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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及机构的设立和运行成果

时间:2023-07-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5 年,咸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正式成立。按照《咸阳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市本级财政投资额在50 万元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基本建设和基础性建设项目进行了评审。从2007 年起,秦都、淳化、泾阳、兴平、礼泉、彬县、旬邑等7 个县市区先后成立了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截至2010 年年末,全市累计评审财政投资项目265 个,送审额15.18 亿元,审定金额13.39 亿元,核减金额1.79 亿元,平均核减率11.77%。咸阳市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流程图

咸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及机构的设立和运行成果

财政投资评审是深化财政支出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依据国家法律和部门规章,运用专业技术手段,从工程造价和财政管理的角度出发,对财政投资项目全过程进行技术性审核与评价的财政支出管理活动。在深化财政支出制度改革中,有利于加强财政支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更好地履行财政管理职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05 年,咸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正式成立。市政府办印发《咸阳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市财政局制定《咸阳市财政性投资评审工作程序》《咸阳市财政投资评审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内部评审工作程序》《社会中介机构合作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和财政投资评审人员“八不准”等工作制度。投资评审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评审原则和“不唯减,不唯增,只唯实”的财政投资评审要求,规范评审工作运作,提高评审管理质量和效率。按照《咸阳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市本级财政投资额在50 万元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基本建设和基础性建设项目进行了评审。

2007 年,《咸阳市财政局财政工作纪律》规定“财政投资项目的预、结(决)算必须按照《咸阳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执行。未经评审不得安排项目预算、拨付项目建设资金、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和决算批复”。评审范围涵盖土建、道路、桥梁、拆迁、照明、给排水、绿化等项目的预、结(决)算,并包括财政资金的专项核查。

从2007 年起,秦都、淳化、泾阳、兴平礼泉、彬县、旬邑等7 个县市区先后成立了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彬县、礼泉、旬邑、泾阳、淳化等5 个县区陆续开展评审业务。截至2010 年年末,全市累计评审财政投资项目265 个,送审额15.18 亿元,审定金额13.39 亿元,核减金额1.79 亿元,平均核减率11.77%。市本级2006—2010 年累计评审财政投资项目148 个,送审额23.09 亿元,审定金额19.31 亿元,核减金额3.78亿元,平均核减率16.37%,最高核减率达50.97%。

表2-3 市本级2006—2010 年财政投资评审情况统计表(www.xing528.com)

在进行咸阳市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的同时,2005—2010 年,先后组织人员参加省评审中心组织的财政部、省财政厅“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国债专项”“重大科技成果转换项目”“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等资金专项核查18 次,累计参加62 人。完成了咸阳“万棵大树进城”“矿产资源普查”“咸阳湖景观建设项目移交”等专项资金核查。

咸阳市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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