作用、吸引和排斥相互作用的结果。事物的发展与事物的联系互相依存,具有客观普遍性。
发展是旧事物的死亡和新事物的产生。运动、变化、发展是三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概念。运动作为物质的固有属性是指事物的一般变化和过程,标志着事物变动不定的动态过程。变化则主要指运动的一般内容,即事物所发生的改变,包括事物性质、数量、结构、形态上的改变。运动和变化都既包括事物量的变化,也包括质的变化;既可以是上升的、前进的运动,又可以是下降的、倒退的运动,还可以是平向的运动,二者都具有最大的普遍性,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二者的区别在于,在阐述物质的根本属性时,往往使用运动这一概念;而在表述事物的具体运动过程、状态时,常常使用变化这一概念。发展是在运动、变化的基础上进一步揭示事物运动、变化的整体趋势和方向性的范畴。发展是具有前进性质的运动,是事物由低级向高级、由简单向复杂、由无序向有序的上升运动,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尽管在事物发展过程中,伴随有下降、重复、循环等各种运动形式,但发展始终是运动多向性中的主流。自然界中从无机物向有机物再向生命有机体的转化,从低级生物到高级生物直至向人类的进化,都包含着旧事物的死亡和新事物的产生;在社会历史进程中,奴隶社会取代原始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取代封建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取代资本主义社会,同样包含着旧制度的灭亡和新制度的产生。
总而言之,由事物相互联系引起的事物运动、变化和发展,不是事物在原有状态下的简单重复,也不是一个一个变化过程的简单相加,而是一个新陈代谢的过程。这个过程前后相连,呈现出历史的联系;又前后区别,呈现出跳跃的发展。其实质是旧事物的死亡、新事物的产生,是质变,是飞跃。正是由于事物的永恒发展,才使物质世界能够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不断前进和上升。“发展才是硬道理”。发展不同于增长,它不仅是指数量的增加,更是指结构的改变和优化、质量的改善和提高,只有发展才能产生新事物,发展的本质是创新。我们要增强创新意识,积极进行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促进事物发展。另外,要辨别一个事物是不是新事物,不能从表面或形式上看,而是必须从本质上看其是否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与广阔的发展前景,是否符合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否与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相符合。其中“是否与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相符合”,这一点也是区别新旧事物的最根本标志。
新事物必然会取代旧事物,这是历史的必然,这也是由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与新事物的本质所决定的,其表现主要有三点,即:其一,新事物符合事物发展的规律,其代表着事物发展的方向,而旧事物是不符合事物发展趋势的,它丧失了必然性,相反的是新事物能不断地发展壮大,最终战胜旧事物。其二,新事物在本质上优越于旧事物。新事物是从旧事物中发展起来的,它既否定了旧事物中腐朽过时并且消极的东西,同时又吸收并发展了旧事物中积极合理的因素,并添加了旧事物中没有的富于生命力且不能容纳的新兴内容,新事物具有强大的生命力的特点,这也是旧事物所不能与之相比的部分。其三,在社会历史领域,新事物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与要求,并且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与拥护,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受到人民群众支持的新事物总是不可战胜的。“得民心者,得天下”,这也是旧事物无法具有的特征与最终走向灭亡的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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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新事物能够具有那么强大的生命力?
(二)发展的过程性
一切事物都是运动、变化和发展的,就是说任何事物的运动、发展都是一个过程,都是作为过程而存在,作为过程而发展的。所谓过程是指一切事物都有其产生、发展和转化为其他事物的历史,都有它的过去、现在和未来。过程是事物发展在时间上的持续和空间上的延伸。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都不是一蹴而就的,都要经历一个过程。同时在发展的过程中又充分地表现出量变与质变的两种状态以及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的特点,这两大特点又贯彻于事物发展的始终,在其过程中显示事物发展的状态与趋势。
在唯物辩证法看来,一切事物都处在发生、发展和灭亡的过程中,凡是在历史上产生的都要在历史上灭亡,任何事物都不可能永恒地存在。历史上的任何东西,从当时的历史条件来看,都有其存在的根据和理由,但随着条件的改变,又会丧失其存在的根据和理由,从而转化为其他事物。一个事物的结束,意味着另一个事物的开始,如此生生灭灭,循环不已,构成了整个物质世界永恒发展的过程。恩格斯指出,“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这是唯物辩证法的“一个伟大的基本思想”。在唯物辩证法面前,“不存在任何最终的东西、绝对的东西、神圣的东西;它指出所有一切事物的暂时性;在它面前,除了生成和灭亡的不断过程、无止境地由低级上升到高级的不断过程,什么都不存在。它本身就是这个过程在思维着的头脑中的反映。[3]”把世界看作是永恒不变的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这是形而上学的思想特征。
唯物辩证法关于事物发展是过程的思想,是我们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一个重要原则,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它要求我们用历史的观点看问题,把一切事物都如实地看作是变化、发展的过程,把它们放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加以具体的考察,既要了解它们的过去,观察它们的现在,又要预见它们的未来。只有这样,才能全面、正确地认识事物,才能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发现新问题、提出新方法、解决新问题,不断地开拓前进。
尤其是在今天,运用这一理论科学地认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必然性、历史过程、历史阶段、发展规律和发展趋势,对我们坚定信念,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以过程性观点看待发展是科学发展观中可持续发展的方法论依据之一,它要求“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它把未来的发展作为当代发展的前提来对待,延伸了人们的发展眼光,把后代的权益和当代的权益融为一体去运作,从而造福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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